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之地:得地为业
约书亚记一章十至十八节
10于是约书亚吩咐百姓的官长说:11“你们要走遍营中,吩咐百姓说,‘当预备食 物,因为三日之内,你们要过约但河,进去得耶和华你们上帝赐你们为业之地。’”
12约书亚对流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说:13“你们要追念耶和华的仆人摩西所吩咐你们的话,说,‘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使你们得享平安,也必将这地赐给你们。’14你们的妻子、孩子和牲畜,都可以留在约但河东,摩西所给你们的地;但你们中间一切大能的勇士都要带着兵器,在你们的弟兄前面过去,帮助他们,15等到耶和华使你们的弟兄像你们一样得享平安,并且得着耶和华你们上帝所赐他们为业之地,那时才可以回你们所得之地,承受为业,就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在约但河东向日出之地所给你们的。”16他们回答约书亚说:“你所吩咐我们行的,我们都必行;你所差遣我们去的,我们都必去。17我们从前在一切事上怎样听从摩西,现在也必照样听从你。惟愿耶和华你的上帝与你同在,像与摩西同在一样。18无论什么人违背你的命令,不听从你所吩咐他的一切话,就必治死他,你只要刚强壮胆。”
(一)
经过了一段时间默想摩西的教训之后,我们又回到这位实际的指挥官约书亚这里。他召集各支派的负责人,要他们警告百姓,战斗随时可能发生。然后,豫先运用拿破仑有关军兵末到粮草先行的不朽名言,吩咐百姓预备食物。
他们要在三天之内过约但河,去得耶和华他们的上帝赐给他们为业之地。他们要过约伯向西走,才能到达应许地。上帝不仅应许,也会真正将土地赐给他们。不论约书亚从实际度量情形如何,这个神圣的应许也不会仅是一种对土地的宗教信仰的项目。约书亚记有好几处记述上帝很积极地参与这场驱逐现有居民之战。他们确会拥有一块惟有上帝能赐给他们的土地。
(二)
约书亚记第一章所谈的每一件事,都是从外约但的观点出发。应许之地仍在前头,约但河仍待越过,以色列人也仍在东岸。第二节说约书亚和“众百姓”过约但河,他确实将百姓视为不可分离的一个整体。但摩西自己已经例外的处理。申命记三章十二至二十节的记载,说到他应许约但河东给予两个半支派,该地大约自死海东边向北至加利利海之东岸。此领土之南部已在他自己领导之下。北面的部分显然是在玛拿西的后裔眶珥的一次成功的攻击之后加上的。约书亚记一章记载新首领提醒流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说摩西曾经与他们一同奋斗。他们可以在东部安顿,但暂时只能是他们的妻子、孩子和牲畜留下。他们中间的男人不仅要加强以色列的主要攻击部队,而且要实际上在他们前面过约但河。
计划将勇士调离刚占领的地区,这听来似乎不切实际。其不切实的程度因地理方向的突然改变而加强了。对“过约但”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冲突。首先是务实派。约书亚和他的百姓在达到目的之前要先过约但河。然而约但河两岸并不彼此相等。对于许多曾从军出征或者像逃难者游水奔向自由的人,和对更多的认为过约但河就等于回到家里的人,这些人很容易体会到过河是势在必为的。另外一种情形是在那些长住应许地之后的人中间发展起来的。流便人、迦得人和玛拿西半支派的人是“局外人”或者“过约但”,属于另外一边的人。
(三)
虽然许多英文圣经译本的分段不同,笔者仍然认为十六至十八节清楚地说明了各支派首领们,对约书亚在十至十二节所说的话表示效忠。他们的某一些反应是依照次序的。十二至十五节这一段很可能是编者后来加进去的,作为约书亚对约但河东岸居民的“旁白”。如果确实是事后加进去,那就不难了解为什么这段经文缺乏地理的连贯性。另一方面,这四节是有技巧地插入的——新统帅期望在场的每一位听众对他誓死效忠。
姑不论这段有关外约但的记载是否后来加上的,它却是一段重要的旁白,使读者明白一件本来要等到全书结尾时才能明白的事。将应许之地看为上帝的“安息地”的主题,这主题在诗篇九十五篇的结尾有了典型的表达。
四十年之久,我厌烦那世代,说:
“这是心里迷糊的百姓,竟不晓得我的作为。”
所以我在怒中起誓,说:
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 (诗九十五10—11)
另外的两段经文或可帮助我们将这概念带出。耶利米哀歌开头便谈及犹大的流亡生活:
他住在列国中,
寻不着安息。(哀一3)
律法书申命记的末了部分也提及完全相同的情况:
“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认识木头石头的神。在那些国中,你必不得安逸,也不得落脚之地。”(申廿八64,65)
上帝使他的子民在应许之地得到安息。惟有两个半支派的人凭着摩西的权威得以在别处安息。
(四)
有关约书亚记第一章,总的还有最后几句话要说。作为这经卷的导言,很像是申命记在一面小镜中的反影。它以申命记末了几章所提及的摩西之死及约书亚之承继做为开始,进而要读者对这本以劝勉为中心的律法书细心思想;又以申命记一至三章有关外约但的某些胜利的提示作为结束。申命记因此得以总结,其行动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