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亟需告的时际



  向《圣经》求指导--婚姻乃是上帝 所设立的神圣礼节,决不可怀着自私的心意进行。
凡有意结婚的人,务要事先严肃地存着祈祷的心情考虑其重要性,并寻求神圣的指导,俾
能知道他们所采取的行动是否与上帝 的旨意相合。当仔细思考上帝圣言中对于这一问题所
颁赐的教训。上天必欣然嘉许凡诚心遵从《圣经》之指示而缔结的婚姻。(一)

  倘若有什么题旨必须予以从容地推究,镇静地思考,那就是婚姻大事了。如果有什么
时候需要以《圣经》作顾问,那就是在未曾举行终身结合的大典之前了。但是现今盛行的
意见,都认为此事应当以情感为依归,而在太多的实例中,都由痴恋的唯情主义把持了舵
柄,驶向无可避免的败坏。在这件事上,青年们较之在别的事上显得更缺少智慧,对于此
事他们拒不接受劝导。婚姻的问题在他们身上似乎产生了一种蛊惑的力量。他们不顺服上
帝,他们的理智被束缚了,他们在暗中行动,惟恐别人来干预他们的计划似的。(二)

  有许多人正航行在危险的港湾里。他们需要一位领港人,但他们却藐视并拒绝那极度
需要的帮助,自以为有足够的本领能驾驶自己的船只,毫不觉得将有触礁的危险,可能使
信仰和幸福全都归于破灭。……除非他们作勤奋的学生而研究那道(圣经),就难免犯这严
重的错误,伤害自己和别人今生与来世的幸福。(三)

  正确的决定基于祷告--在未考虑结婚之前的男女,若每日有两次祈祷的习惯,那么在
预备结婚期间,每日就当祈祷四次。婚姻大事足以影响你今生和来世的生活。……

  我们这个世代大多数的婚姻与举办婚事的方式,乃是末日的一个预兆。男男女女都是
那么固执,那么刚愎,完全将上帝置诸度外。宗教也被撇弃一旁,好象对这件严肃而重大
的事情毫无关系似的。(四)

  在迷恋之时掩耳不听劝告--两个人彼此相识,往往便两情缱绻,缠绵难分。理智盲目
了,判断也颠倒了。他们拒绝听取任何劝告,不受任何约束,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不顾
后果如果。那辖制他们的迷恋,好象瘟疫或传染病一般,便自动蔓延演进,似乎任何事物
都无法加以遏止。

  也许旁观者清,确知那有关双方若在婚姻中结为一体,结果必致终身不幸。无奈恳劝
与忠告皆无效果。也许由于这样的结合,那位原来在为上帝服务时必蒙赐福之人的效能,
就必受到阻碍与破坏,但是理喻与劝告全都置若罔闻。有经验的男女所讲的话语都归于无
效,不能改变他们顺从情欲所作的决定。他们对于祷告聚会以及一切有关宗教的事物都失
去了兴趣。他们互相迷恋,以致人生的义务全被漠视,似乎都是无足轻重的了。(五)

  青年亟需富有经验之长者的智慧--既有那么多的困苦自婚姻而生,为什么青年仍然如
此不智?他们为什么依旧认为并不需要年长而富有经验之人的劝告呢?在经营事业方面,无
论男女都表现得十分慎重,在没有参与任何重要的企业之前,他们自己必作相当的准备,
为此而付出时间、金钱,以及缜密的研究都在所不惜,惟恐他们的事业归于失败。

  那么,在参与婚姻关系--就是影响后代与来生的关系

  --之前,岂不应当更加慎重吗?但事实上却不然,往往有人带着嬉戏与轻薄,冲动与情
欲的态度,未经冷静的思考便盲目成婚。这种现象的唯一解释,便是因为撒但乐于见到世
上充满痛苦和败坏,故而设下这样的网罗以陷害生灵。他看见这班人毫不思考地丧失了今
生的福乐与来世的家园,便不胜雀跃了。(六)

  尊重父母老练的见解--儿女们岂可仅凭自己的意愿与倾向,而置父母的劝告与见解于
不顾呢?有的人似乎从不念及父母的心愿或选择,也不尊重他们成熟的见解。自私已闭塞了
心门而摒孝思于度外。对于这一件事,青年们的心意必须觉醒了。第五条诫命是唯一带应
许的诫命,但是由于爱人的要求,这条诫命往往被轻视,甚或全然不顾了。漠视母亲的慈
爱,不尊父亲的关心,这些罪过已记在许多青年的帐上了。

  和这件事有关的一种最大的谬见,就是对于年纪轻而阅历浅的青年人的情绪不可横加
搅扰,不应干预他们的恋爱经验。倘若有一个题旨必须从每一个观点去详加考虑,那就是
这件大事了。这事借助阅历丰富之人的帮助,并经过双方安静而审慎的衡度,的确是必需
的。无奈大多数的人对这个问题都太轻视了。青年朋友们哪,当以上帝和你们敬畏上帝的
父母为你们的顾问,在这件事上务要多多祷告。(七)

  向敬虔的双亲倾吐衷情--倘若你们蒙福而有敬畏上帝的双亲,就当求教于他们。将你
们的希望和计划向他们禀明,学习他们生活经验中所有的教训。(八)

  倘若作儿女的多多与父母亲近,倘若他们信任父母,并将自己的喜乐与忧愁向他们倾
吐出来,那么他们将来就能免除许多痛心的事了。当他们感到困惑而无所适从之时,就当
将自己对此事所有的看法禀告父母,求教于他们。谁能象敬畏上帝的父母那样适于指出他
们的危险来呢?谁能象他们那样了解儿女特有的气质呢?身为基督徒的作儿女的人,必视自
己敬畏上帝的父母的嘉许与爱护比一切世俗的福分更可贵。父母能同情儿女,并能和他们
一起为他们祷告,求上帝庇佑并引导他们。最重要的是:他们还须向儿女指出那位永远可
靠的良友和顾问来。(九)

  父母当指导青年的爱情--父母应当觉得自己负有责任引导青年人,把爱情寄托在那能
作他们合适配偶者的身上。父母应当用自己的教训和榜样,借着上帝恩典的帮助,从儿女
幼年的时候就下手陶冶他们的品格,使他们成为纯洁高尚的青年,并能与其他良善真诚的
青年心心相印。因为人总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务要在青年人心中及早培养喜爱真理、
纯洁和良善的美德,以后他们就自然会与那些具有这种特性的人结交了。(十)

  以撒所树立的榜样--为父母的,决不可在那有关儿女将来幸福的事上忽略自己的责任。
以撒之所以顺服他父亲的意旨,乃是因为素常受了父亲的训练,教训他喜爱度顺命的生活。
(一一)

  以撒很蒙上帝的重视,成了使世人得福之应许的继承者;然而当他父亲安排老练而敬
畏上帝的仆人去为他拣选一个妻子时,他虽然已经四十多岁,还是顺从他父亲的意旨。《圣
经》描述他婚姻的结果,乃是家庭幸福的一幅相爱美丽的景象:"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
亲撒拉的帐棚,娶了她为妻,并且爱她。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一二)


  贤明的父母必体察儿女的心--你或者会问:"父母不顾儿女的意愿或感情,而为他们选
择配偶是应该的吗?"我认为你这个问题应当改为如此:若父母是爱儿女的,但儿女在这直
接涉及父母的幸福的大事上,不先与父母商谈,而迳行自择配偶是应该的吗?而为人子女的,
是不是应该不顾父母的劝告与恳求,断然固执己见而一意孤行呢?我肯定地答复道:不,即
使他终身不婚,也不当如此!因为第五条诫命绝对禁止这样的行为。"当孝敬父母,使你的
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凡遵行这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之人,主必在
他们身上实现此应许。贤明的父母决不会不顾儿女的意愿而去为他们选择配偶。(一三)



list 第四编 成败的关键


chapter第十一章 轻率而幼稚的婚姻


  童年相恋的危险--不应赞助早婚的风气。具有如此重要的关系与深远的后果之婚姻大
事,是万万不可操之过急,而在没有充分准备,智力和体力也尚未发育完全之前就仓卒进
行的。(一)

  那些爱情犹未成熟,判断力还极其幼稚,并且缺乏高尚而正当之感情的少男少女,被
他们青春的热情所激动,竟尔贸然成婚。……

  童年时产生的恋爱,往往导致了可悲的结合,甚或可耻的仳离。过早的交游若未经父
母的同意,很少有幸福的结果。青年人的感情应加以约束,直到他们的年龄与经验相当之
时解除限制,才能安全而无损令誉。那不肯受约束的人,难免陷于终身痛苦的危境中。

  一个不满二十岁的青年,实在难以断定一个年纪相若的异性是否适于作他终身的配偶。
及至他们的判断力渐趋成熟,才发现彼此已终身羁缚,或许再也难以互相增进幸福了。于
是非但不自祸中求福,反而勃时起,裂痕日深,直到他们陷于彼此冷漠而不相闻问的境况
中。就他们而言,"家庭"一词并无丝毫神圣的意味,家中的气氛已被疾言厉色和尖刻谴责
所毒化了。(二)

  早婚乃是今日许多祸患的成因之一。过早结婚对于身体的健康和心智的精力都不相宜。
在这件事上太缺乏理智的运用了。许多青年受情感的驱策而行事。这件足以严重地影响他
们为善或为恶,终身成为福惠或成为咒诅的事,往往在情感的鼓动下操之过急。许多人不
肯听从理智的劝解,或自基督徒的观点而发出的教训。(三)

  撒但经常在忙碌着催促无经验的青年人结婚。因而我们愈少夸耀现今所举行的婚事愈
好。(四)

  由于草率成婚,就是在自称为上帝子民之人当中也有这样的情形,结果乃产生了分居,
离婚,以及教会中极大的混乱。(五)

  今日的青年,以及自称为基督徒的,所采取的方针与以撒的作风是何等地悬殊啊!青
年人往往觉得恋爱完全是个人所要决定的事--这件事无论是上帝或父母,都不应干预。他
们还未成人之先,早就认为自己有选择的能力,而不需要父母的帮助。可是他们只要过几
年的婚后生活,就足以显明他们自己的错误,那时想再防止那悲惨的结果往往是太迟了。
他们在匆匆选择配偶时所表现的愚妄和任性,在婚后的生活中势必变本加厉,以致婚姻成
了苦恼的重轭。许多人就是这样断送了今生的幸福和来生的指望。(六)

  原可为上帝工作的人陷入网罗--有些青年男子,在接受真理之后,有一段时期也曾跑
得很好,可是撒但却以不智的恋爱和不合适的婚姻编成网罗,缠住他们。他深知这乃是引
诱他们远离圣洁之道最有效的方法。(七)

  我蒙指示:今日的青年还没有真正觉察他们最大的危险。有许多青年,上帝原可接受
他们在祂圣工的各部门工作,但撒但却闯了进来,使他们陷入他的网罗,以致他们与上帝
疏远了,在祂的事工上软弱无力了。撒但是一个机敏而又恒切的工作者。他知道怎样去诱
使不谨慎的人陷入网罗,而最可怕的事实是: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逃脱他的狡计。由于他
们没有察觉危险,就毫不防御他的诡计。他唆使他们不去寻求上帝的智慧,或那些奉他差
遣发出警告,督责,与劝导之人的智慧,而彼此痴恋不舍。他们极其自负,拒受任何约束。
(八)

  劝导一位未满二十岁的青年--你那对少女所产生的孩子气的恋爱观,是不能叫任何人
重看你的。你既放任思想专注于这一方面,就不免妨碍了你读书的心意。你将受诱而结交
不良的友伴;你自己和别人的行为都必败坏了。这就是我蒙启示所见到关于你的情形,而
你若仍然一意孤行,那么无论什么人想引导,劝化,或约束你,都必遭受你最坚决的反对,
因为你的心与真理和公义不谐合了。(九)

  年龄的差距--双方当事人也许没有属世的财富,但是他们应当享有那更可贵的健康的
福惠。就大多数情形而论,双方的年龄不宜相差太大。若忽视这项原则,对于年纪较轻的
一方就可能在健康方面受到严重的损害。而且这样往往会剥夺了子女的体力与智力。他们
无法从年迈力衰的父亲或母亲那里承受其幼年时所应得的照顾和亲谊,并且正当他们最需
要爱护和教导的时候,也许死亡便将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夺去了。(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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