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经文)
利未记十一章一至四十七节
1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2『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3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4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5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6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7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8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9『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10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11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12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13『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14鹞鹰、小鹰与其类。15乌鸦与其类。16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鸮鸟、鸬鹚、猫头鹰、18角鸱、鹈鹕、秃雕,19鹳、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21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22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蚱蜢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23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24这些都能使你们不洁净。凡摸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25凡拿了死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26凡走兽分蹄不成两瓣,也不倒嚼的,是与你们不洁净!凡摸了的,就不洁净。27凡四足的走兽,用掌行走的,是与你们不洁净。摸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28拿其尸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宙些是与你们不洁净的。
29『地上爬物,与你们不洁净的,乃是这些:鼬鼠、鼫鼠、蜥蜴、与其类,30壁虎、龙子、守宫、蛇医、蝘蜓,31这些爬物,都是与你不洁净的。在他死了以后,凡摸了的,必不洁净到晚上。32其中死了的掉在什么东西上,这东西就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作什么工用的器皿,须要放在水中,必不洁净到晚上。到晚上才洁净了。33若有死了掉在瓦器里的,其中不拘有什么,就不洁净。你们要把这瓦器打破了。34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洁净,并且那样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洁净。35其中已死的,若有点掉在什么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洁净,不拘是炉子,是锅台,就要打碎,都不洁净,也必与你们不洁净。36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洁净,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洁净。37若是死的,有一点掉在要种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洁净。38若水已经浇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这子粒就与你们不洁净。
39『你们可吃的走兽,若是死了,有人摸它,必不洁净到晚上。40有人吃那死了的走兽,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拿了死走兽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
41『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许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是可憎的。43你们不可因什么爬物,使自己成为可憎的,也不可因这些使自己不洁净,以致染了污秽。44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秽自己。45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上帝,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 洁的。
46这是走兽、飞鸟,和水中游动的活物,并地上爬物的条例,47要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别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