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羊与山羊

以赛亚书六十五章一至十六节

        1素来没有访问我的,现在求问我;

        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

        没有称为我名下的,我对他们说:

        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2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道的百姓;

        他们随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3这百姓时常富面意我发怒;

        在园中献祭,

        在坛(原文是砖)上烧香;

        4在坟墓间坐着,

        在隐密处住宿,

        吃猪肉;

        他们器皿中有可增之物做的汤;

        5且对人说:你站开吧!

        不要挨近我,因为我比你圣洁。

        主说:这些人是我鼻中的烟,

        是整天烧着的火。

        67看哪,这都写在我面前。

        我必不静默,必施行报应,

        必将你们的罪孽和你们列祖的罪孽,

        就是在山上烧香,

        在冈上亵渎我的罪孽,

        一同报应在他们后人怀中,

        我先要把他们所行的量给他们;

        这是耶和华说的。

        8耶和华如此说:

        葡萄中寻得新酒,

        人就说:不要毁坏,

        因为福在其中。

        我因我仆人的缘故也必照样而行,

        不将他们全然毁灭。

        9我必从雅各中领出后裔,

        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

        我的选民必承受;

        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

        10沙仑平原必成为羊群的圈,

        亚割谷必成为牛群躺卧之处,

        都为寻求我的民所得。

        11但你们这些离弃耶和华、

        忘记我的圣山、给时运摆筵席(原文是桌子)

        给天命盛满调和酒的,

        12我要命定你们归在刀下,

        都必屈身被杀;

        因为我呼唤,你们没有答应;

        我说话,你们没有听从;

        反倒行我眼中看为恶的,

        拣选我所不喜悦的。

        13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

        我的仆人必得吃,你们却饥饿;

        我的仆人必得喝,你们却干渴;

        我的仆人必欢喜,你们却蒙羞。

        14我的仆人因心中高兴欢呼,

        你们却因心中忧愁哀哭,

        又因心里忧伤哀号。

        15你们必留下自己的名,

        为我选民指着赌咒。

        主耶和华必杀你们,

        另起别名称呼他的仆人。

        16这样,在地上为自己求福的,

        必凭真实的上帝求福;

        在地上起誓的,

        必指真实的上帝起誓。

        因为,从前的患难已经忘记,

        也从我眼前隐藏了。

    第六十五章与六十六章之神谕的用意,是作为对六十三章七节至六十四章十二节之祷告的答复。事实上,六十五章六节明确地回答了六十四章结束时的哀怨问题:“我必不静默……”。但以赛亚书最后的情景却引进了另一元素:上帝的子民分开成为绵羊与山羊(太廿五),即那些“寻求我的民”(六十五10)与“你们这些离弃耶和华”的(11节)。在其他地方,是指以色列与列国之间,或耶路撒冷与其仇敌之间的分别。在此呈现的是一种新的现实主义,无疑这情况是受了一些流亡之后的新犹太群体所影响,可能就在犹大本地出现,却又是每个人为组织的真实情况。请想一想撒母耳记与列王纪中所记载犹大君王与耶路撒冷圣殿的可悲故事,或是较为熟悉的,有关以色列国与基督教会的事。

    第一篇神谕(1—7节)十分合宜地以上帝愿意应允祷告的句子作开始;即使是那默默的祷告,在他们没有说出话来之前。“寻找”的意义,是与五十五章六节一起来讨论:“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我在这里,我在这里”(1节)美丽地体验了上帝与六十四章五节所描述的人相遇,正如在第二节的图画,上帝站着伸开双手,欢迎其浪子回家(路十五20)。而更讽刺的是在同一节中,对那些继续“随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的人的攻击。

    第三至七节是另一个被禁之祭祀与迷信行为的目录,正如五十七章一至十三节的清单。这包括了“在园中”献祭(一29,十七10,六十六17),大概是针对异教的神只,因为除了在耶路撒冷的圣殿,所有的献祭均被禁止。烧香在“砖上”(标准修订本)或在“砖坛上”(新英译本)表示违反了另一项摩西律法(例申廿七6)。第四节指召唤死人的不法宗教活动,好像隐多珥女巫的故事(撒上廿八),或许好像雅各在伯特利作梦求问神谕的故事(创廿八10—22);两种行为均被禁止,违者处死(例申十八9—14)。不洁的肉(“可憎之物”)不单指猪肉,亦指那些不严格按着犹太教规屠宰或处理的肉(例利十一章;申十二15—16,十四1—21)。“汤”可能指违反了禁止以奶煮肉的条例(出廿三19,卅四26;申十四21),而这成为了犹太人饮食法则的其中一项主要成分:不论是何种的肉类与奶类食品,均不可于同一餐中享用。

    第五节是说及那些偶像崇拜者对上帝及上帝的事日渐冷淡的态度,与上帝如何被他们的污秽所惹怒(他为此做了记录,6节)。他对他们在六十四章十二节祈求的答覆,是他会因着他们的罪恶逐一加以惩罚,正如惩罚他们祖先的罪恶一样。对于本文作者来说,耶利米(例耶卅一30)与以西结(例结十八章)的个人主义,反而不及令人害怕的、连群结队的加大拉猪群(太八28—34)那么重要。

    第二篇神谕(8—12节)是由传统的葡萄园诗歌所组成(正如十六章10节那首),其中那句“不要毁坏,因为福在其中”是用于上帝子民身上。上帝因着有少数的义人和他的仆人,不会完全消灭他的百姓。首先,他会赏赐他的仆人,将他们兴犹太以外的人分开,安置他们于他的众山上(黑问、他泊、迦密、锡安与其他),在可爱的沙仑(卅三9,卅五2,另见歌二1),并在称为“指望的门”的亚割谷(何二15)。多么丰富!这是为“寻求上帝”的“我的百姓”所预备的,并回答了其介入者(1节)的问题。

    对于这一串酸葡萄,就是那些敬拜被禁戒的神只,像“迦得”(Gad,“时运”)与“免尼”

Meni,“天命”)的,他们从不到耶路撒冷的圣殿(11节),他们将要面对刀剑与毁灭。关于圣经时代的民间宗教,我们所知甚少,除了事实上以色列支派中其中一个叫“迦得”,另外在古兰经中提及一位在伊斯兰教以前的女神,称为“马勒”(Manat),可能是“免尼”的女性名称。

    第三篇神谕(1316节)是向那些不遵从摩西律法或不听从先知(12节)的人而说。他们令人厌恶的下场,与“我的仆人”形成对比(1314节)。或许当耶稣说及财主与拉撒路的寓言时(路十六1931),他正想及此段经文。这些先知(12节)会成为义人口中的咒诅,与死亡同义;而义人会获得一个新名(或声誉),就是上帝忠信的仆人。“真实的上帝”之名会永远挂在他们的嘴唇上。“真实”(希伯来文为“阿们”)主要是指“永久,团结与坚固”,亦是与“信心”及“相信”等词有密切关系,正如七章九节的双关语所显明。这样的上帝忘记了我们“从前的患难”(16节),使新的开始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