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苦的仆人(Ⅱ)

以赛亚书五十二章十三节至五十三章十二节(续)

    本诗(7—12节)的另一部分与上文有紧密的照应,而它亦是分为两部分,首先是对仆人受苦的描写。此次是以压迫与不义的用语来描写:他被加以诬告,像普通囚犯般被处死(7—9节)。他的无辜被加以强调(9节),而再次地,宗教礼仪的语言继续出现,如羊羔被牵到屠夫那里的意象(参耶十一19),以及在第二部分,把他的一生解释为“赎罪祭”(10节)。此受苦全是上帝的计划:“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10节)

    第八与九节似乎说到仆人被处死与埋葬。但在诗篇中,死亡、阴间、下坑与相同的表达不是常按字面意义来解释:它们亦可指极端的危险或受苦(例诗十八4—5;赛卅八17)。不过,“与财主同葬”(9节)一语似乎为这记载增添附加的细节,好像要说明他真的死了。有些学者发觉在此提及“财主”是十分意外的,并代之以“暴君”或其他相仿的词。但“恶人/财主”的平行并不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当我们记得在第三节中,对他予以藐视与厌弃的“人”所带有的贵族含意。

    无论怎样,仆人所受的极端痛苦,甚至死亡,基于信心的一次飞跃,可以被解释为上帝的旨意。这主题从本书开始便为我们所熟知;只是在第一章(4—6节)与其他地方(例十5—6,四十1—2)的受苦是该当的,但在此却是不该受的。先知作为旧约的一位作者,正进入新的领域,但实际上他说,不管怎样,群体正经历医治、赦免与公义,正如赎罪日一样(利十六22)。神圣的介入为他们成就了他们不能做成之事:就是除去他们的罪,使他们的痛苦,变成盼望与医治的来源。诗篇五十一篇十至十七节提供了相若的例子,但却没有其他旧约的经文可以看见此种思想方式的发展。这是如此不可思议以致马太福音甚至引用第四节于完全不同的处境中(太八17)。本段经文的整个意义,要待彼得前书才得以获得赏识。而保罗则在没有提及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下,发现基督受死的真理:即“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五19)。

    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十一节,在这一首诗中,比其他任何一节更清楚表达从受苦至高升的转变,从劳苦工作变成有异象与满足的人生。其词义可解作“(因着)从其心灵的劳苦,他必看见与心满意足”。希伯来文本身是十分清楚,并使人想起诗篇十七篇的一节(见15节):

        至于我,我必在义中见你的面,

        我醒了的时候,得见你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

在第十一节,根本不需如标准修订本般加以意译,或引进“看见”的对象,虽然死海古卷的其中一卷以赛亚书有“光”一字,而新英译本与耶京本均依此翻译。我们亦无需讨论死亡与复活的含意是否应按字面意义来解释。这是旧约圣经的其中一篇明显论及替代受苦的经文,单是为了此原因,我们已有理由预期会遇见一些没有先例的观念与意象。

    本诗独特地揉合了先知、祭祀、礼仪与神学的思想方式,与在以赛亚书巴比伦章节中的高潮位置,与其对上文的延续性,这些均使它难以被总结。但如果我们想到有一位愿意为其百姓受苦(出卅二32)的先知,像摩西率领“新出埃及记”(五十二11—12),又有一位祭司,为归回锡安的行程而施行洁净(五十二11),和最重要的是我们热切地相信上帝的能力,他可以从受苦中带出救恩——这一切全是我们已遇见的被掳主题的典型——那么作者的意向可能较为显明。

    在主前六世纪中叶发生了两桩街知巷闻的政治事件,可能导致在他心中形成此信心的飞跃。首先,是被掳君王约雅斤于主前七六○年获释,这具有十分重大的神学意义,正如我们所见,于列王纪下与耶利米书末,都提及此事。其次,我们在四十四章廿八节与四十五章一节的讨论所提及的,古列的登场,在主前五四七年第一次对巴比伦的优势提出真正的挑战,这亦给予流亡者新的盼望。这些章节中,救恩神谕与赞美诗背后的真正动力,必定是出自它们自己的以赛亚传统,以赛亚书众诗歌中含意最深的这一篇,亦不能例外。以赛亚的信仰是孕育于主前八世纪到六世纪被掳至巴比伦期间,以色列的先知运动,故此他的信仰,是在圣经的传统上留下的印记。相信上帝的能力,不是因着证据,而是不需要证据而相信;这样的主题我们可追溯至第一章耶路撒冷“忠信之城”独处于荒废的世界中,及第七章以马内利预言(“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稳”)。这些都是长期处于危机、战败与屈辱之时代的结果。在被掳的时期,他们得胜地表达同样的主题:上帝的仆人被高升,其受苦被转化为医治与赦免的源头。

有关历世历代的犹太人与基督徒如何回应此首关于受苦仆人之歌的故事,是既长且复杂的。例如,在一个重要的古代犹太版本中,最开首一节(五十二13)的仆人,被认同为“弥赛亚”;但在五十三章三、五、七至九节,受苦却是由他转移至群体。故此仆人以较传统的方法来拯救其百姓脱离困境。此改变亦有理由是产生于犹太教与基督教分裂之后,当时基督徒垄断了本经文。无论如何,重要的是在规定经常在会堂里颂读的多篇以赛亚书经文中,本文并非其一;而对基督徒来说,本文在所有旧约经文中,却被视为他们相信耶稣基督拯救性的一生——死与复活的主要经卷权威。对于他们来说,仆人就是耶稣,被人藐视与厌弃,在控诉者面前无声,不公正地被定为死罪,埋在财主亚利马太人约瑟的墓里。本诗亦提到其受苦与受死的救赎力量,当然也提到他的复活和升到上帝的右边。正如我们所示,开首的经节几乎暗指此耶和华之仆的神性。正如一些以赛亚书的经文被用来指向耶稣的出生(一3,七14)与他早期的工作(九112),这首诗被抽离其古以色列生活的处境,卓越地用来丰富与阐释基督徒对耶稣基督生、死与复活的回应。韩德尔的弥赛亚颂只是许多类似这样的熟悉例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