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祭司的指示(注释Ⅰ)
利未记六章八节至七章卅八节(续)
这一段落仔细讨论我们所碰到的各种供物和献祭,和在管理方面给祭司的指示。
燔祭(六章八至十三节)(参看第一章)
这种祭用的字是‘olah。这希伯来字描述一种全部升上给上帝的祭,因此可以称为:holocaust,照字面的意思是『完全焚烧。』这祭是非常特别的。因此祭司在主持的时候,要特别小心他所要穿的是什么衣服(参看出廿八40--42)。我们读遍旧约时,便发现这特别的仪节如何逐渐围绕着全部焚烧而成长起来,以强调其特殊性质。祭司的特别衣服本意是给崇拜者以上帝临在的深刻印象,虽然那只可以视为象征。祭司在他给上帝献祭的过程中实际是换过两次衣服。
第一,坛上的火不许熄灭,因为它的本意是唤醒我们全然有罪和继续犯罪;就是说,我们不只是间中犯罪,而是时时犯罪;因此我们不论早晚、昼夜都要与上帝保持关系(参看出廿九38--42;民廿八3--8)。
其次,早些年代,上帝向摩西显示,他在火中神圣的临格。当摩西目睹一个着火而不销毁的丛林时,他作这样象征式的显示(出三1--6)。摩西因此发现上帝在他所拣选的儿子以色列在埃及受痛苦的火中临格(出四22)。上帝本身在火中,这样叙述上帝,多奇怪的事啊!但是他是活神,当然不会消灭。因此便使祭司与先知们都对以色列宣告,只要他们依附上帝,他们也不会被消灭——虽然上帝本身就是烈火。我们对上帝的想法多么自相矛盾呢!但是想出这矛盾的不是人类而是上帝自己。正如我们从那些像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一至三节与但以理书三章十九至廿八节的经段中所看到的,这乃是旧约不断的教训。
第三,关于这一切更有另一个想法。我们说过,因为上帝本身是活神,我们不能说他可以被消灭。但是上帝自己是烈火,我们发现有许多大先知用这个词,如记载在以赛亚书十章十七节;三十章廿七节;卅一章九节;卅三章十四节;申命记四章廿四节。在利未记这里解释这奇特实况的神学全然清晰。当凡人站着看那在火焰中上升的olah时,这完全而又永不止息的祭代表活神自己心中的意念。
最后,我们应当把燔祭的意义与较早一章所仔细考究的平安祭的意思并列。因为平安Shalom一词,也有健全与完整之意。所以上帝完全的审判并非我们可怜的人类的结局来到;因为在他的审判之外,出现他的完全更新,可以在他提供的,在(一)人与兽之间(赛十一6--9),(二)人与人之间(弥四4 ),与(三)人与上帝之间的合一与团契中出现。
素祭(六章十四至廿三节)(参看第二章)
素祭的叙述使我们记起今天我们圣餐礼的某些方面,因为在场的男人都可以尝到所献的面,而且使它成圣,因此吃的人吃了也成圣。不但如此,上帝也享用这餐。我们在这里也知道,它使他感到愉快,因为它的美味为他所喜爱。正如我们以前说过的,旧约不怕用简朴的日常用语叙述最深入的神学观念——耶稣用比喻教训人时也用同一类语言。
封立祭司并不要求比凡人更贵重的供物,事实上,全未提及我们在第十五节所见的宝贵乳香。以色列人坚决相信,当上帝把他的圣约赐给他的百姓时,要求他们全体一齐都作他的祭司,不是对他人而是对外邦世界作他的祭司,是否这事实助成了这种信仰呢(出十九6
)?再者,这次,在第廿二节,由一个新字kalil的引导,我们碰上『完全』的观念。祭司所献的供物要完全(kalil)。因此它又强调:( 一)上帝的审判临及以色列全民族;(二)它是一个完全的审判;(三)所以,因为上帝是神而不是人,他是慈悲也必是完全的。
赎罪祭(六章廿四至三十节)(参看四1--五13)
圣洁的观念,毫无疑问是由来已久,而且代表一种禁忌。例如,如果一个人只因误踏『圣地』便要受神只的惩罚。但是此地却是有救赎的慈爱之上帝的圣洁,而这爱是传染性的。这是一个多美妙的意思啊!我们惊奇地发现它的经验在圣经故事中如何一直增长其深刻的意义。上帝的圣爱遍及我们的生命之中!本章末节强调我们以前注意到的,血是神圣的,因为从圣礼上考虑,血就是生命的本身。于是它大大地加强了上帝所造一切生命的神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