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产业的律法

民数记廿七章一至十一节

        1 属约瑟的儿子玛拿西的各族,有玛拿西的玄孙,玛吉的曾孙,基列的孙子,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的女儿,名叫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们前来,2 站在会幕门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并众首领与全会众面前,说:3 『我们的父亲死在旷野。他不与可拉同党聚集攻击耶和华,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没有儿子。为什么因我们的父亲没有儿子就把他的名从他族中除掉呢?求你们在我们父亲的弟兄中分给我们产业。5 于是,摩西将她们的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7 『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你定要在她们父亲的弟兄中,把地分给她们为业,要将她们父亲的产业归给她们。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9 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弟兄。10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11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他便要得为业。」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华吩咐摩西的。』

           (一)

    这几节包括了在第廿六章卅三节提及的那位妇人的经文是十分突出的。随着上一章定居的计划,他们现在研究那些所有准备定居的人之中,最缺少势力的一个案例:那些一点无权继承土地的。当一位族长的父亲死了没有留下男子继承时该怎么办?他的女儿可否得到土地呢?这是所提及西罗非哈的女儿们面对的情形,即玛拿西支派中一宗族的父亲。他有五个没有兄弟的女儿,她们的名字是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和得撒。她们必定是强壮的女性和有荣誉的以色列人,所以她们能够以这样勇敢的方式到领袖和会众办公聚集的场所大声讲话(2 节)。但是她们的父亲信任她们,正如他恰当地给她们所起的名字,因此她们的投诉获胜。她的名字各自的意思是:『温顺,谄媚,饶舌,顾问,欢乐。』

    她们的个案是她们的父亲自然地死于旷野。他不是那些被耶和华判罪的人之一,而只是民营中的一个成员死于旅途之中;他虽也是一个罪人,但没有变节或者反叛。他的女儿们因此提出她们明显而合理的要求,此乃为了这个家庭而不是个人的得失。但是在古代东方的文化背景中,在那里,社会的压力是反对妇女继承产业的,她们的要求当然是不合理的。这个案例是如此之特殊,正像在对待那些不能参加庆祝逾越节和一个人故意地违反安息日的规定之案件(九8,十五34),摩西必须寻求耶和华的旨意。

    耶和华决定恩待这些女儿,使案例具公正性,就指示摩西去草拟一系列优先权,为了进一步确保家庭的财产和土地保留在该家庭之内。

            (二)

    明白上帝统治下土地和人民的关系,对于了解旧约和犹太民族是具有基本的重要性。支持这决定的理由,是包含在利未记廿五章廿三节中,在那里主耶和华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换句话说,应许之地是从上帝而来的恩赐,而不是任何人固有的权利,可以根据他们的意愿出卖或者合并。家庭得到他们拥有的土地只给予他们本身。在实际的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以色列的信心是与一个家庭的每一成员有关,而不是与一家之主有关。

    这段经文值得我们概览上帝的启示临到他百姓的方法,以及明白分布在整卷旧约圣经中的律法和条例是如何草拟出来的。我们面对着圣经启示给我们的这位上帝,他乃是坚立于此时此地的上帝。他从永恒里拣选了我们,但是我们的经历是我们属地生活根深蒂固之一部分。所以我们在这里看见历史上以色列信心的成长过程是,当她看见一种需要,把它带到耶和华面前,接受他的经训(编者按:英译文乃指摩西五经(或者『指示』,信心就更加增长一点,并且继续成长。

    当我们认识到我们的需要,而把它们带到主的面前,接受他的指示,并且欢然继续向前时,我们的信心也要成长,我们属灵的生命将更成熟。正如我们的诗歌所唱的:『何等恩友慈仁救主……来到耶稣座前求!』(恩友歌,普颂六一八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