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末记到罗马书
利未记三章一至十七节(续)
由第十七节我们得知,以色列的男子不可吃牲畜的脂油和血。我们看到,血是祭牲所流出的实际生命。然而脂油也是禁忌。例如,尾巴全都是脂油,是牲畜最多汁的部分,是很有价值,正如果园或农场的初熟果子一般。因此这里的意思是上帝得了牲畜的最好部分。把这部分送上给上帝,意思便是上帝与人互相联系着同时吃,这样也就可以保持圣约的团契。
那么我们在此发现献祭的中心思想之几个方面。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今天把它借圣餐仪式中的用语全部集合起来。请注意这里加上楷书印出的字,并且明白这些字如何全是指利未记我们所处理的观念:『……我们是你的仆人行这纪念的事,……这些饼和酒的供物,……与基督的血相通,......祈求他永恒的祭,……恳求悦纳我们赞美与感恩的祭,……作为合理圣洁的活祭』。
平安祭只在王国时代使用。我们发现扫罗、撒母耳、大卫、所罗门、亚哈斯都时时使用,例如撒母耳记上十一章十五节所记载的。但是在那些早期的日子,这礼仪的举行,根本上可能为了要保持王国,因此它比较上是国家的一个庆典。再者,因为申命记的内容在同一时期汇集成书,这书也提及平安祭(参看申廿七7)。不过,阿摩司是伟大先知中惟一提及它的,记载在阿摩司书五章廿二节。另一方面,以西结把它纳入他希望在被掳以后,当以色列人从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古城,一旦能重建圣殿时,要设立的献祭计划之内。但是我们在此也要注意,利未记十八章便是为第二圣殿在被掳以后的日子制订律法。在那时候是由普通人执行他自己的祭礼。那意思便是,在以色列人信仰中心所存的献祭的奥秘,从那只有有学问的人才能达致的神学巅峰,被扯下来,成了以色列的民众所有。因为他之明白它和它的意义,不由理论而是经由实践。
我们在此得到人对上帝心意了解的一个重要发展。大先知们对于上帝在利未记及其他地方亲自命令人的献祭,越来越多地提出问题。在以赛亚书一章十一节,上帝问道:『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与我何益呢?』『公绵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经够了。……』然后以赛亚转向注意人心的倾向而不是外表的行动,推测他们并非出于真诚而献祭。『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17节)。阿摩司书五章廿一至廿四节很明显地提出这点。在四章四至五节他使用一点讽刺。他说及上帝引诱以色列人来同时作两件事:(一)增加犯罪,和(二)增加献祭去付上他们的罪债!
这样,甚至在主前五一五年之后,当圣殿重建而且重新奉献之时,保持与发展全部奉献制度十分重要,远在耶稣诞生之前,许许多多犹太人已经以会堂,而不是圣殿为他们属灵的家。当然,在会堂不可能严格遵行利未记的献祭律法。另一方面,有思想、有学问的人现在用心思想先知们和诗篇作者们,在他们之前许多世纪以来所感到,关于献祭的神学意义。例如,在诗篇五十一篇十七节说:『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因而由耶稣开始新的基督教运动,通过研究利未记,觉得要向增长的教会解释基督的十字架和追随基督两者的意思,乃是献上己身,当作活祭(罗十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