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对犯罪的百姓之使命

以赛亚书六章九至十三节

        9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

        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

        10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

        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

        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11我就说:“主啊,这到几时为止呢?”

        他说:“直到城邑荒凉,无人居住,

        房屋空闲无人,地土极其荒凉。

        12并且耶和华将人迁到远方,

        在这境内撇下的地土很多。

        13境内剩下的人若还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灭;

        像栗树、橡树虽被砍伐,树下子却仍存留。”

        这圣洁的种类在国中也是如此。

    接着先知便透过两个审判的预言,来表达苦涩的启示信息。第一个预言宣告悔改为时已晚(9—10节),第二个预告毁灭即将临近(11—13节)。二者藉先知尝试为他的百姓代求而连在一起:“主,这到几时为止呢?”这是先知从心底发出的哀歌式呼喊。一些熟悉的诗篇亦表达此观念:

       “耶和华阿,你忘记我要到几时呢?……

        我心里筹算,终日愁苦,要到几时呢?” (十三1—2;参七十四10;九十13)

    正如基督在十架上“被遗弃的呼喊”(诗廿二1;参可十五34),这并不是期望答案的问题,而是请求救助的呼喊:“不要永远这样下去!不要离弃我们!”当阿摩司知道他的百姓未来的命运时(摩七2,5),他便为他们代求;摩西愿意为百姓献上他的生命(出卅二33)。在以赛亚的传统中,第五十三章是最高地发挥了此主题,耶和华的仆人被形容为“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一12节)

    “主阿,这到几时为止呢?”第六章这句短话揭示了以赛亚对他的城市、土地与百姓的爱,而他面对的使命是何等艰难。但是像耶利米(七16)一样,他不为他的百姓代祷,因他们注定要死亡。首先他要告诉他们:“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他要使他们无知,瞎眼与硬心;尽一切所能来阻止他们看见自己的错处并悔改。在正常的情况下,先知本来是要向他的听众教导智慧与传递知识,并且在他们心里,挑起属灵的复兴,但以赛亚却被命令来定他们的罪,这里透露了十分鲜明的“反讽”(irony)。换句话说,他们是无可救药。这个当然是主前第八世纪的先知完全能够明白的观点,并且为该世纪后期所发生的悲剧所证实。后来的作者常要在许多经文中,甚至是从这段经文中(参下文),寻找盼望的种子,不过有许多其他的先知抱着相反的态度。例如约拿,事实上这就是本书四十章作者的观念。我们无需为着上帝不给予人悔改而感到难过。本段经文严峻的公义是配合前五章道德上的可怖情况,而这是上帝的性情所必须包括的。我们也无需解释这段经文,以为它受了先知向百姓工作的失败所影响。这段经文是公义的上帝以冷讽的口吻,向那些辱没他的百姓所说的话(五19)。

    留意这里曾出现两次的带有讽刺意味的“这百姓”一词,没有出现那个更温情的“我的百姓”一词。

    第十节描写了先知受命去使百姓得著致命的疾病。有三个器官分别受到感染:心,英文译作“心思”或“心灵”(mind,希伯来文作守中,系指人的理智,而不是感情),另外就是眼睛与耳朵。按照这节最后的话,它们是没法医治的。区别“眼睛看见,耳朵听见”的先知,和盲目与迟钝的百姓,新约圣经也有出现,并且是引用来解释比喻的作用:“上帝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若是对外人讲,凡事就用比喻,叫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可四11—12)。

    第十一至十三节描述的审判,包括了几个熟悉的形像与观念,但也有一些不寻常的特点。第十二节好像是说到离别,可能不是预言最早的形式。这点也可以由“耶和华”是第三人称看出;在其余的经文,他是讲话者。在本书后半部,荒凉的土地是常见的情景,例如锡安胜利地被告知:

       “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

        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凉的,

        你却要称为我所喜悦的,

        你的地也必称为有夫之妇……” (六十二4)

    其余的描述是接续第五章留下的。整个地上的城市、人民、房屋都会被蹂躏。就好像一场森林大火焚毁了沿路的一切东西,包括最巨大与最古老的树。就是“栗树”与“橡树”的意思:后者(通常译作“橡树”)是特别与古代的圣所有关(书廿四26;士六11,19),前者常用作骄傲力量的象征(例赛二13;亚十一2)。即使这些也会被上帝审判的火吞灭。

    第十三节的下半节十分难懂,我们可以比较一些不同的英文译本的意义:

       “虽被砍伐,本体却仍存留。” (钦定本)

       “虽被砍倒,尚有残干在那里。” (标准修订译本)

       “在圣山之处,有圣柱发出。)” (新英译本)

    明显地,译作“本体、残干、圣柱”的字就是关键的字眼,因为这就是余民,代表灾难后所有留下来的。无论这此安有何含义,都被视作先知最后的话中的“圣苗”,而这就是最重要的意思。无论这场毁灭是何等浩大,但却有一枝残干或枝条会幸免于难,从它要长出“耶西的本”(参十一1),“公义的苗裔”(赛四2;耶廿三5;卅三15),并在日期满足的时候,“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路二11)。

    在本章结束的解释附注,就是在审判中指向盼望的光明,很不像是出于原本的预言。正如我们先前指出,以赛亚认为百姓是完全绝望。但十一节的哀求:“主阿,这到几时为止呢?”却流露了先知仍对百姓存有一份同情心,这便将完全的破灭转化为盼望的预言。以色列会被火焚净,但有一位新生王将兴起,替这地带来公义与平安、智慧和聪明(十一19),取代以前的腐朽。这就是后来犹大人对他们那位出自大卫的弥赛亚所持的信心,就是一枝象征完全毁灭的“残干”,也可转化为希望的象征。今天被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的异教派(dissident sect)嘲讽的这种犹太人的解释,他们的文章说道:“这样的残干怎可成为圣苗?”但古往今来,对犹太人与基督徒来说,本书预告了那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九6)的大卫之子的来临,在这背景之下,这段经文的意义是清楚不过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