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定居——成功的表现?

士师记一章一至廿一节

    1约书亚死后,以色列求问耶和华说:“我们中间谁当首先上去攻击迦南人,与他们争战?”2耶和华说:“犹大当先上去,我已将那地交在他手中。”3犹大对他哥哥西缅说:“请你同我到拈阄所得之地去,好与迦南人争战,以后我也同你到你拈阄所得之地去。”于是西缅与他同去。4犹大就上去,耶和华将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们手中;他们在比色击杀了一万人。5又在那里遇见亚多尼比色,与他争战,杀败迦南人和比利洗人。6亚多尼比色逃跑,他们追赶,拿住他,砍断他脚的大拇指。7亚多尼比色说:“从前有七十个王,手脚的大拇指都被我砍断,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现在上帝按着我所行的报应我了。”于是他们将亚多尼比色带到耶路撒冷,他就死在那里。

    8犹大人攻打耶路撒冷,将城攻取,用刀杀了城内的人,并且放火烧城。9后来犹大人下去与住山地南地和高原的迦南人争战。10犹大人去攻击住希伯仑的迦南人,杀了示筛、亚希幔、挞买;希伯仑从前名叫基列亚巴。

    11他们从那里去攻击底璧的居民;底璧从前名叫基列西弗。12迦勒说:“谁能攻打基列西弗,将城夺取,我就把我女儿押撒给他为妻。”13迦勒兄弟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夺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儿押撒给他为妻。14押撒过门的时候,劝丈夫向他父亲求一块田;押撒一下驴,迦勒问他说:“你要什么?”15他说:“求你赐福给我,你既将我安置在南地,求你也给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赐给他。

    16摩西的内兄是基尼人,他的子孙与犹大人一同离了棕树城,往亚拉得以南的犹大旷野去,就住在民中。17犹大和他哥哥西缅同去,击杀了住洗法的迦南人,将城尽行毁灭。那城的名便叫阿珥玛。18犹大又取了迦萨和迦萨的四境,亚实基伦和亚实基伦的四境,以革伦和以革伦的四境。19耶和华与犹大同在,犹大就赶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赶出平原的居民,因为他们有铁车。20以色列人照摩西所说的,将希伯仑给了迦勒,迦勒就从那里赶出亚衲族的三个族长。21便雅悯人没有赶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与便雅悯人同住,直到今日。

(一)

    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在许多方面,表现了士师记的古怪导论;既不讨论士师的事,连一个土师也没有提及。

    这种情形是令人惊奇的,特别是它紧接在约书亚记之后,约书亚记开头是耶和华对书中英雄人物的晓谕,结尾以他的死及埋葬。然而,这段导言令我们突然留意到此称为“士师记”的经卷,并不单是一连串有关以色列士师的故事。这些故事形成为此经卷(三至十六章)的核心,且因此而命名。这些故事的适当导论是在第二章。然而,此书的开始,和内容更为丰富的结尾,探讨所关心的其他内容。正如此卷书的主要内容和它的延伸部分这一方面对比之下,较大的犹大支派的应许是属于延伸部分。

(二)

    事实上,第一章的开头几节经文,完全集中在犹大身上。可是,这段经文收集了一些互不相关的零碎资料,其中有一些是彼此间有冲突,有一些作出极之过分的宣称,也有一些已以不同形式出现在约书亚记里,留心的读者该已注意到。

    犹大支派的优先地位在本章开头(1—2节)便已指出。第二十章的经文,提及与便雅悯人打仗之前,及未摆阵之先很清楚的求问于上帝(尤其见于18,23,27—28节)。哪一支派该作先锋?哪一支派当首先摆阵?这种对于优先权、主动及完成任务感兴趣的表现,也重复出现于其他方面,例如十章十八节的记载——“谁能先去攻打亚扪人,谁必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在提及参孙出世的应许时,又有这样说法:“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十三5)。

    士师记一章描述了几乎是全部以色列十二支派大集会的传统。西缅的名字只属象征式的一提(3,17节)。西缅只是在较后的历史中为人所知的犹大南部的一支派。这件事在约书亚记十九章一至九节记载得十分清楚。十五章廿一至卅二节将此支派列进归服了犹大的西缅城邑。士师记一章相应地在口头上提及两个实力不均的支派间的合作,但大部分是谈到犹大。

    第四至七节提及简短的第一个故事,此故事不是直接来自约书亚记。事情发生于比色,此地可能位于特拉维与耶路撒冷之间,靠近以耶路撒冷为终点的现代公路。不幸的受害者亚多尼比色被犹大砍断手脚的大拇指,免得以后再拿起武器,但他以逆来顺受的态度接受命运,还夸说是他以前所做的事的报应。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被带到耶路撒冷等死?亚多尼比色(AdOnibezeq)意是“比色之主”,其他的就不知道了。耶路撒冷圣经译本建议此名应读为亚多尼色特(AdOnizedeq)。希伯来文和英文一样容易混淆,尤其因比色在故事中乃是地方名称。拿显赫的耶路撒冷城与数字庞大的七十个被征服的国王相提并论,当然比不知名的比色更为恰当的。

    如果这样说是合理的,那我们可以假定这里所说的,正是约书亚记十章所记载的同一位率领众军抵抗以色列的耶路撒冷王亚多尼洗德。这的确是土师记第一章的第一个策略安排上的实例,只是在约书亚记,功劳归于别人,这里则功归犹大。第八节所说的攻陷及占领耶路撒冷城,较约书亚记十章记录更胜一筹——更可靠的传统说法是大卫王最先攻下耶路撒冷城(撒下五6—10)。接下去的经文再一次依照约书亚记十章的模式,描述向南面作扫荡性的远征。

    接下简短的一段(10—16节)带我们进入我们在约书亚记里已遇到过两三次的地方。根据十四章十二节及十五章十三至十四节的记载,前希伯仑的居民亚衲族人败于迦勒手下,但是十一章廿一至廿二节却说住希伯仑及其他各地的亚衲族人是被约书亚所剪除。在士师记一章又有第三个宣称,说这次成功属犹大所有。十一至十五节重复了约书亚记十五章十五至十九节的记载,且几乎是一字不改;不同的是对;支派加深了印象。这些都是初期片断回忆中的怪事,他们所说的同一个俄陀聂,在士师记三章七至十一节以极不同的身分出现,这次是作了以色列的士师。

    除了说明初期攻取耶路撒冷的事之外,另一个惊人的——夸是说他们势力压倒非利士人(18节)。迦萨、亚实基伦、以革伦与迦特、亚实突等城,是“非利士五首领”(士三3)的基地。犹大支派在这里所宣称的与他们在参孙时代对非利士人的惶恐态度完全不符合(士十五章);但也表明后期的成就。

(三)

    事实上,十九至廿一节经文,使整段记载成为有条不紊。第一是带着责任性的意思:犹大喜得神力相助,但那只限于取得山地,不能得到非利士平原(根据历史记载非利士人垄断着那地区的初期的铁矿业)。第二,迦勒得了希伯仑,只是依照摩西的命令做。最后一点(21节),不但指出攻取耶路撒冷不算是彻底的成功,也指出以色列出击的是便雅悯族(与书十五65的记载不同)。

    以上三点注明大大的削弱了主要经文的说服力。第十九节中和了十八节;二十节与十节的记载截然不同;而廿一节使读者对第八节有很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