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作拿细耳人
民数记六章一至廿一节
1 耶和华对摩西说: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下同),要离俗归耶和华。3 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什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什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4 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5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6 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上帝的凭据是在他头上。8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
9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10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11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那因死尸而有的罪,并要当日使他的头成为圣洁。12他要另选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
13『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14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二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15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16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那人的赎罪察和燔祭;17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18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19他剃了以后,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他手上。20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21『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耶和华,就有这条例。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
(一)
上帝呼召所有的以色列人分别为圣归向他(出十九6);在以色列内部,他呼召祭司去特别为他承受圣职(参见第三章的注释)。但是对于普通的人们,也可能为了特定的目的和时间,而许下特殊的愿,把自己奉献给上帝。这样的人被称为『拿细耳人』,这是来自一个动词,意思是『分别为圣』或者『承接圣职』。圣经中最著名的一位拿细耳人是参孙(士十三至十六章)。
对拿细耳人必须行事节制的要求,是颇为惊人的。但是这些节制不是许愿的内容,而许的愿使一个人成为拿细耳人,其他细节即由此衍生。他要禁戒『清酒和浓酒』;也要禁戒『醋』,因为醋是由酒发酸而制造的;甚至葡萄干也必须拒绝。这种节制并非禁戒酒精那么简单,而是禁戒或拒绝迦南城市种植的葡萄,葡萄象征优悠的生活和更甚的堕落行径(何三1 ;撒上廿五18,36);而喜爱在旷野体验的典型简朴生活,单单仰望耶和华。施洗的约翰是这方面很好的例子,他的父母要接受这个命令(路一14以下),而他以后在旷野的生活方式(路三1-20)也显明了这一点。
拿细耳人也不许剪掉他们的头发。然而参孙声名狼藉的力量并非来自他头发发挥的魔力,而是来自背后的奉献。所以当他藐视所许的愿,他就失去了他的力量。只有活人的头发才会愈长愈长,所以它变成拿细耳人活在上帝面前的象征。如果这种生活以任何方式被亵渎,头发就要被剃掉,而蓄发过程会重新开始。使徒保罗许过这种愿(徒十八18),根据早期的教会历史学家记载,耶稣的弟弟雅各也许过这种愿,这位雅各后来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直到今日,以色列的宗教阶层还一直以等同『拿细耳人』的名字来称呼。
一项必须学习的功课就是,如果我们在耶和华面前许了愿,我们必须忠诚地遵守,否则主的祝福将要离开我们,就像参孙那样。一般来说,对于许愿和发誓,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卅三至卅七节中给我们很合理的劝告:不要起火誓或许大愿,而要『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当我们想起经常在二月就把新年立下的决心打破,通常会一笑置之。然而要是我们在主的面前许愿,必须意识到,我们正走在圣地上。
这里进一步提及的禁戒,是不要与死人接触,即使是最接近的亲属,也不例外。在利未记廿一章十一节只记载大祭司不可接触死人。这点使对耶和华许愿更加可贵。我们由此想起耶稣对那些要向他彻底委身,但又要先回去埋葬他们的死人,或者向人告别的人所说的话,他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上帝国的道。』(路九59-60)跟随耶稣是走在圣地上,意味着必须背起十字架跟从他。这种代价是昂贵但美妙的。在第二节中的『许了特别的愿』的动词的基本意思,其实是去做一些美妙非凡的事情。我们天父的奥妙,就是当我们向他付出委身的代价时,结果他会把我们所作的变成最为美妙的事情。
(二)
当一个拿细耳人偶然破坏了这些禁令中的一段,或当他许愿的时间将结束时(13节以下),要献各种祭,这些对我们今天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第二十节中提到的『摇祭』是特别有趣的。祭司站在祭坛前,拿着祭物,并正如字面的意思所说朝祭坛的方向,向后又向前摇动(参见利七30)。当他这样做时,是在摇晃着身体。这反映一个事实,就是所献的祭是把上帝已经给予他的,送归还给上帝,故此会向祭坛来回移动。贺尔(W.W.How) 一诗的字句浮现在我们心中:
我们所献给你的无论是什么,都是属于你自己的;
哦,亲爱的主,凡属于我们的,
都是你所交托,从你而来。
上帝在任何时候和在生活的任何方面都是创始者。所以无论献给他的是什么,都是基于他预先的供应。我们诚实的献祭,是我们为回应上帝赐下他的儿子而作的诚实献祭,是一种赞美和感恩。甚至我们对上帝的爱和彼此相爱,也是一种从上帝而来的恩赐。钦定本在约翰壹书四章十九节中犯了一个严重的翻译错误,它这样说:『我们爱上帝,因为他先爱我们。』这是真实的,但这段经文真正应读作:『我们爱,因为他先爱我们。』这种译法是更为激进的(译注:中文和合本正是这样翻译)。我们所以能够『爱』,这个事实,完全是由于上帝自己是爱(约壹四8)。我们所献的祭都是摇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