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示剑路上杀人”
士师记二十章一至十七节
1于是以色列从但到别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众人,都出来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华面前。2以色列民的首领,就是各支派的军长,都站在上帝百姓的会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万。3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便雅悯人都听见了。以色列人说:“请你将这件恶事的情由对我们说明。”4那利未人,就是被害之妇人的丈夫,回答说:“我和我的妾到了便雅悯的基比亚住宿。基比亚人夜间起来,围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杀我,又将 我的妾强奸致死。6我就把我妾的尸身切成块子,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得为业的全地,因为基比亚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凶淫丑恶的事。7你们以色列人都当筹划商议。”
8众民都起来如同一人,说:“我们连一人都不回自己帐棚、自己房屋去。9我们向基比亚人必这样行,照所掣的签去攻击他们。10我们要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万人挑取千人为民运粮,11等大众到了便雅悯的基比亚,就照基比亚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丑事征伐他们。”于是以色列众人彼此连合如同一人,聚集攻击那城。
12以色列众支派打发人去,问便雅悯支派的各家说:“你们中间怎么作了这样的恶事呢?13现在你们要将基比亚的那些匪徒交出来,我们好治死他们,从以色列中除掉这恶!”便雅悯人却不肯听从他们弟兄以色列人的话。14便雅悯人从他们的各城里出来,聚集到了基比亚要与以色列人打仗。15那时便雅悯人,从各城里点出拿刀的,共有二万六千,另外还有基比亚人点出七百精兵。16在众军之中有拣选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机弦甩石打人,毫发不差。17便雅悯人之外,点出以色列人拿刀的,共有四十万,都是战士。
在创世记十九章里,一个有关罗得的类似故事的重要部分,在士师记十九至二十章的故事中找不到。所多玛的坏蛋指责罗得竟敢批评他们的行为,与他们相对应的基比亚人,并没有对住在他们之中的以法莲老人作同样的指控。即使如此,此故事中之主题并没有丧失。这位利未人带着切成十二块的妾的尸体走遍以色列四境,要求以色列人为这事的是非作判断。他的要求(十九29—30)结果是一次隆重的民众会议,他在会众面前说明这件事的情由,再次要求以色列人商议对策(二十4—7)。
(二)
这几节经文也对许多其他经文作了回应。有些部分读起来就像是一连串的引录。这一点对正文的诠释有帮助,但有时候也成为妨碍,即是不应该将太多意义加在第二十章的一些正文上,因它们可能以引喻形式在别处出现。
乍看起来,以色列民众似乎在聆听事情的细节之前,便已准备采取行动。当以色列人“都出来”的时候,常是指作战状态。第二节说“拿刀”的步兵令这种印象加强,虽然那可能只是指身体壮健的人,不一定是真的手抓着刀。这些步兵令我们想起亚扪人恐吓雅比引起扫罗王勃然大怒的事——
他将一对牛切成块子,托付使者传送以色列的全境,说:“凡不出来跟随扫罗和撒母耳的,也必这样切开他的牛!”于是耶和华使百姓惧怕,他们就都出来如同一人。 (撒上十一7)
在另一方面,这次严肃会议令我们想起约书亚记记载的示罗两次聚集,一次是解决地业分给的问题(十八1—7),另一次是对约但河边筑坛的事表示愤怒(廿二12)而且准备作军事行动。
还有,到米斯巴聚会可能有其重要性,也与撒母耳传统有关。以色列人在那里作战胜非利士人的准备(撒上七5—14)。扫罗也是在那里被选立为王(撒上十17—24)。
当我们记得扫罗自己是来自便雅悯的基比亚,撒母耳对于立他为王的事并不表示热心,而王权终于传授给犹大支派的大卫的时候,我们就有了所需的一切提示,可以推断这故事的一个作用。它是一段反扫罗的宣传,对他的出生地加以嘲笑,指控基比亚蛮横应遭罪恶之城所多玛的歹运。最后提及扫罗将一对牛切成块子,藉以集合以色列人来对抗亚扪人的恐吓。这一切在米斯巴又重演了,在那里非利士人被打败了,而扫罗就在这里被选立为王。联系是很多,而这些联系都是粗笔带过。
(三)
虽然故事的写作对便雅悯与扫罗的出生地存有歧见是不能否认的,但是这故事不仅是做宣传那么简单,而且写法极有技巧。重复士师记三章以笏的故事,是讲及左手便利的便雅悯人(指用左手的人)的趣事,只是本章十六节又说左手便利的现在只有七百人!至于亚比米勒及他的在神庙中吃喝的暴民(9节),则令人想起美国西部那些枪法准确分毫不差的枪手。
这个利未人对这一次大聚集也善加利用。他告诉民众他最初是担心自己的性命。当他不成为杀害的对象时,却又发现他的妾死了。他的话令人对这女人死于意外,而非被虐待致死的情况产生怀疑。然而,写故事的人表现得不太拘谨,提及那利未人时,称他为“被害之妇的丈夫”(4节)。可是,贬低故事中的某一部分,只是作为扩展另一部分的补充。标准修订译本第十九章的希伯来文微妙地提及那利未人所指责的不是基比亚的匪徒,而是城里的“巨头”或“名人”或“巨富”(5节),不是“基比亚人”那么简单。如果提及匪徒的话(十九22,二十13),那是因为全部基比亚人都是卑鄙低劣的。
笔者怀疑这种指控不能胜诉,至少指控便雅悯的领导人物是如此。同一宗族的其他地区居民,可能只会赞成吊死几个无赖,同意控告犯强奸罪的滋事者,但是谈到指控那些诚实可靠的好人,那些属于同一城镇的好人和亲朋戚友,那就欠公道了。这类丑恶的故事之多,在西方国家实在不胜枚举。
(四)
再联系三段回应的经文便结束本段的讨论。第一段记载是在申命记十三章,这里提及三种背教的情形,同样的语气也出现于第五节及十四至十六节。杀害及虐待外邦的居民也是罪大恶极的。
另一段记载是在以赛亚书卅二章一至八节。全本圣经只有这一节经文(6节)将“厌恶与任性”一并解释了。这里表达和解释了“愚顽”与“图谋恶计”(5—7节)。有关这种连系的更有趣的一点,是以赛亚书隐藏着有意义的君主制度思想:有贤明的王来统治则社会安宁。这是士师记十七至廿一章不断提及的公式。
最后一段回应记载于诗篇九十四篇,是对报应的惩罚作强有力的要求,以下只引用开头的七节:
耶和华阿,你是伸冤的上帝!
伸冤的上帝阿,求你发出光来。
审判世界的主阿,求你挺身而立,
使骄傲人受应得的报应。
耶和华阿,恶人夸胜要到几时呢?
要到几时呢?
他们絮絮叨叨,说傲慢的话,
一切作孽的人都自己夸张。
耶和华阿,他们强压你的百姓,
苦害你的产业。
他们杀死寡妇和寄居的,
又杀害孤儿。
他们说:“耶和华必不看见,
雅各的上帝必不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