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救主
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一至十三节
1雅各啊,创造你的耶和华,
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
现在如此说:
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
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属我的。
2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
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
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
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
3因为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
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
我已经使埃及作你的赎价,
使古实和西巴代替你。
4因我看你为宝为尊;
又因我爱你,
所以我使人代替你,
使列邦人替换你的生命。
5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
我必领你的后裔从东方来,
又从西方招聚你。
6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
对南方说,不要拘留!
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
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
7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
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
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
8你要将有眼而瞎、
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
9任凭万国聚集;
任凭众民会合。
其中谁能将此声明,
并将先前的事说给我们听呢?
他们可以带出见证来,自显为是;
或者他们听见便说:这是真的。
10耶和华说:你们是我的见证,
我所拣选的仆人。既是这样,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
又明白我就是耶和华。
在我以前没有真神(真:原文是造作的);
在我以后也必没有。
11惟有我是耶和华;
除我以外没有救主。
12我曾指示,我曾拯救,我曾说明。
并且在你们中间没有别神。
所以耶和华说:
你们是我的见证。
我也是上帝;
13自从有日子以来,我就是上帝;
谁也不能救人脱离我手。
我要行事谁能阻止呢?
另一个救恩神谕(参四十一8—10注释)是由常见的公式“耶和华如此说”作开始,但加上感性用语“(但)现在”,正如保罗的“但这(即现在已是在新纪元)”(例加三25)。另外,以色列离开被压迫的乱世的过程,可与创造的作为作比较(参五十一9—10注释)。
“不要害怕”是救恩神谕的第一个元素,而第二个则是上帝在过去为其子民所做的事情。正如在圣经语言常见的,在此亦将法律术语用于上帝的这些大能作为上。首先他要“救赎”其百姓;即是说要像律法上的亲属一般拯救他们、保护他们(参得二至四章)。其次,他会提他们的名,好像他们的合法父母或监护人(例创廿一3,四十一51—52;赛七14)。最后,他会买赎他们(3-4)。许多其他法律术语用于上帝拯救的作为:『立约』、『公义』、『辨屈』(例诗四十三1)与『相争』(诗卅五1)都是一些例子。
『救主』(3与11节)是另一个有法律含义的词语(例申廿二27;『拯救者』,或译作『救主』或『士师』较佳;士三9与士二16,17互相平行)。第十二节表明『拯救』可以包括了为一些人说话,像是在法庭上的辩护。撒母耳记与列王纪的两段经文使动词『拯救』的法律含意更加明显。这些经文显示,在法律争辩中的百姓,以这样的公式求诸于君王的公义:『我主,我王啊,求你帮助!』(王下六26;撒下十四4)。此公式于是出现于向上帝祷告的语言中(例诗一一八25),因着上帝的信实,并且只有上帝能够答允祷告,此公式甚至变为凯旋的呼喊,『和撒那!』(太廿一9,15)。
第二节间接述及以色列在红海的胜利(出十四至十五),但“江河”一词却指向超越历史的真实。此词亦用于“登基诗篇”(例九十三),译作“诸水”,代表世界中所有的邪恶,均被上帝所征服(参四十一21及下文注释)。同样,在同一节中的“火”无疑是间接指向在埃及受奴役与压迫的“铁炉”(申四20;赛四十八10;耶十一4),并刚刚在四十二章廿五节提及的耶路撒冷被围困;但它又超越这些,还包括了在所有世代中受苦与殉道的“烈火的云”(例但三)。这甚至可解释为试验或锻炼我们的工具,例如在诗篇六十六篇十与十二节:
上帝啊,你曾试验我们,
熬炼我们,如熬炼银子一样……
你使人坐车轧我们的头,
我们经过水火,你却使我们到丰富之地。
第三与四节表明“救主”安排了一次法律交易,使古列得到埃及,并另外送上南方的古实与西巴,以此来交换以色列的自由。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事实上这不是古列,而是他儿子刚比西斯在主前五二五年征服埃及。但作为表达上帝对其子民的慈爱,“看你为宝为尊”(4节),此先知信息已达致其功用。上帝会竭尽其无穷之力,将其子民从被掳之处带回。
招聚流散的被掳者(5—6节)是“第二以赛亚”爱用的主题(另参四十九12、18、22),而这再次超越了古代历史的事实,因为直至现代,散居各地的犹太人才大规模地回到以色列。自从上世纪的锡安主义运动,这些经文才被应用在那来自南美、中国、美国、俄罗斯,和几乎世界其他每一处地方的犹太移民身上。第五节译作“招聚”一词的字根,是与现代希伯来文“集体农庄”(kibbutz)相同。
第八至十三节的审讯语,运用了第三与第四节的律法意象,并以此论证除了耶和华以外,再没有别的救主。以前他的于民是瞎眼的,现在却看见了(8节),而且在世上列邦面前成为见证,证明他独有的拯救能方。注意用于不信者与假神的“救”(delivet,13节),对比于几乎唯一用于上帝的“拯救”与“救主”(11节):参卅七11—12,20注释。
第十节的“信服”与“明白(看见)”在一起,重拾自本书较早章节中其中一个以赛亚式重要的主题:例如,第一章“忠信之城”,七章九节著名的相关语,或三十章十五节那美丽的信息:
你们得救在乎归回安息,
你们得力在乎平静安稳。
在这些篇章中(如四十五章),有对一神主义最强调的语句,其中一句在第十至十三节。首先,这些经文否认一切人手所造的对象可以称为神(10节);而其次,它声明除了耶和华以外,再没有其他“救主”(即神)。与回教不同,他们否定其他神的存在为主要教义,这甚至显示于一些回教国家的旗帜上,但旧约神学却不太关注在耶和华以外其他神只的地位,只对耶和华专一信靠与敬拜。犹太人至今的主要每日祷文“示玛”(Shema)总结此点如下: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爱耶和华你的上帝。(申六4—5)
“独一”此词是来自一些情诗的语言,例如所罗门的雅歌(六9),而不是来自哲学的论述。要爱上帝,完全地信靠他,是要爱他与信靠他好像他是唯一的存在者一般。偶像与假神都是无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