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雇用巴兰:行动一
民数记廿二章一至十四节
1 以色列人起行,在摩押平原、约但河东,对着耶利哥安营。
2 以色列人向亚摩利人所行的一切事,西拨的儿子巴勒都看见了。3 摩押人因以色列民甚多,就大大惧怕,心内忧急,对米甸的长老说:『现在这众人要把我们四围所有的一概舔尽,就如牛舔尽田间的草一般。』那时西拨的儿子巴勒作摩押王。5 他差遣使者往大河边的毗夺去,到比珥的儿子巴兰本乡那里,召巴兰来,说:『有一宗民从埃及出来,遮满地面,与我对居。6 这民比我强盛,现在求你来为我咒诅他们,或者我能得胜,攻打他们,赶出此地。因为我知道,你为谁祝福,谁就得福;你咒诅谁,谁就受咒诅。』
7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卦金,到了巴兰那里,将巴勒的话都告诉了他。巴兰说:『你们今夜在这里住宿,我必照耶和华所晓谕我的回报你们。』摩押的使臣就在巴兰那里住下了。9 上帝临到巴兰那里,说:『在你这里的人都是谁?』10巴兰回答说:『是摩押王西拨的儿子巴勒打发人到我这里来,说:11「从埃及出来的民遮满地面,你来为我咒诅他们,或者我能与他们争战,把他们赶出去。」』12上帝对巴兰说:『你不可同他们去,也不可咒诅那民,因为那民是蒙福的。』13巴兰早晨起来,对巴勒的使臣说:『你们回本地去吧,因为耶和华不容我和你们同去。14摩押的使臣就起来,回巴勒那里去,说:『巴兰不肯和我们同来。』
(一)
受到以色列人的成功和逼近所威胁,摩押王从『恐惧』中采取了行动,并且警告他的邻国,说以色列人在数量上占优,他们暂停行动,只是为了探查他们下一个要征服的领域。他传话给『米甸的长老』,他们都为此而担忧、决定联同征询巴兰的意见。巴勒怕的是以色列人将要『遮满地面』,这个短语在出埃及记十章五节和十五节中曾用来形容蝗灾。
使者前去邀请巴兰来为他们的主人工作,他们旅行到毗夺这个『大河边』(5 节)。英文标准修订本替最后这个『河』字把头一个字母加上大写,因为它本身通常是指幼发拉底河(Euphrates,中文和合本译作伯拉大河:译者注)。如果这是正确的话,那么毗夺很可能是亚述年鉴中称为毗特路(Pitru)这座城市,它座落在幼发拉底河上。然而那路程有四百里之远,如果巴兰骑驴行走,是一段非常长的距离(21节)。武加大译本(Vulgate,即圣经的拉丁译本)也许感觉到这点难以解释,没有把这个词当作毗夺一地,而把它当作动词『解梦』的分词,如此产生了『比珥的儿子巴兰,这个占卜的』一句翻译。关于『在亚帽这个地方』(“in the land of Amaw”)一句,更无法确定,因为此地在叙利亚、撒玛利亚和武加大三本译本中都称『在亚扪人之地』(“in the land of theAmmonites”),这里作了最轻微的经文改变而方便解释(译者注:中文和合本没有译出这个地名,而用『巴兰本乡那里』代之,请比较第5节的不同译本)。但是这再一次看起来好像用比较为人熟知的名字取代较不著名的,而且不很令人信服。事实是我们不怎么能确定巴兰住在那里。
有趣的是巴勒索性称呼以色列人为『有一宗民从埃及出来』(5节)。他既没有提到她的上帝,也没有提到是他从埃及拯救以色列出来的。是他对此一无所知,还是他根本清楚知道但不肯说呢?无论如何他认为以色列的威胁具有相当危险性,因此差人到颇远之处寻找著名的先见,并聘请他来咒诅以色列。
咒诅是用来对付任何可能在将来对抗某人的人(例如撒下十八32,但四15-16),或者用于即时对立地位的双方(例如耶十25,诗卅五4-8,七十九6-12),而且真的表达了人们渴望上帝(或者众神)分担某人的信念,相信需要毁灭或伤害敌人。巴勒确信咒诅的话将会如他们所讲的那样有效,因为在古代祝福和咒诅一般被视为一旦发出就不能收回;参见创世记廿七章卅三节。所以如果巴兰咒诅以色列人,巴勒将会得到安全。
(二)
在这方面有了保障后,使者带着标准修订本称为『占卜的礼金』出发了(译注:中文和合本作『卦金』,见7节)。这里有两件事需要说明,第一件事是『礼金』的数目在经文中并无提及,也没有钦定本的『酬报』的数量。经文仅仅说他们拿着『卦金』。第二件事则是,正如许多争论曾提及的,我们必须了解这里所谓的『礼金』,对于专业的预言者,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带着『礼金』并不一定暗示巴兰贪财或者邪恶,彼得后书和犹大书(见最后一段)背后的传统忽略了这个事实,即专门从事这种职业的人有权去收费。撒母耳记九章七节以下记载扫罗因为没有可送给撒母耳的而茫然不知所措;在列王纪上十四章一节以下,耶罗波安差遣妻子带着礼物送给先知亚希雅;又列王纪下八章八节以下,巴兰王把相当多的财富拿去赠给以利沙。明显的事实却是:正如故事本身所彰示的,巴兰迟些(18节)拒绝了这笔巨大的财富,全心全意传讲耶和华的信息。
一个更加令人困惑的问题是,为什么巴兰称呼他的神也用以色列的上帝的名字,也就是耶威(Yahweh) ,或者通常翻译作:『耶和华』;要记住他不是以色列人。在对话中,他也经常这样称呼以色列的上帝(例如廿二8,13)。这个发现是奇异的,而从那独特的以色列名称转称为一般的『神』,也很奇怪,后者不会使我们感到那么惊讶。众注释之中可归纳为四种理论:
(甲)这几章背后的资料来源或编者把巴兰当作耶和华的敬拜者,因此他是以色列的朋友。
(乙)巴兰不仅要寻求自己的众神和巴勒的神只,也需要寻求耶和华,试看谁最有能力。因此他发现以色列上帝的力量,并且呼喊他的名字。
(丙)以色列的耶和华也偶然地选择向非以色列人启示他自己(比较出十八章[叶忒罗];赛四十五1 ;伯一20等等经文),因此我们在这里有一个真正启示的示例。
(丁)编者不能接受这样的神谕竟不从耶和华而来,所以他把耶和华的名字放在巴兰口中,尽管原来没有这个意思。
最后的解释是最令人满意。但它实际上却是次要的一点。虽然巴兰可能不知道,然而耶和华感动了他。结果是他拒绝去见巴勒,因为他意识到以色列所领受的祝福,并非一个咒诅能够消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