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的反应
利未记十章八至二十节
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9『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10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11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12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13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16当下摩西急切的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17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18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19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筑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20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在酒醉中主持祭礼乃是一种亵渎。它像第十一至十五章所叙述那些『亵渎的』举动。今天我们说;『对律法的无知是不可原谅的』。在旧约并没有禁止喝酒。事实上,酒乃是上帝使人心欢乐的仁慈礼物。酒甚至如耶稣在加利利迦拿婚筵上所显示的,可以视为恩典的象征。
但是我们今天所当记得的乃是,在圣经时代,酒是用四分水对一分酒冲淡的,正如今天东欧部分国家的习俗那样。另一方面,酩酊大醉,在上帝立约的百姓是绝对禁止的。醉酒是人类生活中圣洁特质的羞辱。喝醉了的男人或女人再不能凭信心或爱心作判断。
因此,祭司要教导平民百姓摩西从上帝得到的律例(这个特殊字眼以后要讨论到)。在实际上,后来会堂作为像学校那样的一个教与学的地方,而不太像现代教会是个崇拜的场所。
亚伦、以自歪撒和以他玛当然也经过一次胆惊的经历,所以他们巧妙地辞谢了他们应得一分的祭肉。这种判断上的软弱与敏感不常记在法典里。难怪我们读到,当摩西听过他们的解释之时,『他便以为美。』
第十九节重复使用『今天』一词,也表示出对他们较为优美感情的流露之神圣的赞许。我们在崇拜中看见使用『今天』,表示行动上的『终末论的意义』之实际问题。当我们谛听耶稣说『最后』审判(太廿五31--34)时,便能清楚了解这专门的神学名词。他在那里指出,现在——『今天』给那饥饿的人吃,乃是我们所能给那特殊饥饿的人的最后一次,却也是我们对他不理不睬的最后一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今天』的决定是永恒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