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布血腥的双手

以赛亚书一章十至二十节

        10你们这所多玛的官长啊,要听耶和华的话!

        你们这蛾摩拉的百姓啊,要侧耳听我们上帝的训诲!

        11耶和华说:“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

        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

        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悦。

        12你们来朝见我,谁向你们讨这些,

        使你们践踏我的院宇呢?

        13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恶的;

        月朔和安息日,并宣召的大会,也是我所憎恶的;

        作罪孽,又守严肃会,我也不能容忍。

        14你们的月朔和节期,我心里恨恶,

        我都以为麻烦;我担当,便不耐烦。

        15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

        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

        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

        16你们要洗濯、自洁,

        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

        17学习行善,寻求公平,

        解救受欺压的;

        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

        18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

        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

        19你们若甘心听从,必吃地上的美物,

        20若不听从,反倒悖逆,必被刀剑吞灭。

        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

    第一个审判的预言以通常的引言格式作开始:“要听耶和华的话”(参耶七2;结十三2),藉此先知指出接着的话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上帝的宣告;最后又以另一传统的格式作结:“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参四十5;五十八14),藉此加强了最后的警告:“若不听从,反倒悖逆,必被刀剑吞灭”(20节)。

    上帝的宣告可分为两部分,首先是狠狠地指斥整个圣殿中的献祭制度(10—14节),其次是为公义与顺从发出呼声(16—20节)。这两部分藉令人毛骨悚然的第十五节连在一起,那些敬拜者高举染满鲜血的手向上帝祷告,他们的双手正寓意着那不蒙万军耶和华悦纳的公牛血(11节),和那些血债与罪行,“像朱红……红如丹颜”(18节),这些更惹上帝的憎恶。

    第十节和先知的引言,将上下文连在一起,因为所多玛与蛾摩拉是罪恶昭彰与毁灭的象征。“所多玛的官长“与”蛾摩拉的百姓”这二词描写了以色列的罪恶深重,也使我们想起他们的命运:整个城市都被其领袖的罪行沾污,于是审判便等着他们,正如创世记十八、十九章中的“平原诸城”。

    圣殿中的礼仪、祭祀、香品、节期及其他,都是第八世纪先知的重要主题,阿摩司书五章廿一至廿四节就是最严厉的例子:

       “我厌恶你们的节期,

        也不喜悦你们的严肃会。”

    他们很明显对整个圣殿崇拜的细节都很熟悉,而他们似乎不会主张废除他们宗教的所有礼仪。后来,北国的殿在第八世纪末被毁,耶路撒冷所罗门王的圣殿在主前五八六年被毁,而有趣的是,在没有了圣殿及祭祀制度下,被掳至巴比伦的人中,竟在宗教上十分兴旺,好像正统犹太教在主后七十年第二个圣殿被毁后,仍然兴旺不已,直至今日。

    毫无疑问,强调属灵价值与敬拜者道德的纯净,是可以在历代先知和圣贤的教训中找到。在圣经的传统中,这可见于扫罗的故事(撒上十五22及下文),及箴言的智慧语(例箴廿一27;廿八9)。甚至在利未记扩展的礼仪律例中也预备了认罪条款(五5),和如何在礼仪行动中作出补偿(五16);单单祭祀和祭牲是不足够的。诗篇五十一篇罪人的忏悔,最能表明除了礼仪作为赦罪的途径之外,还有另一种属灵选择,即听罪人的忏悔:

   “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 (16—17节)

    因此连以赛亚在内,第八世纪的先知对道德的要求不像是一个新现象,但强调它们却是新颖的。先知猛烈指斥的是崇拜与生活、主日与一周中的其余各日的分别,而不仅是我们在主日作什么。

    先知多姿多采的语言是直接出自圣殿的用语,列举重要的献祭类别:团体的献祭(11节上),燔祭(11节中),素祭(13节上)与烧香(13节),这些都在利未记的前几章中提及。经文特别提出了脂油与血(11节),以及不同的节期,由每周的安息日到古时以色列人每月、每年所举行的大会(13、14节)。先知以极富创意的锐利目光,一下子就指出了这些祭祀语言的要害:“憎恶”(13节)一词是专门用来形容异教的敬拜风俗,是以色列律法中严严禁止的(例利十八22;申七25;王下廿三13)。在此处却是直率地用在耶路撒冷圣殿的经常敬拜上。在献祭中占有十分重要位置的血(利十七11;来九22),上帝竟然拒绝了,因为这些血是混合了无辜者的血(15—17节)。当先知在本书后来攻击以东时(卅四与六十三章),便又再次提及这些血债与暴行的死亡。这些向上帝大伸祷告的手,好像所罗门在献殿时那样(王上八22,54),但这些手却是沾满了血腥,象征着压迫与暴力。

    也许本段经文更重要的意义是,它运用了许多洗濯与洁净的礼仪,并且加上了道德的意义,而不单是一般礼仪的含义。正如圣洁的含义是心中的清洁。“你们要洗濯,自洁”(16节),这不是为了圣殿中一些敬拜礼仪的准备(出三十17—21),而是为了达到宗教上的道德要求,我们可以再用诗篇五十一篇来作比较: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

        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 (7节)

    人是可以获得饶恕,但却需要道德的勇气与顺服,而不只是靠着礼仪。

    主前第八世纪先知有个十分有趣的特点,他们认为顺服的标准不是看你有没有遵行十诫,或五经中任何律法,这样的教训从没有出现在第八世纪的著作中;先知强调的是“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17节)。相同的话语也出现在何西阿书(例十二6),阿摩司书(例五24)与弥迦书,例:

       “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

        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

        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 (六8)

    无论以赛亚是否熟悉五经中的律法,但他的道德训令却毫无疑问是来自智慧文学中的普遍伦理教训,而不是出自那较为独特的以色列律法,我们可以在约伯记与箴言中找到最接近的例子:

       “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

        和无人帮助的孤儿……

        我也使寡妇心中欢乐。” (伯廿九12及下文)

    约伯的义不是祭司的义,而是属于先知所要求的那种:公义、怜悯、谦卑,我们可以找到很多有关这类题目的箴言,例:“戏笑穷人的,是辱没造他的主”(十七5)。以赛亚书也是采用了智慧文学的传统,来呼唤人“学习行善”(17节),并且呼召人来“彼此辩论”(18节)。请记得先知对以色列人说的第一句话:甚至愚昧的动物也比人更有常识(3节)。

    最后,本章以另一个智慧文学的传统作结:如果你遵命,就必获赏赐;如果你悖逆,就必遭惩罚(19—20节)。在整本约伯记与箴言,以及偶尔在申命记,都可找到类似富有教育意义的经文,在我们面前要求我们选择:“看哪,我今日将生与福,死与祸,陈明在你面前”(申三十15),用智慧文学的话说,就是:

       “正直人必在世上居住,

        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

        惟有恶人必然剪除,

        奸诈的必然拔出。” (箴二21及下文)

    假定人的财富与平安依靠顺服,而失败是悖逆的结果,这是先知教训的基本假设,这种看法成为了行善的动力,并且解释了历史。虽然这可能不会对以赛亚的弯曲悖谬与不顺从的百姓有何影响,但却在后期成为解释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被毁的原因,并成为塑造新神学的基础(参后文四十章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