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起十字架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太十38、39)
我们看过保罗给加拉太人有关十字架和与基督同死的教导后,不妨转来听听耶稣本身如何教导我们。在主被钉十字架后,保罗可以很公开和完全地教导这方面的真理,但是,主最初给门徒这吩咐时,他们却不明白。不过,无论如何,当中却包含了整个真理的种子。
当日耶稣差遣门徒出去时,首先发出这按立宣言,吩咐他们一定要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他。
门徒所能理会的,就是按照平日他们所见的,一个大坏蛋被判了十字架死刑时,就要背起十字架远赴刑场受死。所以,背起十字架,就等于死刑临到自己身上。基督正要门徒晓得他们本性都是极邪恶败坏,惟有待他们把旧有的生命脱去后,才可寻着真正的生命。对他来说这是真实的,基督一生都背起十字架,他明白到自己是为我们的罪而受死,所以,他同样要求门徒背起他的十字架,向他自己和一切邪恶的属世本性,一同宣告死亡。
门徒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掌握这个真理,不过,基督却把这些话放在他们心里,让它们逐渐发芽生长,以致到最后展示了整个意义出来。门徒不单承担起这死亡的判决,更要跟随主到他的十字架那里,去寻找舍弃自己生命的能力,而透过基督十字架里得着新的生命。
基督吩咐门徒丢弃万事,背起他们的十字架,要放下一切的心意和生命来跟随他。这呼召同样落在我们身上,我们也必须舍弃自我生命、自我享乐及自大等劣根性,背起主的十字架,与他相交,然后,就必然与他一同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