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誓言与口令
士师记十一章廿九节至十二章六节
29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经过基列和玛拿西,来到基列的米斯巴,又从米斯巴来到亚扪人那里。30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31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32於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33他就大大杀败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34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35耶弗他看见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阿,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36他女儿回答说:“父阿,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37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 好哀哭我终为处女。”38耶弗他说:“你去罢!”就容他去两个月;他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他终为处女哀哭。39两月已满,他回到父亲那边,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他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40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十二1以法莲人聚集,到了北方,对耶弗他说:“你去与亚扪人争战,为什么没有招我们同去呢?我们必用火烧你和你的房屋。”2耶弗他对他们说:“我和我的民与亚扪人大大争战,我招你们来,你们竟没有来救我脱离他们的手。3我见你们不来救我,我就拚命前去攻击亚扪人,耶和华将他们交在我手中。你们今日为什么上我这里来攻打我呢?”4於是耶弗他招聚基列人与以法莲人争战;基列人击杀以法莲人,是因他们说: “你们基列人在以法莲玛拿西中间,不过是以法莲逃亡的人。”5基列人把守约但河的渡口,不容以法莲人过去。以法莲逃走的人若说:“容我过去!”基列人就问他说:“你是以法莲人不是?”他若说:“不是!”6就对他说:“你说‘示播列’。”以法莲人因为咬不真字音,便说“西播列”,基列人就将他拿住,杀在约但河的渡回。那时以法莲人被杀的有四万二千人。
(一)
拿耶弗他的女儿献做祭,在其他社会也有类似的故事和戏剧性报导。有人会立刻想到阿伽门农(Agamemnon)的女儿伊芙琴尼亚(Iphigenia),她被带上祭坛是因她父亲的舰队长期被滞留在海面不能动弹,以致带来种种的不幸。类似的故事很多,但是这个简短而令人畏惧的故事,并不因此而逊色失去力量。这是生动的希伯来故事的另一成就。笔者料想有人会说,由於这种故事已是耳熟能详,因此叙述简单。即使是如此,这生动、简洁又赤裸的叙述,令笔者体会到写故事的人叙说时的麻木与震惊。
圣经上还有另外两个故事强调了献上亲生骨肉的可怖。王下三章提及以色列、犹大及以东三王联合攻打摩押的事。一场卑鄙、破坏性强的攻城行动展开了,以下是战争进入高潮的记载——拆毁摩押的城邑,各人抛石填满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种佳树,只剩下吉珥哈列设的石墙,甩石的兵在四围攻打那城。摩押王见阵势甚大,难以对敌,就率领七百拿刀的兵,要冲过阵去到以东王那里,却是不能,便将那应当接续他作王的长子,在城上献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华的大怒。於是三王离开摩押王,各回本国去了。(25—27节)
摩押王不仅将他的儿子献为燔祭,且公然地使王朝的前途陷于窘境。以色列人大吃一惊,可能是因为担心自己对摩押人追迫过甚而受惩罚,或由於摩押王的领导力加强了,于是改变主意、呜鼓收兵。
圣经中另一个与耶弗他献祭媲美的伟大故事,是记载於创世记廿二章亚拉伯罕几乎献上儿子的事,这件事在犹太经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虽然两个故事的叙述都很简洁,但每个故事都盘回于一件重要的事实上——“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儿子……”(创廿二2)及“他女儿……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士十一34)。
故事的作者面对耶弗他的这种行动虽能有所克制,却未能使自己置身度外。“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29节);而他隆重其事的许愿是为了得到上帝的保证,就像在六章卅四至四十节记载的两次以羊毛干湿为证一样。祭品竟是他独生的女儿,其中的意义就特别深刻了,但是我们不应该有任何认为他不顾后果的誓愿,是一时脱口而出,因而免除了他的全部责任。这是对上帝许的愿,当然含有献人为祭的意思:“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当然不是指他心爱的狗!这次攻击亚扪人所招致的个人损失,令他在反驳以法莲人的批评时所说的;“我就拚命前去”(十二3,编者注:英文直译这一句话为:“我把我的命拿在手里”)这句话更有深度。大部分旧约圣经中都没有提及寄望于来世的事。美好的生活是充实的生活,其意义一方面是指死后与列祖一同埋葬,另一方面的意义是继续与家人同在,并受到他们纪念。就后面这个意义,耶弗他确实冒生命的危险(把命拿在手里)去出战。
最后一点,他的女儿明白高尚受尊敬的准则,就像西巴和撒慕拿站在基甸面前一样(八21)。她不仅接受自己应尽的责任,而且事实上是肯定:“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令人伤感的故事结尾,提及另一个古老的风俗习惯,大抵是一种妇女的生殖的礼仪(fertilityrite)。
(二)
许多人都用过“示播列”这个口令而不知其来历。以法莲人(在十章九节略为提及)又一次出现较迟,就像他们在基甸故事里的情形一样(七24至八3)。对付出言恐吓的人,耶弗他远不及基甸的手段老练,以致表面的冲突终于导致内战。约但河渡口再次成为前线,情形与三章廿八节,七章廿四节与十章九节所说的相同,但这一次是以色列人对抗以色列人。
故事的核心在文字上有两种不同的表达。第一种表达在标准修订本的译文中并不太显著。西部的以法莲人说住在东部的基列人不过是以法莲的逃兵。第四节下半较为合适的译法应该是:“你们以法莲是逃兵;基列是在以法莲与玛拿西之间。”写故事的人找以法莲人的幽默,说他们的口快而剑不快。以法莲向同胞提出控告之后,现在以法莲的生还者,向西逃走要通过基列人的渡口。但是情势改变了。现在,谁是以法莲逃兵呢?
这是渗进我们的语言中的另一次关於命运的文字游戏。“示播列”意指“河水”或者水的“流”。任何陌生人要渡河必定被带到河的某一部位,指着河流问他:那是什么?如果他是以法莲人,他的回答是“西播列”,就要杀死他。这个字在英文里是口令,或用来区别不同运动员或政党党员的方法,更准确的说,是使人暴露自己的身分。
各民族都因自己的语言文字中有外人读不出的发音而感到高兴。这种情形在和平期间可以当做游戏或取笑的资料,若在战时或在敌方盘问时,这是生死存亡的决定。
(十二章七至十四节参考十章一至五节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