哈巴谷的争辩
哈巴谷书一章十二节至二章一节
12耶和华我的上帝,我的圣者阿,你不是从亘古而有么?我们必不致死。
耶和华阿,你派定他为要刑罚人。磐石阿,你设立他为要惩治人。
13你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行诡诈的,你为何看着不理呢?
恶人吞灭比自己公义的,你为何静默不语呢?
14你为何使人如海中的鱼,又如没有管辖的爬物呢?
15他用钩钩住,用网捕获,用拉网聚集他们;因此,他欢喜快乐。
16就向网献祭,向网烧香。因他由此得肥美的分,和富裕的食物。
17他岂可屡次倒空网罗,将列国的人时常杀戮,毫不顾惜呢?
二1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楼上观看,
看耶和华对我说什么话,我可用什么话向他诉冤。
先知大大地因他开始时所提问题的答案而烦扰。他了解上帝回应的基本内容,但他不能很容易地以此和他的神学概念配合起来。他已经有了一套他认为上帝应该怎样去行动的思想,但是上帝所暗示即将来临的行动,和他预先假定的不相符。换句话说,哈巴谷已经发现上帝对他开始所问的问题所作出的回应,所引起的困难比所解答的问题更多。所以现在新的问题必须给予解决,而先知的处理方式必须仔细谨慎。他并非要暗示上帝的“神学”是不健全的!而且如果哈巴谷对自己是诚实的,他必须承认上帝所说的看来和他所知道的上帝不一致。因此他小心地进行着争辩;在某种意义上,他的目的是去改变上帝的心意,去改变上帝以前表明的方向。但是他不能这样粗率地用语言来表达,所以他开始以那些看起来十分稳固的的神学基础展开辩论。
哈巴谷以一种推理的方式对上帝的本性提出问题,并且他自我作出回应,就是从古诗歌中和希伯来人的信仰传统中引出这种答案。上帝是从亘古而有的,他是那圣者(12节)。上帝的确可以命定让一个外邦的国家作审判的工具,并且因为他百姓的罪恶,而用这种工具责罚他们。但是对哈巴谷来说,上帝的基本特性使他在理解上产生极严重的困难。上帝基本的特性是,他必定不能容忍罪恶和错误的行为,并且允许它不受约束地泛滥!因此,他怎么能容许巴比伦像持有通行证般采取行动,去压迫选民而不理呢?(13节)这是基本的问题。假定希伯来人是恶的,但巴比伦人肯定更加坏。使用一个外来的极端邪恶的国家,去惩罚一个只是较为不善良的国家,看来既不一致,在道德上也不完整。
然后,先知把他的争论进行到底,在十四至十七节进一步的暗喻中,到了夸张的地步,他说他的同胞好像海中的鱼;他们随便地游泳,但毫无方向的意识,因为看来上帝就是那样造他们的。在另外一方面,巴比伦帝国好像渔船的船长。他用钩和网,把倒霉的鱼捕获到他的船上,并为他所捕获的大鱼小鱼而高兴。他的鱼网变成他的神;它提供他所需的一切,而可怜的那些被他捕捉的鱼,是无法拒抗他的权势。这个暗喻由先知用一个问题作结论,难道渔夫继续倒空他的网直到永远吗?那些把别的国家仅仅当作鱼来捕捉的人,愿望无休止地得到满足,对于这样无怜悯心的捕鱼国家,难道上帝对他们永不控制吗?
先知作了一个很好的争辩,虽然正如辩论时常会出现的情况一样,事实变得少许有点模糊。在哈巴谷开始与上帝对话时,他曾经对他自己百姓的罪恶和缺点,和那些渗透在他的国家中的暴力,十分清楚。但是当他觉察到“迦勒底”将作为上帝审判的工具时,先知改变了他的初衷。他的同胞是邪恶的,但是巴比伦更坏,所以现在他描绘希伯来人好像软弱无助的鱼,而那个外邦的国家好像渔夫。隐存在所有辩词后面的,是先知对一个严重问题的观念。他没有忘记他的同胞是邪恶的,但是他不能接受他们要在比他们更坏的人民手中受审判。所以虽然他同意需要审判,但他试图改变上帝心目中的审判的样式,在这样做的时候,他几乎要为他最近曾经谴责过的同胞洗脱罪名!
先知与上帝对话时,一直保持着他的正直,虽然现在他已进入危险的地步。对于上帝的审判工具而引致的正确忧虑,如果不小心,就会使他盲目地继续要求审判。他几乎到达一个程度要说:“最好不要审判,这比用我们更坏的人去审判好些!”但他这样就失去了审判的意义。上帝审判的公义,是不在于所用的工具,而首先在于导致引起审判的罪恶行为。如果一个凶杀犯被处以死刑,针对他所执行的公义,并不依赖施刑者道德上的正直!死刑执行者的罪恶,是另一个问题,须另行判断。对话继续进行时,哈巴谷将会对此更加清楚。
哈巴谷诚实地进行争辩,其危险是在于使他无视于他开始时所立下的基础。他谈到强暴和邪恶,以及没有对之采取行动(一2—3);现在这些作恶的人好像海中的鱼,无目标也没有受到管辖(14节)。人对罪恶的责任感,已被一种对人的天性的观点所替代;这观点指出人类仅是那不能对他们自己的行动负责的受造物。哈巴谷被自己薄弱的争辩所说服,并且冒着失去真理的危险。
这一段以哈巴谷站在守望台,并且等待从上帝来的下一个回应,作为本段的结束(二1)。他讲话时带着一种满意自己的论据而产生的满足。他好像是对上帝说:“现在我与你争辩!看你怎样应付?”尽管先知是诚实及正当的,对于认识上帝,他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