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不良同伴
箴言一章八至十九节(续)
(一)
在第八节,哲人要求他的学生对他的训诲要留意,而且要作出回应。正确而又智慧地“听”,就是照此说的去行(太七24—27;雅一22—25),所以那个希伯来文动词,往往译作“听从”(赛三十—9)就更好。虽然他自称拥有为父的权柄,而且期望人听从,却使他的教导具有更安静、更温柔的感染力:这样就会在听从的儿子其生活行为上,加添高贵、可爱、美丽的色彩(第9节)。
(二)
作儿子的在世上要寻求扬名之际会招致的试探,以非常的气势约略记述于十至十四节里面。“罪人”(译按:中文本作“恶人”)一词在这里,正如旧约很常见的情形,并非所指的一般意义,意味所有的人都能说是罪人;而是指那些冷酷无情、毫无悔意的罪犯,他们以引人犯罪为他们的职业。他们毫不顾忌他们所要做的事,和要他加入去做的事:用暴力打劫,甚至杀人;冷酷无情地定下计划,也冷酷无情地实行出来。这些人不是一群年青流氓或小偷,而是一帮邪恶的强盗和杀人者,像那些出现于耶稣所讲好撒玛利亚人故事的人(路十)。在十二节他们把他们自己比作阴间。在旧约的思想中,阴间是死人的居所——座落在地球内部一个黑暗而又凄凉的所在,在那里死人过着一种衰弱的生活(伯十21—22;十七13—16;诗八十八3—12)。它也被描绘为吞吃人的怪物有一张血盆大嘴,有旺盛而又无餍的食欲吞吃受害的人(箴廿七20;三十15—16;赛五14;哈二5)。这是对比的要点。他们对暴行和谋害人的欲念是无餍的,而且冷酷无情而又彻底地毁灭他们的受害者。
当然他们是否会以完全相同的手段对待这个作儿子的,则是另外的问题。“引诱”(10节)这个动词,与一章四节的“愚人”,都来自希伯来文同一字根。但这个没有经验的青年,虽然可能容易受骗而且在道德上又无责任感,对这种极明显邪恶的建议,几乎不“接受的”。他们的邀请属于吼叫狮子的成分太多而属于灵巧之蛇的成分太少。在十一、十二节,哲人无疑要使他的儿子有更深的印象,与这样的人联合是何等邪恶,而并非令人心动的。可是狡猾就在那里。狡猾诱人的地方是不难发现的:刺激(11—12节),钱得来容易(13节),而且成为帮中成员的同志(Camaraderie)(14节)。这些都是狡猾而又强有力的劝诱者,今时今日与当时完全一样。因为试探所循的途径,是与青年人全然健康的愿望结在一起的,诸如冒险、独立、与刚勇之人为友等。这就给他提供充分的理由并容易的步骤:“你与我们同去”(11节)。
(三)
关于他的儿子应当作的,哲人同样毫不顾忌:要说不!要远远避开他们!(10节,15节)。这忠告是率直而又中肯的。但哲人随后又加上两个理由,表明他的儿子为什么必须断然的回应不!他们邀请他入夥是错误的(16节);那不但是错误的,也是愚蠢的(17至19节)。哲人说,过充满暴行和罪行的生活,要人付出残酷的利息。这种生活是自毁的,犯罪者也是它的受害者。加入他们一伙,便是分受他们的命运。一个人的朋友,可能是他最致命的敌人。
十七节引用的箴言,要点有一点令人不解。它的意思是否指在飞鸟眼前装设网罗,(1)既然飞鸟会避开网罗,这对捕鸟人来说,是枉费心机的做法;或是(2)既然它们会不顾一切猝然飞下闯进网罗,对飞鸟来说,就是无用的危险记号呢?假如是要指前者,那要点似乎是“事先得到警告便是预先有了准备”——是解释试探者试探人时牢记教训的重要性。如果是要指后者,那要点大概指他们正热衷于暴行和不义之财之际,便不顾对他们自己有危险的所有记号,而满不在乎地投入他们的毁灭中!是解释那些试探者与向试探屈服者的愚昧。两种要点都有理由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