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的记号
以赛亚书八章一至十节
1耶和华对我说:“你取一个大牌,拿人所用的笔,写上‘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2我要用诚实的见证人,祭司乌利亚,和耶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记录这事。”3我以赛亚与妻子同室,他怀孕生子,耶和华就对我说:“给他起名叫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4因为在这小孩子不晓得叫父叫母之先,大马色的财宝,和撒迦利亚的掳物,必在亚述王面前搬了去。”
5耶和华又晓谕我说:6“这百姓既厌弃西罗亚缓流的水,喜悦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7因此主必使大河翻腾的水猛然冲来,就是亚述王,和他所有的威势,必漫过一切的水道,涨过两岸。8必冲入犹大,涨溢泛滥,直到颈项,以马内利阿,他展开翅膀,遍满你的地。”
9列国的人民哪,任凭你们喧嚷,终必破坏;
远方的众人哪,当侧耳而听!
任凭你们东起腰来,终必破坏;你们束起腰来,终必破坏。
10任凭你们同谋,终归无有;
任凭你们言定,终不成立;
因为上帝与我们同在。
这段经文总结了一连串基于三个孩子名字的预言,首先是提及以赛亚剩下一个儿子的名字,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然后再提及以马内利的名字作结(8、10节)。经文中提及亚兰与以法莲(4—6节),以及亚述的威吓(7—8节),指明原来的历史处境应该是主前七三三至七三二年。
“耶和华对我说”与第五节一起,显明这些记载是以赛亚个人的回忆,正如第六、七章一样。他首先说及上帝启示他,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这个奇特名字的先知经历。而且首先他在证人面前写下这名字,然后将这名字给他的儿子,视此为要来之事的记号。“大牌”这字并不是圣经常用的字,像出埃及记卅二章与其他地方(如赛三十8);这个字只在希伯来文圣经出现一次,而在圣经以后的希伯来文,它的意思通常是指“一张(蒲草纸或纸)”。这里的重点乃它是“大”(通常泥版并不很大),并且是法律上生效的。
“人常用的字”(译注:见和合本小字),曾引起了一些讨论:有些人修改为“不能擦掉的字”,但此举的理由却不充分,他们提议的字其实是不能矫正的意思。这句话是说“人人都看得懂的字”。另外有句著名的经节可能亦是相同的例子:“将这默示明明的写在版上,使读的人容易读(或作随跑随读)”(哈二2;参新英译本附录)。比起许多以色列古代的邻国所使用极其繁复的文字系统——像埃及的象形文字,亚述的楔形文字——希伯来文字显得较为简洁,因此较诸古代近东的其他地方,以色列人口中的文盲比率不算太高。
这篇文章是写给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这就是我们所知道关于它的内容。标准修订本暗示这个标题是所有权的戳记或封印,就像在巴勒斯坦发掘到上百个有柄的坛子,刻有Ia-melek,意即“属于君王”。
这里所提到的见证人,包括一位显要的祭司,出现于亚哈斯迎接提革拉昆列色的记载中(王下十六10—16)。以赛亚明显是可以接近皇室,并且可以得到最有权势的人支持。在这里(正如七14),他的目的是要证明他有预知未来的能力,藉此使那些迟钝与顽固的听众(六9—10),信服他的能力与权柄。在第三节他强调自己的妻子仍未怀孕,那他怎能知道她会有另一个孩子,而且还会是一个男孩?我们不需从这记载中,除去其超自然成分,好像许多现代学者,将这节希伯来原文译作“我已与女先知同室……”。先知的能力自然是这些记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可以假定,在见证人面前写下名字,到这孩子的出生,其间相差约一年,而这都是发生在亚兰——以法莲同盟危机的时期。
但比先知可以预言儿子出生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这名字的意义,及其对当代历史的重要性。这名字的四个组成部分是十分明显:两个动词的意思是“快到”(希伯来文maher,hash),两个名词的意思是“掳掠”(希伯来文shalal,baz)。但这个名字的文法却是十分困难。如果这是一个真名(却没有证据支持这点),那我们就可以期望一些宗教或军事上的含意,就像古埃及的战争口号:“快抢!速夺!”否则我们或许应以这名字是表达一种普遍的景象,这字的读音突出了,嗜血bloodthirsty、抢夺的士兵到处杀掠,这句话用来形容亚述征服以色列北方邻国的情景,应是无容置疑的(参五26—30)。
第五至八节是代表审判的预言的格式,以陈述被告人的罪行作开始(“因为这百姓……”中文和合本译作“这百姓既……”),然后便宣布对他们的审判(“因此,看哪,主……”,中文和合本译作“因此,主必使……”)。但这两部分是由一个新形像连在一起,代表亚述惊人的力量:百姓被指责厌弃西罗使缓流的水,因此便会被又强又大的水所淹没,溢出一切河岸,泛滥全地,“直到颈项”。这大河当然是幼发拉底河,其庞大灌溉的水道系统便合成了丰盛肥沃的“两河之地”(即米所波大米);而西罗亚溪是指从基训泉源(王上一33,38,45)流出,从大卫的城(俄斐勒山)东坡流下的溪流,再流入西罗亚池的缓流(希腊文式的Siloam为Shiloah,参约九7)。在以赛亚晚年,宏伟的“西罗亚水道”或称希西家水道)的建造,引水直下(代下卅二进30),一直使用至今。西罗亚溪与大河二者在此当然是象征而已,一个代表耶路撒冷,忠信之城,无惧于利汛与利玛利的儿子,另一代表了“亚述王和他所有的威势”。这不是亚哈斯所需要的更大、更好的水源,如果他真是要的话,他是可以得到,却“必冲入犹大……”。对上帝的信心才是真正需要的,但亚哈斯却不相信,反而向亚述求助(王下十六7)。
审判的信息在结尾时有双重的讽刺。第八节下半节引入了一个新形象,一项巨大的猛禽(英文是飞鸟)翱翔于犹大之上(何八1;耶四十八40),并且以马内利竟含有不祥之兆,代表抵抗那位无情审判的上帝,而不是“上帝与我们同在”。这是其中一个可能的解释。本节最后的经文也可能包含了盼望的标记,展开的翅膀象征了保护(诗十七8;九十一4),而以马内利则与七章十四节同义。
“以马内利阿……你的地”(参钦定本、标准修订木、耶路撒冷译本)暗示了这番盼望的话是向以马内利说的,即是其降生已在七章十四节预告,而按照本节传统的解释,他是大卫皇室的子孙。近年的看法,以新英译本为代表,则不持此点,但从第七、九与十一章的前后关系来看,这种“弥赛亚式”的解释是可以接受的,并且在神学上还有颇为重要的价值。
第九至十节包含了一首短诗,使人想起了一些颂赞耶路撒冷城,如何牢不可破,固若金汤的诗篇,特别是诗篇四十六篇:
“上帝在其中,城必不动摇……
外邦喧嚷,列国动摇……
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上帝……
万军之耶和华与我们同在……”
此种重复的祈使语态(imperative)使这诗歌在形式上,与以赛亚书以后数章十分相近(例五十一与五十二章),虽然那处的拯救预言比审判预言为多。这种充满了胜利与报复语气的说话,是针对外邦列国而发出,不是向犹大说的,由此便进一步证实了我们的想法,这首诗并不是以赛亚在亚兰——以法莲同盟危机期间,向亚哈斯与他的宫廷原来所说的话。通过第八节一半的时候,我们便好像走出了主前八世纪的处境,进入先知在灾祸后盼望的异象,即将胜过世界的救主称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这名字的联想使我们不会把这段经文,或七章十节及下文,仅仅停留在它们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