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约:律例与典章

约书亚记廿四章十四至卅三节(续)

(一)

    约书亚向他的百姓提出一个又特别又严肃的选择。选择的重点由于包括了耶和华上帝在内而加强了。选择的性质经过详尽阐述之后,百姓回答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听从它的话”(廿四24)。许多人不了解接下去的一节,其中包括了本段的标题。关于这点的一个决定已经影响了这一节译成英文,因此读者在我提及此节的希伯来文时必须和我一起忍耐。

    按标准修订本写道:“当天,约书亚为人民立约,在示剑为他们制订法律和条例”(廿四25)。在我看来,这种翻译,如果不小心实在已经在两方面离开了希伯来文的原意。第一,虽说“律例与典章”在圣经里,尤其是申命记里,是个很普通的词句,这里的希伯来文是以单数出现“一条律例和一则典章”,或“一条律例典章”。这种单数的句子是极少见。以斯拉记七章十节再次出现过(而标准修订本再次以复数写出),出埃及记十五章廿五节也出现一次(那里是惟一译得正确的地方)。英译的“with  the  PeoPle”和“for  them”,乃译自同一希伯来前置词。现在,我要提出的论点是此前置词与整节经文,可能取自不同的方式——但不可能是同时用两种不同的方式。

    这论点归结起来如下:要么就是约书亚为百姓立约,为他们订下一条律例和一份典章;要么就是他强加契约给百姓,将一个律例和典章放在他们身上。“立约”不是这一节希伯来经文的字面意思(士师记二章的开头,我们会找到不同的情况),适当翻译这几节,我们必须明白契约与条例的密切关系。

    这就要看这段经文怎样描述;在上帝与百姓之间的角色了。要么是从他与百姓休戚相关的地位,但又领会到上帝那敏锐难以忖测的性格“神圣的忌邪”,去为百姓保证什么样子的行为,使他们适宜于事奉上帝;要么是从另一途径,成为上帝的发言人,将上帝庄严的要求加在百姓身上。

    我们出埃及记已经引用的经文在这里没有多大帮助,因为标准修订本的注脚清楚地指出希伯来文所没有指明的,到底是耶和华或摩西在玛拉为百姓制定了条例与典章。然而它清楚地将律例及典章的颁布与百姓所受的考验连上了。上帝的契约是一种公众的标准。坚守它的原则是忠心的考验、勇气的证明,因此约书亚记廿四章记载的上帝契约(或他制定的条例)只是启示他的旨意。当我们讨论约书亚记三章的时候,我们看到“约的柜”是这样称呼,因为柜里收藏着他的命令。约书亚记廿四章也以类似约的柜的实物符号做结束。约书亚将条例和典章写了一份,但他也在示剑耶和华的圣所旁边立下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对整件事情及对全部严肃的声明作无声的见证。

(二)

    如果约书亚这种行动,强调他与摩西及律法之颁布,以及出埃及记、申命记之间的连系,那么在第卅二节所描述的家族间的亲情,将占有土地跟更远的传统连上了。约瑟,像约书亚一样,享有一百一十岁,一生有了辉煌的成就,但他要他的子孙发誓(创五十24—25)将他的骸骨埋葬在从前他父亲在示剑向哈抹子孙所买的那块地里。那是当时部分族长(尤其是亚伯拉罕和撒拉)的坟墓,在希伯仑的大神龛,那地是亚伯拉罕向以弗仑买下的,所以约瑟的坟墓和雅各的井——那是耶稣与撒玛利亚妇人交谈的井旁边——并列着在现代那不鲁斯与古代示剑之东部。

    约书亚死了,以色列人将他葬在他所分得之地业境内(书十4950)。这几乎是美好日子的终结;因为那时他的领导权转移,连同他那一代的长老们也去世后,以色列人不再事奉耶和华,也不理会所作的庄严的许诺,忘记了写在律法书上的话和石头上的见证,从此不再事奉耶和华。亚伦的儿子祭司以利亚撒也死了,葬在他儿子非尼哈所得的山冈上,这一代全都去世了。接着士师记谈的是另一个很不相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