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神对罪人的处理

(一)罪人的命运是由神公正的行动所决定  在神的主权中,对某些人是施恩(太十三14-17),对某些人却不施怜悯(罗十一8),这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圣经说,神使法老硬心(出七3),却开了吕底亚的心(徒十六14)。早期教会迅速增长,不是因为信徒决志加入教会,乃是神的作为。将得救的加入教会(徒二47)。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

(二)只有父所赐的,才会到基督那里来  基督对这点真理有清楚的说明。「若不是父所赐的,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约六44)。一个不敬虔的罪人,凭着自己能力永远不会离开恶行去寻求神(罗三10-18)。所以神必须主动,差耶稣来世,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十九10)。神差圣灵来世,是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8)。牧人若不寻找迷羊,迷路的年就、永不会回家。没有圣灵的光照和定罪,罪人永不会知罪,悔罪,而求赦罪之恩。

    (三)信心是神给信徒的恩赐  保罗强调地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的行为,乃是神所赐的」(弗二8)。帕克(J.I.Packer)在其「布道与神的主权」一书第二七面中说,「让我们永远记住,是神拯救人,带领男女归信福音,使人信服基督。如果我们忘记信心是神所赐的,就会以为人的悔改得救,是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神的恩典」。

    如果不是神在他的自由意志中赐人信心,人绝不能藉着操练理性去相信基督。在人的理性中,他可能赞成历史上的基督,但他却不能得着得救的信心。彼得因神的启示,才认识基督是神的儿子(太十六17)。保罗说,「若不是圣灵感动,没有人说耶稣是主」(林前十二3)。

    (四)只有藉着圣灵与基督合一的人,信心才能坚定  耶稣基督是通往父神那里去的道路(约十四6),而圣灵是通往耶稣那里去的道路(约十六13-14)。只有圣灵能叫人与基督合而为一(林前十二13)。不是每个基督的门徒能跟主到底,有不少的人因主所说的话「大难」,就半途而废(约六60-66)。只有蒙神赐下信心的人(太十六17)。是那些真心相信的人(约六69),才能跟主到底(约十七12)。

    当法利赛人不满基督的教训时,门徒深感不安,他们害怕这些「难听的话」会拦阻人来相信耶稣。但耶稣却毫不介意这事。他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找出来」(太十五13)。主是绝对相信天父的主权。所以当信徒减少时,他不恐慌。他相信凡父所赐给他的人,必到他这里来。凡到他这里来的,他总不丢弃他们(约六37),也不拔除他们(太十五17)。那些退去的,证明不是父「所栽种的」,或父「所赐的」。凡父所栽种的,无论遭遇什么挫折,都不会摇动。那不是父所栽种的,迟早总要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