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的受膏者古列

以赛亚书四十五章一至七节

        1我—耶和华所膏的古列;

        我搀扶他的右手,

        使列国降伏在他面前。

        我也要放松列王的腰带,

        使城门在他面前敞开,

        不得关闭。

        我对他如此说:

        2我必在你前面行,

        修平崎岖之地。

        我必打破铜门,

        砍断铁闩。

        3我要将暗中的宝物和隐密的财宝赐给你,

        使你知道提名召你的,

        就是我—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4因我仆人雅各,

        我所拣选以色列的缘故,

        我就提名召你;

        你虽不认识我,

        我也加给你名号。

        5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

        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

        你虽不认识我,

        我必给你束腰。

        6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

        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

        我是耶和华;

        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

        7我造光,又造暗;

        我施平安,又降灾祸;

        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

    两篇谈及古列即将取得胜利的华美先知信息,进一步引致有关上帝独一性的陈述——“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5、6节)——那些对他掌管历史的声称提出挑战的人已被定罪(9节及下文)。在这二者之间,正如希腊戏剧的副歌,则为另一首救恩主题的优美诗篇(8节)。

    第一篇先知信息是向玛代波斯王古列发出的。这本身是十分值得注意的,虽然正如我们所见(四十一2;代下卅六22),其他地方的作者亦有相同的观念:相信耶和华“激动古列的心”。在其他地方他亦被称为上帝的“牧人”(四十四28),而历代志的作者让古列亲自宣讲承认以色列上帝的权柄:

    耶和华天上的上帝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愿耶和华他的上帝与他同在。 (代下卅六23)

从历史上来看,古列不像听过耶和华(上主)的名字,在其庞大帝国中一个最小国族的上帝,古列不可能以任何的方式与他或其先知作出沟通。此种说话的方式,只是强调上帝在当代事件中参与的紧密性。他亦以右手搀扶古列(四十五1)。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古列都是在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政治家。他自己的百姓称他为“父亲”,犹太人称他为“耶和华的受膏者”;甚至巴比伦人亦欢迎他,因为他将他们从不得人心、古怪的拿波尼度王手中释放出来,而希腊人则拥立他为“主人与律法的制定者”。

    “受膏者”一词,在希伯来文是弥赛亚,主前六世纪的先知们将此调用于另外两位历史人物身上:大卫的子孙所罗巴伯与大祭司约书亚(参亚三至四章)。自扫罗开始,此调通常只限于用在以色列的君王(撒上廿四10),特别是大卫的后裔身上(参诗二2,八十九38,一三二10);故此弥赛亚一词通常是用于理想中“大卫的子孙”,就是在“弥赛亚”时代会带来和平与公义的那位救主。旧约有关此位救主人物的经文,例如以赛亚书九1—7,十一1—9与四十二1—4,均没有使用此名词,只是后来的解经家作出此连系,正如我们刚读过的(参四十二1注释)。(“受膏者”的希腊文为基督)所以当先知在此使用这名词时,他不是表示相信古列是弥赛亚,而是正如大卫王朝的君王;他在历史中会扮演独特的角色,要建造耶路撒冷与释放被掳者(13节)。古列不是被描述为对弥赛亚预言的应验,好像以赛亚书较早篇章中所提及的,或是所罗巴伯明显地在被掳之后一段短时期所做的,或事实上拿撒勒人耶稣所做的。有些学者建议“古列”一词是在事后加进去的,正如可能“圣殿”一词是插入于四十四章廿八节。但不论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盼望与古列之间的联系是于何时建立,古列肯定是被他们视为一位“拯救者”,正如代下卅六,拉一,及许多其他的经文所充分表明的。上帝使用亚述如大杖来惩罚以色列人(赛十5),而使用尼布甲尼撒“我仆人巴比伦王”亦是同样目的(耶廿五9)。古列王是另一例子说明上帝如何按照其目的来掌管历史;只是在这例子中,是为了积极的目的。

    第一至三节以十分有力的军事语言来描写古列的成就:列国与君王均要降伏于他(正如小亚细亚的列国,包括吕底亚王克罗苏);铜门铁闩均不能阻挡其军队(撒狄于主前五四七年沦陷,巴比伦于主前五三九年倾覆);也没有任何的财宝可以在其战胜的军队面前得以隐藏(正如他自巴比伦人那里取来的耶路撒冷的金器银器,后来又归还犹太人:参拉五14—15)。

    有关古列预言的第二部分,解释了其呼召背后的双重目的:一方面,这是为了以色列人(4节),另一方面,这同时让古列自己与世上的列国知道,“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5与6节)。

    第七节具有极大的神学趣味。与创世记一章二节形成对比的是,混沌之地、黑暗、深渊与众水均在上帝说“要有光”(其第一项创造的行动)之前便存在了;在此却否定任何二元论的痕迹,即相信有些事物可以存在于上帝创造之外:“光”、“暗”、“福祉(Weal)”与“灾祸(Woe )”(标准修订本),或“平安”与“邪恶(evil)”(钦定本),均是由上帝所造,再没有其他力量。约翰福音一章三节如此说:

        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故此上帝必定是邪恶的创造者。我们面对疾病、旱灾、地震或其他不是人为的“灾祸”或“邪恶”,我们会说这是由上帝造成与掌权的,甚至猜想一些存在于上帝之外的其他力量;如魔鬼、大海变幻莫测的神只,或其他相似的东西。本章不承认在上帝之外有任何其他力量,以致邪恶一定是上帝部分的计划,它以某种方式教导我们或惩罚我们,或如约伯记的作者所辩称,这是为了我们有限的人类思想很难明了的一些其他目的:

        智慧从何处来呢?

        聪明之处在哪里呢?

        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隐藏,

        向空中的飞鸟掩蔽。

        灭没和死亡说,我们风闻其名。

        上帝明白智慧的道路,晓得智慧的所在。

        因他鉴察直到地极,遍观普天之下。 (伯廿八20—24)

有些旧约经文描写上帝与一些其他力量之间爆发的战争:如洪水(诗九十三),巨龙(诗八十九)或一些其他邪恶的化身。这是一场上帝胜利的争战,它又是极为真实的。但这两种旧约对邪恶的看法均不可以声称包含所有的真理,因为上帝的本性是如此复杂,而人经验的本质又是如此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