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迎接他们的王
撒母耳记上十章十七至廿七节
17撒母耳将百姓招聚到米斯巴耶和华那里,18对他们说:“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我领你们以色列人出埃及,救你们脱离埃及人的手,又救你们脱离欺压你们各国之人的手。19你们今日却厌弃了救你们脱离一切灾难的上帝,说:求你立一个王治理我们,现在你们应当按着支派宗族,都站在耶和华面前。”20于是撒母耳使以色列众支派近前来掣签,就掣出便雅悯支派来。21又使便雅悯支派按着宗族近前来,就掣出玛特利族;从其中又掣出基士的儿子扫罗;众人寻找他却寻不着,22就问耶和华说:“那人到这里来了没有?”耶和华说:“他藏在器具中了。”23众人就跑去从那里领出他来。他站在百姓中间,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24撒母耳对众民说:“你们看耶和华所拣选的人,众民中有可比他的么?”众民就大声欢呼说:“愿王万岁!”
25撒母耳将国法对百姓说明,又记在书上放在耶和华面前,然后遣散众民,各回各家去了。26扫罗往基比亚回家去,有上帝感动的一群人跟随他。27但有些匪徒说:“这人怎能救我们呢?”就藐视他,没有送他礼物;扫罗却不理会。
故事发展到现在,只有撒母耳和扫罗知道,在神性的引导下(九15—16),只决定谁可作以色列的第一位王。其他人只知道撒母耳勉强同意去安排一个王;然而普罗大众却十分关注这件事,故此,第十章的下半部其实是第八章的直接结果(在撒母耳记的作者和编老使用的文献资料中,可能是立即相连的)。撒母耳在米斯巴召集全国性集会,提醒他们要求一个王的罪过,并且指出时候现在已到,他们的请求将应允。我们可能期望他会引荐扫罗给百姓,宣布上帝已拣选他作他们的王;但事实上,扫罗却完全隐藏在幕后——其实是他将自己隐藏起来——而那位王是在掣签中找到的。
对我们来说,这似乎完全是任选法,没有使用预谋来寻找作这工作的最佳人选。然而,整体旧约圣经认为掣签是排除人意,因此上帝可以自由地实行选择和管理。根据廿四节撒母耳说的话,上帝使用这方法拣选扫罗,而且百姓除了少数例外,一般都很高兴地同意这个抉择。
在某种程度上,这肯定是一件惊奇巧合的事。这个撒母耳曾经膏立的人,却从成千上万的以色列人掣签中发现。许多学者怀疑这段经文的历史性;也有人以为可能撒母耳操纵着这次掣签。无论我们拣选的解释是什么,撒母耳记的作者,完全相信上帝拣选扫罗作王;上帝不单在以前先向撒母耳启示,现在更加在掣签中证实。这种相信是很明显的,尤其是当我们思想扫罗在一段很短的时间被上帝弃绝(十三14)。可以肯定所有被作者使用关于扫罗的传说,乃是完全一致的,上帝拣选他,使他作王。
由最初开始,正如廿五节显示,君主政体是一种制度:王将拥有权利和责任。我们在这里也看见有些给百姓权利的文件,在最安全的邱坛处保存(也即指在耶和华面前的意思)。对绝对权力的发展,这起着很重要的制衡作用。严格来说,权利和责任都是被用来译出希伯来文的一个字mishpat,这字在其他地方可能译作“习俗”或者“方法”,正如八章十一节(编者按:八章十一节英文标准修订本直译为“管辖你们的王必用这些方法……。”)。这些文献一定带有法律的约束,不单是描述君王作事的方法;故此“规则”regulations(新国际本译法),可能较接近mishpat的意思。
不论个别王的自然倾向和意愿是什么,他已经有既定的责任和权利。甚至在基督徒的领袖中,给予传道人、圣职人员或牧师清楚的权利和责任,如果有弹性的解释的话,也不算是坏事;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在这方面是值得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