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上定肉体的罪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                                                                            (罗八3)

 

罗马书八章7节中,保罗写道:「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津法,也是不能服。」刚好展开人肉体里罪的深藏程度。第七章内,他指出肉体全然败坏,而这里更进一步说到肉体与神为仇,它恨恶神和他的律法。因此,神要在十字架上定肉体的罪,而一切对罪的咒诅,都要落在那罪恶温床的肉体上。当信徒明白这点时,就会放弃企图以肉体达至神完美要求的念头,因为惟有在圣灵里,人才能够成圣,而肉体与圣灵,二者乃死敌,是永不能和好的。

试看真正基督徒生命的本质(3、4节):「神……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神要成就他的一切律法,可是,却不是在那些竭尽己能遵守律法的人身上——那根本是绝不可能的。他却在那些与圣灵同行,借着他的大能,以生命见证出基督已在十字架上救赎我们,使我们再活过来的人身上。

    在我肉体里面,也是从亚当而来的旧有本性里,根本没有什么良善的事是合乎圣洁的神的心意。那肉体不管如何自律、挣扎与祷告,也不会改善!可是神的儿子成为罪身形状,成为人,在十字架上定了肉体的罪。于是,「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