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

以赛亚书九章一至七节

    1但那受过痛苦的,必不再见幽暗。从前上帝使西布伦地,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视,末后却使这沿海的路,约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着荣耀。

    2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

        3你使这国民繁多,

        加增他们的喜乐;

        他们在你面前欢喜,

        好像收割的欢喜,

        像人分掳物那样的快乐。

        4因为他们所负的重轭和肩头上的杖,

        并欺压他们人的棍,你都已经折断,

        好像在米甸的日子一样。

        5战士在乱杀之间所穿戴的盔甲,

        并那辊在血中的衣服,

        都必作为可烧的,当作火柴。

        6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

        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

        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

        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7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

        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

        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

        从今直到永远。

        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

    这是旧约中最著名的弥赛亚预言之一,而在此上下文中,它代表了以赛亚传记的卓越高峰(六1—九7)。正如第一系列的审判的预言(二至四章)是以一个荣耀的有盼望的预言作结(四2—6),照样在先知可怕的天庭异象之后(六章),在他未能说服大卫家“上帝与我们同在”(七章),与他最后对“艰难与黑暗”的预告(八章),接着就出现了此篇无与伦比的王朝诗篇,描绘一位皇宫拯救者的出生,来建立公平与公义的国度。

    此诗与前文的连贯性是无可置疑的。第八章以一幅黑暗的画作结束,再没有曙光出现,但跟着便以一种本书特有的信心飞跃,道出:“但那受过痛苦的,必不再见黑暗……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不论此诗是否原来由以赛亚所作,和在多早被放进现在的经文中——我们将在以后交待这问题——它确实像马太福音四章十三至十六节所表明的那样恰当。

    然而,第一节经文并不这样简单,我们如果比对两、三种不同的英文译本,便会发现此点。在希伯来的经文中,此节却是出现在上一章的结尾,而第九章一开始便是以“在黑暗中行走……”(2节)为起首的弥赛亚诗篇。所以这首诗歌的意思便完全颠倒了,诗歌的中间没有了从幽暗转为盼望,反而此黑暗会持续到底。这首诗开始时并不是一句句子,而是反问的问句:“那受过痛苦的岂不再见幽暗?”(参耶路撒冷译本)。这首诗主要不是描写一种,而是两种的压迫行动:首先,西布伦地与拿弗他利被攻击,其次,这沿海的路,约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也同样遭殃。标准修订本译作“将得荣耀”(“will glorious”),在整本希伯来文圣经中,只有在此处是指这意思(耶三十19;标准修订本作“尊荣”),在其他地方则是指“加重,重重地对付”;所以新英译本及传统的钦定本作:“从此之后他们受的苦更多……”。

    这种对此诗的解释便为其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历史背景,看来这是指着两次亚述的侵略。在主前七三八年,提革拉毗列色三世进攻亚兰与巴勒斯坦北部,而后者便是西布伦与拿弗他利二部族的所在地。然后在主前七三三年,他再次进攻该地,设立了三个亚述的行政省分,并且与本诗提及的其他名字十分符合:Du’ru,以其首府Dor命名,位于海法(Haifa)南部,在“沿海的路”上;Gal’azu,其首府为“约但河外”的拉玛基列(Ramoth Gilead);Magidu,包括了加利利与北部平原,以米吉多(Megiddo)为首府,成为了时至今日最引人入胜的以色列的圣经古迹之一。我们可以颇有把握地相信,本诗原来是属于以赛亚生平的较早时期,写于另一次导致撒玛利亚在主前七二二年被吞并的入侵之前,亦在信心的飞跃之前,即还未把审判变为希望,把过去的幽暗变为未来的光明。库穆兰的以赛亚卷轴与马太福音四章十三至十五节都证明这种转变在早期便发生,而正如现在的经文所示,这是一首弥赛亚的先知信息,第二节所述的渐露光明,是以巴勒斯坦北部,就是加利利、拿撒勒与迦百农为背景(太四12—13)。

    正如我们的英文圣经通常所示,从第二至七节弥赛亚诗的结构与风格,可以看出不论此诗与第一节有何关系,但它本来却是独立的。明显地这是以一种皇家朝代的语言写成,而很可能是为了耶路撒冷的加冕典礼而作。以赛亚本人一定在耶路撒冷经历了三朝代的登基典礼,约坦(主前七四一年)、亚哈斯(主前七三六年)、希西家(主前七二五年)。我们若从第一节的研究得到启发,而将这首诗的日期定于最后一次的登基,这也未尝没有道理。不单是耶路撒冷的一个新朝代的开始;并且也是一直以来提革拉毗列色漫长与暴虐统治的结束,而我们也看见其对北方报复性侵略,如何在以赛亚的传统中留下了影响。因此这里至少要庆祝两个新的开始。并且有充分的理由,来为胜利与压迫的结束高歌。

    另一方面,此诗所运用的语言与意象:传奇的“米甸的日子”,新君王超越的名号,永远和平与公义的图画,这些示可以指出本诗并无与任何历史时期有关,却展望一个完全超越现今的弥赛亚时代。像这样的诗篇很可能是属于大卫王朝之后,耶路撒冷任何时代的作品。不论怎样,没有一首诗会如此与以赛亚式的传统相称!黑暗中的人看见光明,军事的意象,大卫之子、在其国度中公平公义的图画,这些都是典型的以赛亚式主题。

    “百姓”一字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故此可用于指提革拉毗列色的受害者,如外邦人的加利利地,或亚哈斯不幸的国民,或任何可以展望救主来到的人。“死荫”一词只在以赛亚书此处出现,此词最常见于诗篇与约伯记的神话式语言中,可能最初是一个地方的名称,意为“死亡的荫蔽或势力”。因为“荫蔽”在希伯来文是代表保护与安全(例赛四6;廿五4;诗一二一5),所以这无需象征任何的凶险或惊吓。不过,当人在丧礼中颂唱诗篇廿三篇四节时,这却是直接代表丧亲与死亡: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

        却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

    在马太福音第四章的上下文中,此字却代表了不肯悔改罪人的地方,而施洗约翰则刚在该地被捕。在此地的人,在外国强权的手中,饱受不义与压迫的煎熬,更不消提他们自己的卑劣领袖。现在他们可以为一些事来举行盛大庆祝,像为一次成功的丰收或胜利(3节)。很多现代圣经学者提议将“国民”校勘为“欢欣”,藉此将该节的喜乐加信强调,但这却缺少任何古代的证据支持。

    提革拉毗列色的新近去世,可能会导致百姓以为由重轭、杖与棍所象征的压迫已经过去(4节)。上帝好像已经不再以他怒气的杖,来击打以色列(十5)。“米甸的日子”是暗指基甸与他三百勇士打败十二万米甸人的巨大胜利(士六至八章)。无疑在主前六一二年,当亚述的首都尼尼微终于沦陷,其王国崩溃时,第四至五节便显得更有意义(参鸿三章)。而另一点也是有意义的,就是基甸的胜利是藉着火光,突然地和起决定性地照在黑暗之中,(士七20)。

    第六节充满了皇室的礼仪,可能是源出于埃及。“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这句话的格式可能不是在皇室后裔诞生时颂唱,而是当他继承王位时才选用。另一首皇室诗篇的相同例子为:

       “耶和华曾对我说,

        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 (诗二7)

    在那时,他成为一个新人,像是上帝的养子,而为了表明此种身分上的转变,这位君王被赐予一些“王号”:“奇妙策士”(译注:中文和合本将此名一分为二,但现代学者大多倾向于视之为一个名称),指向对他的盼望,寄望他拥有超过一切在位者管治的政治技巧(箴八14—16);“全能的上帝”(或作“神圣战士”),代表了他是战无不胜的勇士,专为受压迫者争战;“永在的父”表明在他里面,具有保护与慈爱的无尽源头(六十三15以下),“和平的君”表示百姓安康与繁荣的掌管者。在埃及,皇室的名号共有五个,而在希伯来经文中,第七节开首的两个神秘文字,是第五个名号的遗迹,或许是“永恒的审判官”。但这节经文与古代近东仪节的关系很快就被人忘记,犹太学者把它当为一个长的名字:Pelejo‘ezelgiborabi‘adsarshalom,正如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施(Mahershalalhashbaz);而基督教的解经家则将此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把这名字分为五个:“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参钦定本)。并且在“全能的上帝”一词中,找到一个难得的经文证据,来证明他们的弥赛亚——基督的神性。

    “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指着一些决定性的行动,特别是在战场中,正如以赛亚书中五个的例子(即本段;卅七32;四十二13“热心”;五十九17“热心”;六十三15)。“热心”这个翻译显示此词的含意,包含了“忌邪的上帝”这个观念,正如出埃及记二十章五节十诫第二条所示,不能容忍任何的反抗和猛烈地维护爱他的人。爱得越深,妒忌也越大,这是每个曾经深爱过的人都可加以证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