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赦免(注释)

利未记四章十三节至五章十三节

    但普通人也会像祭司一样犯罪,因此,如果百姓无意中犯了罪,也要求一个同样的仪节,只是要在圣所以外实行。我们由第二十节得知,罪是人的行动,因此祭司要举行这动作,使百姓得救赎,并且使他们得赦免。

    使得救赎这话的意思是(甲)为一项罪过所引致的罪感付出代价以擦去它(这是对这奇特的动词的一个学术性的解释)。另外它可以解作(乙)完全遮盖。那就是说,上帝不再视那人为罪人。这样,献祭便实实在在地有效,因为它使上帝视这罪人为已得赦免的人。在某一意义上,献祭付了罪行的代价。而且,这赦免包括整个家庭,夫妇和子女,因为父亲在坛上代表了全家。

    但是更重要得多的是我们看到:上帝如今屈身取胜了。他特把他赦免人罪的方法交在人手中,只要人真正想用这方法。所以最后,在第卅一节,实实在在地宣告,一旦献了赎罪祭那人便得赦免了。请注意,并没有条件,完全是保证。因为正如我们将在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所看到的,血如今实在地倒出,我们便可以看见献祭已经有效了。

    保罗在歌罗西书一章十五至二十节宣称基督是上帝永生之道,在亚伯拉罕以前已存在的,如今他仍活着。今天的神学家可能用如下的说法来表达这意思: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有效工作,事实上永远有效,不只适用于我们的时代,也可追溯到当初。这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乃是末世论的行动,那就是说,它是在属于永恒的时间中的一部分成就的工作;而在永恒之中是没有过去、现在或未来。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这事实的一个结果便是:教会不只是二千岁,而是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参看创世记四章廿六节。

    随着时间前进,以色列人回忆在他的历史和生命经验中上帝的恩慈。上帝在新约和旧约中一条大命令乃是『记得』!上帝把他们从法老的辖制之中拯救过来带他们过红海,然后经过干旱的旷野。在那里时,他在西乃山赐给他们的妥拉,他的教训,或者如所见的,启示他的心意。然后赐给他们一块属他们自己的地土,作为他最大的恩慈。他在西乃山又给他们一个爱的约,并完全向他们委身。这约惟独建基在恩典之上,那就是说,他完全是一位慈爱的上帝,成就在一个绝对不配的民族身上的。

    上帝所要求回报的是他们要『听从我(上帝)的话,遵守我的约』(出十九5)。因为上帝的『声音』在那启示他的道的任何一条或全部诫命中表达出来,这意思是,如果以色列人违犯上帝任何律法,那么以色列人便是犯了不敬的罪,背叛他的救主与上帝。他们的罪在他眼中因而并非无伤大雅,而根本上是不忠的表示,甚且是对立约的对方的叛逆。第十五节形容这些疏忽的罪为『背信』。这些罪,有些是:

    (一)对一个邻舍的不忠,这邻人自己有了困难,而他不肯在法院中为他作证。

    (二)无意中滥用了圣物。

    (三)不肯承认自陷不洁。(第十一至十五章将对不洁问题全盘论及。)

    (四)不肯承认曾说出轻率的誓言。

    我们注意到,在触犯礼仪律法与对上帝之道不忠及个人对邻人不忠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这是因为在旧约时的思想一般不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希腊人的思想,在物质与精神,天与地,身体与灵魂,律法与恩典以及任何其他的事物之间,并没有清楚的界限。基于上帝是一位,一切创造就是一件。

    因为犯罪是一个人对上帝给以色列的恩慧与慈爱的旨意之背叛,上帝自然认真对待以色列的罪。在人,一件疏忽的罪可能不觉得很重要。但是上帝的鼻孔实际『闻』到它的气味;那就是说,它直达他的经验而且影响他。人类的罪到达上帝那里,它接触他,伤害他,深深地激动他施怜悯,因此虽然人蛮横地攻击他所启示出来的旨意和慈爱的目标,上帝还是立意赦免人。

    然而人首先要想望得到赦免;其次必须愿意为他的愚行付出某种代价;最后也必须认罪。如果一个贫民连像一只雏鸽那么小的东西,作为供物也非力所能及,那么区区一杯不加橄榄油的细面,一件远比从海外输入的乳香为便宜的日用品,便已足以作为他所要献的供物。我们在此所遇上的这位上帝是多么有恩典、同情而又慈悲呢。为你灵魂的罪,只要区区一杯细面!他必蒙赦免(13节)。多难得的一位上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