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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足

 

    在第十诫「不可贪恋」之中,我们看到神所注视的重心已经由行为转移到态度,由动作转移到动机;本来禁止的是行动,现在禁止的却是欲望。「贪心」有寻求不诚实或不名誉的收益之意。「贪心」看来像是「妒忌」的近亲:你看见别人拥有一件东西,你就希望据为己有,就像亚哈王希望把拿伯的葡萄园据为己有一样(王上什一)。保罗在歌罗西书三章五节说,贪婪就是拜偶像,因为你所贪恋的东西成了你的神,操纵着你的生命。

贪心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欲望不受约束就会相继引起贪婪行动。大卫夺取了拔示巴(就是偷盗,触犯第八诫),使她怀了孕(触犯了第七诫),然后为了自己的丑行不被张扬开去,就谋杀乌利亚(触犯了第六诚),这一切罪行都是起源于大卫贪恋别人的妻子,也就是触犯了第十诫(参看撒下十一章)。

同样,因为亚哈王贪恋邻近拿伯的葡萄园,于是就利用假证人来诬捏他(触犯了第九诫),然后下命令杀害他(触犯了第六诫),最后,拿伯的葡萄园就收归皇家所有,换言之,就是合法的偷窃(触犯了第八诫)。

    还有亚干(书七,注意21节),和加略人犹大,后者因贪心,首先触犯了第八诫(约十二6),后来当他以亲嘴为记号出卖了耶稣并把他置诸死地时(太二十六48--50),他同时触犯了第六和第九诫;他都是为了金钱才作出以上的事情(太二十六14--16,二十七3--5)。保罗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也许当保罗写这一段说话的时候,他是在想着亚干、犹大,和一些他所直接认识的人也说不定。

 

我们应当知足

 

    「不可贪恋任何属于你邻舍的东西」,从正面来说,这诫命就是叫我们要满足于现状。如果我们真的能安分,必定不会触犯第五至第九条诫命。不满足于现状的人会心痒难熬,以自我为中心,更会利用别人来满足自己的贪念;相反的,一个满足于现状的人会得着别人所得不到的释放,并能专心致意的去善待邻舍。保罗说:「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提前六6)

    圣经告诉我们,知足是属灵的秘诀,知足就是幸福,知足本身是一种关系所结出来的果子。托普雷狄的一首诗把这境况描写得淋漓尽致,它的第一句是:「幸福,你这可爱的名字,你在哪里?请告诉我,你在哪里?他写道:

    「我所最渴望者,是为我钉十架的耶稣!

    世上一切福乐,惟有在你要面才可找到。

    在地上取悦你,认识你,就是我们的快乐,

    在天上看见你,亲爱你,就是我们的幸福。

    当我感到你爱我,万物都会充满着喜乐,

    我今愿与你同行,直至那天安息在你怀。

    我愿单单拥有你,世上幸福那堪相比?

    在天如是,在地如是,我得着纯真的福乐。」

    认识基督的爱,才是得到真满足的唯一途径。

    此外,耶稣指出了一个对抗知足的死敌,就是忧虑(参看太六25一34)。但他说,对神的儿女(每个基督徒都是神的儿女)来说,忧虑总是不必要的,因为忧虑不能把情况改善(27节),所以忧虑也于事无补。为什么呢?因为「你们的天父是知道」你们的需要的(32节)。只要我们「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他就必供给我们一切所需用的东西(33节)。如果我们不明白这一点,以致我们无法得到满足的话,那就是我们「小信」了(30节)。我们的神是一位完全的天父,所以我们尽管绝对倚靠他,他会天天看顾我们。筹划是责任,忧虑却是罪,因为神在掌管着万有。所以要认识这个真理,并要凡事谢恩,这就是过知足生活的第二个秘诀。

 

操纵欲念

 

    当然,我们都是具有欲念的受造物;神创造我们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斯多亚派(Stoicism)之类的哲学和佛教之类的宗教,主张除灭人的欲念,在实践上都是不人道的。不过,被罪歪曲了的欲念是须要重新操纵过来的,因此我们不单要停止贪恋别人的东西,更要谋求他人的幸福,从而使神得着荣曜。查麦士( Thomas Chalmers, 1780--1847苏格兰神学家--编者注)曾经论到「新的爱慕所带来的驱逐能力」,他是指救主的爱能改变人的贪心和自我为中心的枯槁生命,叫人可以把神置于首位,别人第二,自己的满足则放于最后。我们对这种改变人生命的能力体验到多少呢?这种能力也就是最终把贪念完全驱逐出去的能力。

 

经文研读

 

    由不满到知足   诗七十三

    狱中的满足    腓四4--20

 

思想和讨论的题目

    第十诫所引出的满足,怎样可以保障我们不触犯前面的九条诚命呢?

    你认为主张禁欲的哲学思想都是错误的吗?为什么?

    查麦士所说的「新的爱慕所带来的驱逐能力」是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