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日的含意
利未记十六章一至卅四节(续)
有两点要注意,并且这两点都大有神学上的意义。
一次献上永远有效。我们以前说过,希伯来人增加希望,也增加失望,厌倦在他们生活中的许多祭礼,期望一个献祭的举动便一次过保证上帝赦免他们。而我们也知道,那正是为什么在百姓从被掳回来之后,终于建立了我们在此所有的赎罪日的仪式细节。不过,百姓的希望仍然未实在地实现。赎罪日真的每年举行一次(34节),依照上帝的吩咐,这自然是朝他们所渴望的方向的一大进展。另一方面,它却未足够。
新约希伯来对于附加于赎罪日的仪式非常有兴趣。当然,我们在此所能说的,乃是它的作者声称基督为教会的大祭司,惟有他曾经进入幔子内,面对面的见到上帝,而且他把羔羊的血带到上帝实际的临在面前。更进一步,希伯来书宣告,基督现在所作的,实际是一次过(eph hapax即一次献上永远有效),因此他的行动无须重复(来八10)。作者说,因为基督使自己进入asham,如今已经除去世人的罪。利未记这章,乃是旧约中给我们提供新约神学一个势态之确切解释的清楚例子。
给阿撒泻勒的羊。没有人知道这名字的由来或者它的意思。不过它没有比知道这羊所起的作用那么重要。它把百姓的罪带到旷野去。
一瞥巴勒斯坦的地图,便见到『犹大的旷野』在主要分界的斜坡,一直延伸及于死海,离耶路撒冷不过数哩之遥。地中海的带雨风从未吹到这地区。这旷野是施洗约翰和耶稣都曾停留过一个时期的地方。它是豺狼和女魔(night,hag)(不管它是什么)、魔鬼与邪灵出没之处;而阿撒泻勒则是那些神灵或魔鬼之一。(伊斯兰教确实承认它们的存在。参看可兰经第七十二章。穆罕默德相信它们的存在,但反对崇拜它们。)现代的人难以明白欧洲在二百多年前才开始撇弃对于神灵或那些夜里撞碰的东西的恐怖,现代人也很难于同情其他文化中仍然有使其居民对旷野产生恐惧的人。
那么把百姓的罪带进旷野是什么意思呢?这行动教导以色列人关于上帝本性的一个基本重要的事实。献上那『归于耶和华』的那只羊,向崇拜者保证他们的罪真正蒙上帝饶恕了。但是饶恕并未结束这事。纵然我们已经得蒙饶恕,我们罪的影响仍在。上帝可能饶恕我们,纵或我们杀了一个人;但是上帝的饶恕却不会使死者复生。父母对其儿女的实际残酷可能得蒙饶恕,但是那孩子却可能至死都在心灵中带着那残害的伤痕。罪的果效仍在,它仍在那里,作为上帝宇宙的一部分。上帝可能把罪扔在他的背后(赛卅八17),但是它的影响仍在。因为上帝饶恕罪人,所以罪并非真的重要,这见解不是圣经的见解。以色列通常把犹大旷野说成『上帝的背后』(就是归于阿撒泻勒的羊所带去的地方)。但它仍代表起初上帝开始创造天地时便有的混乱的奥秘(参看标准修订本创世记一章一节脚注)。虽或它扔在上帝的背后,那混乱今天却仍与我们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