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至上

利未记二十章一至九节

    1耶和华对摩西说:2『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3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4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本地人若佯为不见,不把他治死,5我就要向这人和他们的家变脸,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

    6『人偏向交鬼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7所以你们要自洁成圣,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8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9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要归到他身上。』

    这一堆材料,对焚烧婴儿的作法,在它的论断上,比十八章廿一节简要的提说更为严厉。不是祭司们而是百姓自己,就是圣洁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行这事的人。上帝赐人以生命,这是他所给的基本恩赐。这恩赐存在于每一胎儿与每一儿女里面。弥迦问道:『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弥六7)

    这是今天的人所注视的旧约的一段经文,宣告旧约的上帝为苛刻残酷的上帝。不过那是从现代社会的思想观点去判断旧约。以色列人对上帝这一命令根本不作如此的反应。以上是宣告顺服上帝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之一般闪族作法。我们只能以比喻的语言去强调这事。除此之外,我们怎么还能常常强调贬抑人类生命是可怕的事,因此各国都应当为这观念震惊呢?请注意,连那些装作不知道(是久别情疏吗?)耶路撒冷城外发生的事者,也要被『剪除』(更是生死攸关的话!),被从他们自己的人中革除,等于实际杀害自己儿女的人所受的。

    『随摩洛行邪淫』一语来自一些大先知描述以色列信仰本质的方法。何西阿是第一位说耶威『是主』,为以色列的丈夫,并说以色列是耶威的新娘。一个世纪以后,耶利米也同样如此说。因此我们要借着何西阿的话,去学习圣经对婚姻之解释。上帝——那位神圣的丈夫,正如任何丈夫,乃是嫉妒的上帝。当他在西乃与以色列立约时,他答应过要绝对的忠于他那任性的新妇。所以,如果上帝所称为她选民的以色列,被吸引去崇拜任何其他的神灵(或丈夫),她便是『随他神行邪淫』。它是破坏了应当在她与她的上帝之间存在的单一关系。上帝当然并非嫉妒其他神灵——它们既不存在,这怎能发生呢?他是嫉妒以色列,她应当忠诚!

    利未记与妥拉的其佘部分,把这一切应用于人类婚姻上。后者是一男一女,『至死不分离』的关系。如果一方崇拜任何一位或任何其他事物,诸如另一女人,或高尔夫球,或自私,多于他的上帝所赐予的伙伴,那么他便是『随摩洛行邪淫』。婚姻如果崩溃,受害最重者乃是儿女。那末如今我们明白,为什么旧约常常把奸淫与凶杀联在一起,作为两种最大的罪。

    在第六节以下,我们又回到邪术去。这必然是因为人类好奇心的整个领域,使人与上帝隔离。我们偶尔在文字上听及巫士们的借口,泄露出人心远离那给人以他的慈爱和友情的上帝。

    第九节的话很严厉。光是咒骂父母便招致死罪。如果我们觉得这判决严厉得难以理解,我们可以在下段得到答案。此刻我们只要得知,把自己与那拣选我们的上帝的慈爱旨意与团契隔离,乃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