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度的本质
一、国度为神在拯救权力范围中之主权
前面已经阐明,主耶稣如何称这新秩序为「上帝的国」,并且不但是指它最后的结果,而是包括全部的进展步骤。现在引起一个问题:耶稣为何采取这个名称,他为何认为这是一个合宜的名称?当然不是因为这是一个熟悉的常用名词,毫无其它意义或原则的。如前所述,「上帝的国」并非是犹太人对弥赛亚时代最熟用的一个名称。耶稣采取这个名称必是有其理由的。也不是由于他只是抄袭旧约,因为耶稣从未只是为形式而抄袭旧约的;她总是从方式中寻求实体,采取旧的名辞所代表的深厚意义。我们必须要从这方面着手。但是我们不会找到耶稣对国度所起的定义,因为她的教训不是用哲学的方式,而是用日常的比喻描写他的教训的。保罗虽然不常讲论国度的道理,却曾近乎给它一个定义(罗14:17)。但是,没有定义并非表示她对国度之各方面的教训缺乏次序或相互的关系。从他许多的教训中我们可以观察到某些描写或比较,并某些常为他解释的显着的原则。如果我们能探知这些原则,即能找到主耶稣对「上帝的国」所给与的深义。
首先,我们必须否定将国度比较作一个由人所组成的在道德威宗教方面的组织体。国度确然是一个有着密切连系的团体,特别是当耶稣论到教会的团体时。但是,若以国度的整个教训而言,这并不是重要的一点(太13:24-30,47-50)。而且,这种观念并不足以包容国度在各方面的含意。根据福音书的记载,国度不单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活动,也包括由天上而来的恩赐及能力。国度的部份性质有如一个团体,但这只是一部份的相似!而且不是主要的部份,因为国度的本质不是在于人的连系,而是在于那位建立并扶持这国度的上帝。
耶稣采用这名辞的主要原因是要表示,在新的秩序中,如同一位国王,上帝将是一个至高的统治者。这是一种完全以上帝为中心的概念。要了解这概念的意义,我们必须参照耶稣的观察方式,即整个的世界与生命隶属于上帝的荣耀之下。然而这是一件不易成就的事,不单是因为我们往往会将宗教视作以人为中心的,并且也因为近代对政权的观念与耶稣对这秩序的观念大不相同。根据近代的观念,特别是共和政体的国家,政府并官吏乃是为服务人民而设立的,甚至国王(君主立宪政体)的存在也是为此。但是,古时的政体观念却是不同,人民乃是为政府而生存,在东方国家中,政府的中心乃是皇帝。
不论这种君权制在世人的国家中的利弊,它显然是代表上帝与人的基本关系。上帝和以色列人的关系自起始即是建立于君权制的概念上。以色列的神权政体,其目的并非是要教导世人一般国家应有的政体制度,而是要表明在末日完成的生命中上帝与人在宗教上交谊的关系的永久定律。犹太教曾失去了这种概念,而将中心点由上帝转到人的身上;耶稣的教训重新恢复原有的关系。对耶稣而言,上帝不但是至高的,他也行使她的主权以敌挡一切权势,并且领人承认她的主权,国度的存在由此而显明。万事会集,以上帝为至善。
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载,主祷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乃是耶稣希冀她的门徒所思想的国度概念最纯全的表示:「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虽然这句话或许不是原有的(路加福音中的主祷文并马太福音的某些重要抄本没有这句话,因此英文新译本将它放在注释部份),至少那是古代教会对于国度的概念之重要见证。保罗论到基督将国度交呈给天父时,她形容最后来到之上帝的国为「上帝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参启11:15)。国度的枢纽既是上帝,耶稣故能称国度为世人应当追求的最高目标。如若国度的概念被降到一个较底的等级,以致在上帝与人之间插入另一个为人追求的目标,那末耶稣就不能如此教导门徒了。由于上帝的国即是宗教理想的最高实现,耶稣声称文士离天国不远,因为文士承认,至高的诫命乃是全心、全意、全力地爱上帝(可12:34)。追求天国是和追求世界相背,因为追求天国即是追求上帝(太6,33)。耶稣在约翰福音的对话中也认为他的全部工作是以上帝为中心的——促进上帝的国。当她在地上的工作将要结束时,耶稣对天父说:「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约17:4)。因此,「国度」一辞虽然未被约翰采用,而国度的涵义却在四卷福音中皆能找到。这项原则具有最大的实际重要件,因为它教导我们,为人类救恩所预备的程序中,万事的最终目标乃是要荣耀上帝。凡是夸耀人而忽视神的世界观并宗教观念,都无法解释国度的正确观念的。
上帝在国度中的主权由各种方式上显明,在建立国度的行动上,在国度的伦理秩序上,在国度中所享受的属灵恩赐,权利并喜乐上,都显明上帝的主权。第一种方式构成国度为上帝权力的范围,第二种方式构成上帝公义的范围,第三种方式构成上帝所赐与的福祉的范围。这些标题当然不是为要将国度的内容划分为三段,而是从三方面来考虑国度的性质。国度的权力在另一个角度上去看即是国度的公义,而在第三个角度上来看乃是国度的福祉。行使权力才能使公义实现,而实现公义才能使福祉赐授。我们应当记得主的教训描述的性质及实际的目的,因此不应作硬性的划分,而应让这三方面的性质能简易地穿越界限。
圣经在论到上帝的君权一事上,最早也是最多被提到的乃是上帝的权力。摩西的歌词称颂耶和华为王,因为她曾胜过他的仇敌(出15)。自那时起,论到国度之事时,得胜的音符从未在旧约中消失过。在但以理书中特别显出国度的权力,如同一块巨石击碎世界列国(但2:45)。保罗也熟知此点,他说:「因为基督必要作工,等上帝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林前15:25)。此处,基督的君权相当于他将仇敌接连征服的过程。当那最后的仇敌——死亡——被征服时,基督的国度并无继续存在的必要,因此他将国度交呈给父上帝。基督的国度——一种征服仇敌的过程,是先于上帝的国度——一个安定的永久境地。
在犹太人的概念中,那要来到的国度也是具有权力的。但是耶稣无限地提高这个概念的内容,虽在形式上采取犹太人的概念。她将这概念自政治的范围中提高到属灵的范围,她所提到的征服乃是对魔鬼与罪恶的征服。那是国度敌对国度,但两者都是高于罗马帝国。正如基督所说:「我若靠上帝的能力赶鬼,这就是上帝的国临到你们了」(太11:20),上帝征服的权力确实显明国度的来临。
但是我们必须扩展这个观念:不单是驱逐恶鬼,而耶稣行使的一切神迹,都是显明国度的权能。耶稣所行的神迹并非只是为证实他的任务。当然这是行使神迹的理由之一,约翰福音特别指出这一点。但是在符类福音书中,基督的教训专注于国度概念,行使神迹的基本原因并非是此,而是象徵国度实际的来临,因为神迹表明上帝的权能的活动。耶稣指斥百姓,因为他们虽能观料气候,却不能洞察时兆。这些时兆即是神奇的工作,它们证明国度的存在。那将要改变天地的力量已经开始行动。
施洗约翰有一次差遣两个门徒去问耶稣,他是否是弥赛亚,还是他们应当等候另一位。按照同一个原则,耶稣叙述他的工作以作答覆,他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太11:4,5)。弥赛亚的工作正式地展开上帝的国度。耶稣在拿撒勒会堂中所念的以赛亚预言,更清楚地表明此点:「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帝悦纳人的禧年」(路4:18,19),然后耶稣对会堂内的听众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此处上帝悦纳人的禧年——即一切恢复原状的年份——就是国度的时代,并且藉着所赐授的福祉而已经来临。除了一个例外,耶稣所行的神迹都是仁慈的神迹。他坚拒行使无仁慈性质的徵兆,因为真实的徵兆必是国度的徵兆,显明上帝的权能。因此,这种权能是双重性的:对上帝的仇敌而言,它是一种征服性和毁灭性并审判性的权能,而对人而言,则是一种释放性和医治性并救赎性的权能。在驱逐恶鬼的神迹上,这权能的两面都曾显示,而在其它的神迹中,则主要地是显示仁慈性的一面。耶稣释放被掳的人,使受压制的人得自由,因为魔鬼的能力不但使人受痛苦,并且使他受捆绑,鬼魔甚至控制附鬼之人的身体。
这里引起一个问题:耶稣既然强调国度的属灵性,为何国度的权能却是行使在属体方面的呢?这是由于国度权力所除去的属体性的邪恶是有其道德和属灵的背景的。魔鬼不但控制身体,不但控制神经,同时也控制人的心,志,怂恿人犯罪,也是罪恶的源头。故此,耶稣藉着神迹表明并实施一种深奥的改变,以致罪的捆绑得到释放,而上帝的统治在人的内心重新恢复。由于这个关系,形体性的过程能象徵属灵性的改变。在符类福音中虽然没有直接说明此点,但有时却将那内在性的和形体性的放在一起,作为一件神迹的两部份(可2:9)。然而,在约翰福音中,耶稣却清楚表示,形体方面的行动乃是指陈属灵方面的行动。医治瞎眼及使死人复活的相对部份即是耶稣拯救罪人的灵魂(约9:1至4,30至33,约11:17至27—译者)
另一方面,这些形体性的徵兆也是与国度的外形部份有关。神迹的能力预示国度在末世时将要发挥的巨大权能。权能的显示特别是在论到末世的光景时被提及(太24:30,可12:24)。在耶稣传道时并在使徒时代教会历史中一切的神迹奇事,都应如此地解释。耶稣所开展的工作之目的乃是要神奇地复兴世界,以致得胜一切邪恶,而复兴的范围包括形体和属灵两方面(太19:28)。由于旧约将这两方面连在一起,同时由于在新的时代这两方面似乎被远远的隔离,关于末世时的改变必须给与明确的指标。预言不够坚强,必须以行动作预示,而神迹则是非常适合的预示。此处,基督的教训警诫我们应当避免偏激的灵意观,将外形的世界认为是微不足道,甚至认为它是在上帝直接的控制之外。
根据主耶稣的教训,这国度权能的源流乃是圣灵。马太福音12章28节指出,圣灵在何处运用,上帝的国就在何处临到。耶稣将她行神迹的能力全部委诸于圣灵的膏临(路4:18)。控斥耶稣赶鬼乃是由于与恶鬼别西卜同党,等于亵渎圣灵(太12:24,28)。某些经文以「圣灵」和「能力」为通用名辞(例:路1:17,35,24:19,49,徒1:8,10:38)。事实上,当基督提到圣灵为救恩的根源时,几乎都是与他的神迹相连的。然则,我们不应否认,耶稣也以圣灵为复兴人的道德和宗教生活之根源,即基督徒生活一切恩惠和美德的根源,正如保罗完美地陈述的(加5:22,23—译者)。约翰福音清楚教导此项真理。在该卷书中耶稣教导说,人必须藉着水与灵的重生,才能得见并进入上帝的国。约翰福音所记,主耶稣最后对门徒谈话时,显着地提到圣灵的工作乃是引导门徒得知真理,而真理的知悉明确地包括门徒们在道德方面的接受。因此,在此处圣灵与人的道德及宗教生活进入一种直接的关系。
甚至在符类福音中,也并不缺乏这种概念。圣灵虽然运用在神迹中,但是神迹的行使是为要推翻邪恶的国度。圣灵带领耶稣至旷野,受魔鬼的试探,以致基督在道德方面能得胜魔鬼。撒但在人的道德和宗教生活中加施邪恶的影响,因此,根据同样但相对的原则,圣灵必定加施于人良善的影响。耶稣所说,天父因她的慈爱将圣灵施给她的儿女,也不是单指圣灵为神迹的源头(路11:13)。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在世时对圣灵之教义已经画出一个轮廓,之后藉着使徒时代的启示将它发挥得更详细。耶稣没有将该项教义全部显示于门徒,因为在她受死之前圣灵尚未完全赐下(约7:39)。然而,在他弥赛亚的工作中,耶稣显示圣灵在人的得救上的重要关系。因此,耶稣站在一个过渡时期!一边是旧约对圣灵的教义,另一边则是使徒时代对该教义之展露。在旧约中,圣灵的工作仍是着重于恩赐的性质,对神权制度下之公职人员赋以职分的资格。耶稣在世时开始表明,那属于弥赛亚的圣灵如何成为灵交的源头,不但是为行使神迹奇事,同时也赋与国度在宗教并道德方面的恩赐。然而,基督对圣灵和国度内在方面之关系最清楚的教训,也是最近乎使徒时代的教训,乃是当他论到教会之时。此点将在第九章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