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味(注释)

利未记廿一章一节至廿二章九节

    如今我们能够看出肉体的死与灵性上的下到阴间,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在此所读到的,是回应耶稣所宣告的:『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太八22)。他的话是积极的,这话要求一种对生命的态度,不是消极的,不是说那人不应埋葬他的死者。我们记得当摩西仍然满有活力和『生气』时,妥拉如何光荣地宣告,上帝把他葬在毗斯迦山顶上(参申卅四6)。

    肉体的死是件不圣洁的事。耶稣把它当作疾病,视作仇敌。保罗称之为最后的仇敌。因此,甚至以为死者的魂是进入了另一世界大门的异教徒的哀恸,都不应仿行(5 节)。更进一步,一切脏物都表明这仇敌权能的实在。在一方面,我们在圣洁的团契中得到圣洁、洁净、慈爱与生命;另一方面,离开了便只有死味。祭司主持圣事,当然必须在这些事上小心,立个好榜样。

    这规则尤其要应用于大祭司(High Priest)。可以说,他是以色列全体的首领,所以必须作个明确的见证。另一方面,他不是一种主祭司(arch,priest)或大主教。在大先知时代他本来是同辈中的首席,比较像我们今日所谓教会法庭的主持人。他之被提升至一个独特的地位,实际是在被掳归来之后(该一1)。他在公共生活中应如何,在其家庭生活中也应如何。他的婚姻必须表彰出圣洁的美丽。

    正如在坛上向上帝献上的,必须是『没有残疾的』(三6)牲畜,献祭的人也要如此。此后历代的祭司都要完全没有残疾。如果他生来残废或是受伤,那么他便不合于作祭司,但是这样的意外并不妨碍他领『圣餐』(22节)。这些叙述多么强而有力,是对祭司多么高的要求!它必然帮助以色列达致诗篇廿四篇三至四节诗人所表达的真理  

        谁能登耶和华的山?

        谁能站在他的圣所?

        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

        起誓不怀诡诈的人。

    上帝是至圣者。愚妄不洁者不敢冲进那天使都怕走近的地方。

在廿二章一节以下,我们又见到不洁或『不圣』的危险的更进一步的事例。例如凡人如果在任何方面成了不洁,他在未带他的牲畜上前献祭之前,必须先与上帝有正当关系。今天的教会生活也是如此。在我们的崇拜模式中,罪人必须认罪而且得到赦免,才可以参加圣餐。上帝的恩典不是廉价恩典,而且上帝严厉处置『不圣洁』的。

    我们得知遗精使人『不圣洁』,无用惊诧。精子是上帝给每一个男子生命的活力;没有了它,他便不能成就圣洁的婚姻。我们知道,圣洁的婚姻是圣洁民族整个生活的一个要素,新婚夫妇结合,成立新家庭。但是如果上帝所赐这创造性的液体不受指挥,作它恰当而又圣洁的用途,它本身便成了不圣洁。我们回忆在旷野中的吗哪如何作为上帝赐给以色列生命的恩赐(参出十六章)。但是当这同样的吗哪被误用时,它便腐臭。与这见解相类的,第八节便好意地警告人,不要吃那在烈日中变坏或因病致死的牲畜的肉。

    第九节提出旧约一个非常重要的声明。那就是旧约的人,不像他们异教的邻舍,也不像现代俗世的人;他们不怕死,死是邪恶的事,他怎么会怕呢?他们岂不属于立约的民族?属于上帝应许永远对之信实的民族吗?他们所怕的乃是因罪或因病(我们记得,这是同一事的两方面)以致与上帝隔绝。所以在这种传统下,耶稣,他也属于这圣约,能对那疑惑的撒都该人说:『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廿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