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与律法

利未记十八章廿二至三十节(续)

    拉麦象征人性的实况与人在园外生活的样子。拉麦贪求七十七倍的报复。『一报还一报』,因此可能在主前一○○○年是行得通的,而且那『律法』诚然对人性的贪求支配、暴力、仇恨与报复是一个显著的拘束。但是耶稣宣告一个新时代,一个与他同时出现的时代。他宣布:『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睑,连左睑也转过来由他打』(太五38--39)。惟有他心中具有这样的一种对令人讨厌的人的爱心,而只有这种爱心才能希望开始回到上帝园子去的旅程。

    对于上帝要求我们在面对暴力时的这种全新的理解,耶稣在给彼得解释时,便指示他回到拉麦的夸言:七十七倍。摩西对此问题提出一对一。彼得提议饶恕侮辱七次,以为已经把摩西律法推前一大步了(参见太十八21--22)。耶稣对这自鸣得意的话(彼得在这话里,自觉可喜地表示那么多的自制和愿意赦免的能力)却回答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耶稣如此说,是把那刻上『七七』的钱币翻过来,让我们看看它的背面。耶稣不摧毁七十七次,他『重造七十七次』,因为赦免创造了你所赦免的人的生命。他得到往前去的新机会,新希望,与新力量。换句话说,随便你喜欢,七十七次或七十个七次(钦定本),这数字描述那洗心革面的人的行动。照彼得所提议的,赦免七次就够,表示彼得自我控制和自信心的品格有多高尚。但是无限地赦免敌人(有如七十七次这数目所表示的),却显示出一个人现在有了一种新的品性,一种甚至自认不可能有的忍受辱侮的性质。他如今能以怜

悯、同情与慈爱对待那曾经得罪他的人。

    在这种亢长的『附注』的光照下,现在回到我们当前的一节经文,看看基督徒今天对于同性恋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他如今是『在基督里的新人』,并与同性恋的『问题』无关了。他把这个是否会使人得疾病,或有遗传性,或任何其他的病患的『问题』留给医界;他也把同性恋的行为的合法与否留给法律界。这是因为基督徒现在能从完全新的见解去看同性恋者。他不像摩西那样看他;却把他当作一个人,上帝所爱的人类灵魂。因此,基督徒只能用一个办法处理个别的同性恋者,而那办法符合基督自己的慈爱。因为现在他只知道一个律法,爱的律法:怜悯的、赦免的律法,和基督对他所表示的创造的爱。

    也许这个关于现代基督徒如何处理我们在利未记十八章廿二节所见到的那个命令的讨论,将指导我们如何去处理本章其他一切命令,特别是那些有关性变态的命令。所有这些都反映出崇拜性变态的神灵的人未经检讨的道路(24--25节)。但是以色列人现在知道以色列的上帝对于他的百姓所要求的,就是他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我是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