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与以色列争辩

弥迦书六章一至八节

        1以色列人哪,当听耶和华的话!要起来向山岭争辩,使冈陵听你的话。

        2山岭和地永久的根基阿,要听耶和华争辩的话!

        因为耶和华要与他的百姓争辩,与以色列争论。

        3我的百姓阿,我向你作了什么呢?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你可以对我证明。

        4我曾将你从埃及地领出来,从作奴仆之家救赎你。

        我也差遗摩西、亚伦和米利暗在你前面行。

        5我的百姓阿,你们当追念摩押王巴勒所设的谋,和比珥的儿子巴兰回答他的话,

        并你们从什亭到吉甲所遇见的事,好使你们知道耶和华公义的作为。

6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上帝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么?

        7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

        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

        8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

        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

    弥迦在这篇突出演辞的开端所用字眼,一定会即时令听众联想起法庭审判室的情景。他应用正规的律法语言:“起立,为你的案情作辩!”(1节)但是他不是在一个普通的法庭讲话。其法官是上帝,而弥迦是律师,作他的代表去宣讲。在被告被召出来站着聆听控诉前,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经提名的见证人被召唤出庭。按比喻来说,法律顾问召唤山岭和冈陵(小山丘),以及“地永久的根基”,来聆听这件呈上法庭的案件。只有当法庭的成员正式集会,才宣召被告出庭:上帝要控告以色列!

    在法庭的成员面前,上帝提出有关他选民的案件。实际的控告是暗示的,而不是明显地陈述出来:以色列已经对上帝厌倦,选择去走她自己的路。但是为什么呢?上帝问道。他是否令他们失望呢?他建议法院考虑历史的证据。当以色列在埃及为奴的时候,他使他们得自由;当他们没有领袖时,他给他们摩西、亚伦、米利暗和其他人;当他们的生存面临着摩押王巴勒的威胁时,他再次使他们安全;当他们渡过约但河,从什亭到吉甲时,他又一次与他们同在,保护他们、领导他们。很清楚,被提到法庭的证据充分证明,不管以色列的失败出自何种理由,都不能责怪上帝。

    接着被告向法庭申诉。以色列不为他们所犯的罪答辩,也不否认控告她的证据;被告只简单地向法庭提出一个问题,简言之:“我必须怎样做,才能把事情弄妥呢?”但是这个问题的措辞显露了被告一直没有真正理解这是怎么一回事。以色列以为要纠正他们所犯的罪,可以在某些仪式的活动中找到方法;但是上帝真正喜欢什么呢?弥迦在这里讽刺他的国家,而正像大多数的讽刺漫画一样,他的讽刺是基于事实的。上帝果真喜欢他们献燔祭、献一岁的牛犊吗?这些东西确实能使他受伤害的尊严复原吗?或者以色列人能藉着献这些成千上万的公羊,和无数的油脂赎罪吗?这真是孩子一般的天真!以色列还说,如果这些还不够,我可以献上我的长子!不,绝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满足上帝的要求。

    弥迦觉察到他的国家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信心。礼仪本身已成为行动的目的,而不是显示国家与上帝基本关系的外在表征。整个献祭制度和圣殿敬拜的礼仪,已经贬降到变成一种国家的保险政策:我们可以照我们所希望的去犯罪,只要我们直到今天还一直能够在圣殿中缴交保险费。被告可谓大胆至极,竟向法庭提出,这项假冒为善的罪可以用更大范围而更严重的虚伪来补赎!

    法庭以上帝的律师的话作结论(8节)。上帝的要求并没有什么神秘,也与献祭和奉献无关。弥迦肯定地指出,上帝要求以色列三件事,而正如在弥迦那个时代,这三件事对今天也是适切的。

    行父义。没有任何狂热的圣殿活动能够填补公义的真空。一旦让不义统治了以色列,所有圣殿里的敬拜,都成了对以色列人信心的讽刺。上帝是公正的,并且时常向他的百姓行公义;反过来,他要求他们也生活和活动在公义之中。而正如弥迦早期宣讲所指出的,公义已经显著地从以色列中消失。然而公义是最主要的德行,没有了它,人类便不能依据上帝指定的样式生活在一起。

    好怜悯。怜悯,也常翻成爱心的怜悯,也是旧约所述上帝基本的属性之一。正像上帝经常以爱心的怜悯对待他的百姓,所以他也要求他们以爱心的怜悯对待他人。爱心的怜悯虽然与公义有密切的关系,但比行公义的德行更进一步;它在不要求赐予的地方赐予,在不配得到帮助行动的时候作出行动,而且同时见诸态度与行动。它是使徒保罗在他那独特的爱颂中所赞扬的美德之一部分(林前十三1—13)。

    谦卑与上帝同行。信仰的中心在于与上帝保持关系,每天跟他同行;圣殿中的礼仪可以表达这种同行的生命力,但是绝不能用它取代以色列人的信仰中心。而且谦卑地与上帝同行和实行公义与好怜悯齐手并进。这种美德的三角关系形成信仰生活的基础;这是上帝对以色列人的要求。

    虽然我们可以从先知信息的这三部分的每一方面深入地学习,但是只有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才是最重要的。当我们在反省的时候,要在上帝的法庭中省察自己,并询问他对我们要求什么,我们就必须回到这三个基础去。我们有一种人性的倾向,当我们像以色列人一般面对着自己的缺点时,很容易转向强烈的宗教狂热。我们将会更频密地参加教会聚会;更多用时间痛悔地祷告;更多奉献我们所有的给上帝;一直等到在我们产生一种盲目的狂热,但心中仍然没有真正的信仰。“耶和华向你们所要求的,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这话初时听来好像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其实是一生也受用不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