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的导论
士师记二章六节至三章六节
6从前约书亚打发以色列百姓去的时候,他们各归自己的地业占据地土。7约书亚在世和约书亚死后,那些见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长老还在的时候,百姓都事奉耶和华。8耶和华的仆人嫩的儿子约书亚正一百一十岁就死了。9以色列人将他葬在他地业的境内,就是在以法莲山地的亭拿希烈,在迦实山的北边。10那世代的人也都归了自己的列祖;后来有别的世代兴起;不知道耶和华,也不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11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去事奉诸巴力;12离弃了领他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他们列祖的上帝,去叩拜别神,就是四围列国的神,惹耶和华发怒。13并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巴力和亚斯他录。14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抢夺他们的人手中,又将他们付与四围仇敌的手中,甚至他们在仇敌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15他们无论往何处去,耶和华都以灾祸攻击他们,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话,又如耶和华向他们所起的誓,他们便极其困苦。
16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脱离抢夺他们人的手。17他们却不听从士师,竟随从叩拜别神,行了邪淫,速速的偏离他们列祖所行的道,不如他们列祖顺从耶和华的命令。18耶和华为他们兴起士师,就与那士师同在;士师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华拯救他们脱离仇敌的手。他们因受欺压扰害,就哀声叹气,所以耶和华后悔了。19及至士师死后,他们就转去行恶,比他们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别神,总不断绝顽便的恶 行。20于是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他说:“因这民违背我吩咐他们列祖所守的约,不听从我的话,21所以约书亚死的时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从他们面前赶出,22为要藉此试验以色列人,看他们肯照他们列祖谨守我的道不肯!”25这样耶和华留下各族,不将他们速速赶出,也没有交付约书亚的手。
三1耶和华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那不曾知道与迦南争战之事的以色列人,2好叫以色列的后代,又知道又学习未曾晓得的战争。3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和一切迦南人、西顿人,并住利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们山直到哈马口。4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以色列人,知道他们肯听耶和华藉摩西吩咐他们列祖的诫命不肯。5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6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
紧接在士师记第一章有启发性的前言之后,这一段代表了申命记式(Deuteronomistic)的导论,适合于士师时代。作了简略的回顾之后,它令我们知道应该从下面的记述知道些什么。
(一)
我们看到的开头一段(二6—10)的大部分,是约书亚记书末(廿四28—31)的补白。按申命记式设计的方案,这一段经文原只是出现一次,且可能是以我们见到的士师记二章的形式出现。约书亚的时代与他之后的时代截然不同。约书亚的去世和下葬这件事相当重要。但是以色列的情况在约书亚这一代的人都去世之前并没有真正变坏。约书亚记的最后两节(廿四32—33)提及较早时代的两位人物的事,一是重新埋葬约瑟的骸骨,一是祭司以利亚撒的去世,这位以利亚撒与约书亚的关系,就像亚伦与摩西的关系一样。
当这转折的段落转向前望时,标准修订本的译文就显得不太正确了,为此我们必须追溯希伯来原文的意思:“后来有别的世代兴起,不知道耶和华,也不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二加下)。这节经文所表达的是一种像现代西欧一个年代的简明描述。我们的时代常被形容为“基督的后期”。这不仅是为了只有少数人真正信上帝和活泼的福音与它的标准——彼此之间总是不断争辩。这时代之所以成为基督的后期,是因为很多人很少有他们所属的信仰。他们完全不知道基督教的传统。
约书亚之后的一代不仅是“不知道耶和华”,他们也不知道他是以果断及有利的行动闻名。他们完全不认识他,不事奉他、爱他和顺从他,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二)
十一至十九节经文以好几种标准形式,重复指出以色列人对耶和华缺乏了认识。宗教的本质与许多其他本质一样,讳忌真空。那些不积极地认识上帝的人,一定是十分积极地事奉和崇拜某些别的事物。与耶和华对立的另一个崇拜对象,第十一节清楚地标明是巴力,第十三节又提及巴力与亚斯他录。英语以单数写出的巴力及亚斯他录,是古代地中海和爱琴海沿岸诸神中最重要及最为人熟知的神。至于他们各自的特性,则不在申命记作者谈论的范围,他们不是乏味的宗教比较学的学生!用复数写出的巴力及亚斯他录(例如Astartes)只不过是一种简写,是指我们即将在士师记十章六节见到的诸神名单。这些名称总括了所有对以色列人造成苦难及灾祸的其他宗教。
以下的士师记经文中我们常会读到与此类似的话:“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11节);“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14节);“把他们交在抢夺他们的人手中”(11节)。但是这段前言并不仅是预告;实际上它是用记事形式很简洁地在下一章第一则故事中提出来(二7—14)。这段导言,在它所表达及没有表达的意思中,有它自己提出的要点。笔者认为它所强调的是上帝的自由权和上帝的创始,及他在以色列人的救赎行动中所担任的角色。
士师记十章九节记载,当以色列“甚觉窘迫”时,他们立刻而且真诚地向耶和华求救认罪(十10)。诗篇十八篇六节是典型的例子: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
向我的上帝呼求;
他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
我在他面前的呼求入了他的耳中。
然而士师记二章十六节谈及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略去了百姓向他求助。这不是偶然发生的,第十八节的后半节又有类似的记载。没有向他作任何请求,耶和华便因他们受苦、受欺压的哀声而怜悯他们。“哀声叹气”的措词不常用,它含有引导性,出埃及记的开始也用了这个措词(六5):“我也听见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声”。耶和华现在面对的情况与他当日在埃及所看到同样严重:解决问题的原动力也由他而来,与当日的情况一样。
“士师”的意义将留在稍后讨论,尤其在十章一至五节及十二章七至十四节。现在最重要的是对申命记的作者来说,“士师”是指“拯救者”(16节);反过来说,耶和华藉着他们施行它的拯救(18节)。
(三)
导论的最后部分几乎肯定是后来加进去的。它反映了我们在约书亚记一章七至九节,十三章二至六节,及廿三全章所讨论的那种思想。强调点突然由外来的“抢夺者”及“四围仇敌”(14节),转为境内的敌人,约书亚死的时候所剩下的各族——留下来未从他们面前被赶出去,为要藉此试验他们对信仰的忠诚(二22),及让他们学习打仗的经验(三1—2)。
圣经方面对内外敌人作的区别,从现代强有力的以色列军队随时向那“剩余民族”——没有主权的巴勒斯坦民族——作军事袭击这痛苦事件上反映出来了。八○年代的初期,这个环绕着它周围的国家——利巴嫩——受尽袭击及轰炸,而轰炸目标是所谓“巴勒斯坦人”,不理会这样做法是否正确。
我在这里所关心的,是指出圣经对今日难以处理的政治性事件的态度,但绝无意表示以色列的圣经遗产,使它对自己的政策有完满的解释;它是跌进自己的历史陷阱里了。我们都有各自的方法消灭我们的敌人,将他们形容为坏到无法收拾,并要他们离开,否认他们的权利,这样去为我们那样对待他们的行动找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