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是生非与祸首
箴言六章十二至十九节
12无赖的恶徒, 16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
行动就用乖僻的口 , 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
13用眼传神, 17就是高傲的眼,
用脚示意, 撒谎的舌,
用指点划, 流无辜人血的手,
14心中乖僻, 18图谋恶计的心,
常设恶谋, 飞跑行恶的脚,
布散纷争。 19吐谎言的假见证,
15所以,灾难必忽然临到他身; 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
他必顷刻败坏,无法可治。
(注意:六1—5的注释,见负责还债这个题目内;六6—11的注释,见懒惰人这个题目中。)
像一至十一节一样,十二至十九节使人更多联想到十至三十一章中的谚语,而不是一至九章中的谈话。然而十二至十五节描述惹是生非的祸首,的确再开始并扩展二章十二至十五节关于恶人的描述。主题又是他在言语(12节。译按:中文本作“口”)和思想(14节。译按:中文本作“心”)上的“歪曲(译按:中文本作‘乖僻’等等,见二12—15)”。在十三节中那些滑稽动作颇有趣的描写,可能暗示他以魔术的符咒以达成他邪恶的目的,或者可能只是暗指他到处破坏社区和谐关系并制造纷争的勾当所用的隐蔽而阴险的方法(14节)。十五节断言他必定会走上所有愚顽人所走的路(见一24—33的注释)。
在十六至十九节我们有一个有数字等级的言论,这种言论在旧约并且在古代近东一般文学作品中是颇常见的(见三十章,观察大自然和社会的注释)。因此关于巴力神明的乌加利(Ugarit)神话中,我们发现与这几节相似的引人注意之处:
诚然有两样祭物是巴力恨恶的,
有三样是驾云者所憎恶的——
可耻的祭物和下等的祭物
以及在那里之女仆荒淫的祭物。
这个言论列举惹是生非者恣纵的引起分裂的活动,以补充十二至十五节的话。要注意与四章二十至廿七节对比起来,我们在这里列举不健康的身体:“眼……舌……手……心……脚”。在十至卅一章中许多谚语论及惹是生非之祸首和他惹起的是非,我们在后面将要听到更多关于他和他那些邪恶的活动(尤其是看奸人;说谎者,谄媚者,和传舌人这些题目的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