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性别·女权

1.一切活物受造都有阳性与阴性(雄与雌):

    创世记一章27节提人类有男女之别,其显然原因是在「形像」的层面上,男女是平等的。但在创世记第二章所保存的,就是女人受造乃在男人之后:这不含有涉及政治权力上的男女平等,因在他(作者)时代,简直是不可能的。但是他确实在「治理」其他受造物的事上,把女人与男人联合起来;因为在他,那便是「形像」的真意,也许觉得所叙述的形像,用君王的和独裁者的字眼,太属「男性」的气味,便想强调「母性]的美德,这美德乃是全人类所应有的。

    Childs强调adam有上帝的形像,不是个别的记号(indivi-dual stamp),但其目的如同创造者与人类两者之间类似;至于男女两性形像的存在,存留着争论。

    旧约历史演饰上帝如同残暴(macho)男性的神;相反地,在同轮廓近代重现于女性的文献。那基督徒怎知道以色列的上帝不是男性的神?因当旧约坚持上帝是男性的代名词,描述亲同古代近东的王的文化,父亲和丈夫,这些问题致使圣经中那性别的问题引为争论。

    同样,在旧的圣经中有如同上帝是女性的想像,母亲怎样安慰儿子(赛六六:13),我要喊叫像产难的妇人(赛四二:14),又如同母鸡叫唤失散小鸡。

因此,人类的代表,创世纪一章27节上帝创造人类「adam」照他的形像,有两点需加注释:

addm希伯来文对照原义是一般性总称,特别以男性代表人类。

    ②上帝创造他们有男有女,赐与管理地上生物。

    根据人性,良心或灵性,潘霍华跟着巴特提论「形像」于男女彼此交通中,类似人格之间称呼对方为「你」(thou)之反映。

    P典争论中指示一:17adam同一性,直到二章才分别男性与女性,并于二:21-23的adam是根本的雌雄同体的(and-rogynous);由此,一受造的物结合纳入两性(incorporating two sexes)之中,但并没有于男性或女性中有任何优先,女性的受造是同时存在(simultaneous),并非其次的结果(sequential)

    至于耶和华的神人同形同性论(anthropomonphism),当表达女性时,再次肯定女性参与社会的鼓励。则上帝是战士只成出埃及的半事件。上帝供给食物、水,支援逃离埃及到达亚拉伯旷野地;因此,耶和华拯救的行动,被确为非男性亦非女性,甚至男性的想家表达爱心与看护,生产,那想像女性的传达。

2.论女权:

    根据哥林多前书十一章7节,保罗说,男人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而女人则是男人的荣耀。这节经文有时被人误用来否认女人有上帝的形像,就将女人的地位降低在男人之下。

    按加尔文对本文的见解,不让女人有同等的尊荣这一节,照上下文看起来,是限于政治上的隶属而言。但按注解保罗并非说到男人和女人是彼此分开的,乃是说到他们在婚姻中的关系,然后他说为首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保罗说这话乃是根据女人是由男人而出,男人是先按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上帝是先向他显明他的荣耀。

    因此,女人是在男人之后得到上帝的形像。男人则是直接,原始地成为上帝的形像与荣耀;而女人具上帝的形像与荣耀,则是从男人而来的。创世记第二章中所说女人被造的方法,就是女人和男人一样领受上帝形像的方法(创一:27)。

    虽然如此,古代以色列固有的社会宗教组织区别歧视女性,在此制度下,不足代表女性受歧视压制;由此女性的独立解放自男性的自我中心,她的形像是仅次于男性,这须强化使成不朽的制度。

    关于女性的箴言有三主要优势主位:①母性,②妻性,和③妇性。于箴言女性饰演教师,教导子女行为受赞赏,在此父与母是双亲代表,因孩子的聪明而喜悦。因此箴言如同律法般,母性被描述为一积极的措词。她的角色与功能是养育与教育孩童,使成生命的实质智慧的根源。由此可知妻性与母性通常结连父性,如同教师,决定者与受尊敬的权威者看待。

    在希伯来人的妻子,多常被记述的特征其实质为家财(chattel)。且某些合法的观点;妻、孩、仆和牲畜是男人的主要财产(出廿:17);但无论如何,妻子并非单纯家产,她们是不能被买卖的。总之,在旧约历史中女性被描述为智慧,强有意志、能力,特别被赐与的礼物是说服力。

    最后,男人必须在创造过程中认同女人是同平等,如同帮助他的(二:18),所以帮助者(Helper)并非女仆,是建立在她是“thou”的地位,强调男女的同等,女人并非是分别列在动物受创造的秩序中,是「骨中的骨,肉中之内」,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