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活后的教训
耶稣的受难和复活是他工作最大的转拆点。这两件事在人看来是件意外的,但其实是神原来的计划(徒四27-28)。耶稣从开始工作时,就非常清楚他要「死」,只是「时候」未到(约二4;七30;八20)。后来他也知道「时候到了」(约十二23;十三1;十七1)。基督受难对门徒来说是件极沮丧的事(路廿四21),但复活却带给他们极荣耀的胜利(西二13-15)。从此,他不单再是拿撒勒人耶稣,他也是生命的主(徒三15),荣耀的主(林前二18),是独一权能的万王之王(提前六15)。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他了(太廿八18),包括赦罪的权柄(徒五31),赐生命的权柄(约十七2),和审判的权柄(约五;22徒十七31)。
他的死和复活成全了永远的救赎(来九12),救赎全世人的罪(约壹二2)。现在耶稣基督「是全世人的救主」(约壹四14),也承受万有(来一2)。为了报赏他生命绝对完全的顺服,神将他升为至高,坐在他的右边(腓二9-11;来一3),「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弗一21)。父神对神子说:「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诗二8)。
当耶稣颁布大使命给门徒时,他心中非常清楚诗篇第二篇的应许。所以他肯定地说: 「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廿八19)
大使命是记载在四福音和使徒行传第一章。它以五个不同的格式表达同一个意思。所我们不需要去讨论五个不同的格式问题。在耶稣复活与升天之间,他用四十天与门徒同在,在这期间,他更进一步指导门徒关于国度的事(徒一3)。大使命的指示当然是当时的主题。第一次是在复活节(约廿19-23);最后一次是在升天节(徒一6-8)。
有许多的理由,教会必须进行普世传福音的事工,但最主要的还是主耶稣的命令。史托特(John R.W.Stott)在其「大使命:一种族,一福音,一使命」一书卅七面中说:「今日我们去传福音,并不是因为我们要。我们拣选,或我们喜欢去传福音,乃是我们被命令去作。那复活的主命令我们要『去』,要『传』,要使万民『作主的门徒』,这对我们已够清楚了」。
主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也是带领全世界信而顺服部队的总司令(罗一」)。大使命是颁发给历代教会前进的命令。大使命是教会首要的责任,当教会不再成为宣教教会,他就是否认了他的信仰,违背了他献身的初衷。
大使命最早是以一句最简单的话宣告的:「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廿21)。教会向普世宣教的事业不是新花样,乃是延伸基督的使命。基督是神的「道成肉身」,教会是基督的「道成肉身」。耶稣基督与教会同在(太廿八20),住在教会之中(西一27),藉着教会工作(可十六20)。教会的使命就是延续他的使命。逼迫教会就是逼迫基督(徒九4)。在宣教事业上,教会,基督,父神是结联在一起的。主耶稣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太十40)。
如果我们的使命是延续基督的使命,基督使命的格式要成为我们使命的格式,那么我们当问:「神怎样差遣基督?」在他的使命中有三件事是必须成为我们执行使命的原则:
(一)认同的原则 虽然基督是「圣洁,无邪恶,无珀污,远离罪人」(来七27),但在他的事奉中,他是谨慎地,郑重地与罪人在一起。为了成全施洗约翰的使命,虽然他知道自己没有需要悔改的罪,但他仍然接受悔改的洗礼(大三13-17)。因他与税吏和罪人为友,而叫文士和法利赛大失所望(路十五1-2)。在十字架上,他是被挂在两个强盗之间(路廿三32-33)。那要献身与基督教宣教的人士,必须以基督的心为心,并甘心作他所作的事(腓二5-9)。
(二)事奉的三个方式:传道、教导、医病 耶稣「走遍加利利,在各会堂里教训人,传天国的福音,医治百姓各样的病症」(太四23)。神所造的人类是身体,思想和灵魂的合一体。当人坠落时,这三部份也完全坠落了。因此也都包括在救赎的范围之内。主耶稣不是单救人的灵魂而不同时医治人的身体和思想。他承认他来是要毁坏撒但的国度,包括忧伤、痛苦、疾病和死亡(太十二22-29;来二14;约壹三8)。所以他施行全人:身体、思想和灵魂的医治。当一个人在这三方都得医治时,他才完全得到痊愈。因此今日的宣教运动,不是单单建立教会,同时也进行医院和学校的工作。这三种都结合在宣教的计划中。
(三)圣灵的能力 当耶稣受洗的时候,圣灵彷佛鸽子降临在他身上(太三16)。这特别膏抹是预备他公开的事奉(路四18)。他靠圣灵的能力「周游四方行善事,医好几被魔鬼压制的人」(徒十38)。他藉着圣灵在十字架上将自己献给神(来九14)。他藉着圣善的灵之大能从死里复活(罗一4)。如果耶稣宣教事业从开始到末了都要倚靠圣灵,那么我们的宣教事业就更要紧紧倚靠圣灵的大能了(徒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