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类永远失丧么?

    回答这个问题的先决条件是:人是永恒的存在者么?如果人的生命只限于今生,死如灯灭,那就不必谈永远得救或丧失的问题。圣经告诉我们「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创二7)。地上的活物,只有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创一26)。所以人有永恒的生命。

    圣经并不致力证明人有永恒的灵魂,正如不致力证明神的存在一样。因为这二种意识早已铭刻人心。无论民族如何原始,他们的良心都深信有超然者的存在,死后灵魂仍然存在。圣经说,「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三11)。

    圣经清楚教导我们,人有二处的归宿。一是与神及众圣徒同在的快乐(路十五10;启廿二3-5;帖前四17)。一是与撒但及它的使者永远同在的痛苦(太廿五41)。耶稣说有二道门:一道是窄的;一道是宽的。有二条路:一条是宽大的;一条是窄小的。有二处归宿:一处是永生;一处是灭亡。(太七13-14)当审判的日子,绵羊要从山羊中分别出来(太廿五31-46)。麦子要从稗子中分别出来(太十三36-43)。良善的要从邪恶之中分别出来(约五29)。在复活的日子要将义的与不义的分别出来(徒廿四15)。

    圣经所教导永远审判的教义,今日引起不少的争论。反对者主要的论点有二:第一,他们说,一个思想正常的人,不会将他最憎恶的敌人刑罚在地狱里,即使希特勒也不诿受那酷刑。第二,神的爱与永远的审判这是无法协调的。神既是、水远爱人,就不会叫人永远受刑。  (见非尔(Nels Ferr'e著「基督徒对神的认识」第七面)。

    我们承认,永远刑罚的观念是令不信派反感。在基督教的教义中,还有基本的教义也一样不能被廿世纪人文主义者,与理性主义者所接受。所以信徒必须在不信派的理性主义中与基督教基本的教义上作一选择。其实这些令不信派讨厌的教义,乃是基督自己教导的。

    美国长老会神学家施德威廉(William G.T.Shedd)在其「教义神学」第二卷第六八0面中写道:「永远灭亡的教义乃是由耶稣基督教导的。反对这基本的教义神学,就是反对他。这条神圣的教义决不是出于教会或传道人,他们凭自己的思想不会也不敢贸然定下这教义,更不会传讲二千年而不变」。新约全书用「地狱」这个词达十二次之多。其中十一次是主耶稣亲自讲的。「永远不灭的火」,「永远不死的虫」,「外面黑暗」,「咬牙切齿」,「他得安慰,你倒受苦」等。这些可怕的词句不是出自施洗约翰、保罗、马丁路得。乃是出自那位最温和谦卑,作过税吏罪人的朋友,流血舍命,为叫世人的罪能得赦免的救主耶稣。我们相信,当他讲这些话的时候,是声泪俱下,劝人悔改而说的。

    无人能否定这永刑的教义,因为这是主耶稣自己教导的。他自己宣告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6)。我们必须相信他的宣告。因为他知道真理(约二24-25)。他教导真理(约十八37)。他活出真理(约一14)。他就是真理(约十四6)。耶稣基督是真理之王,他不能说谎。凡他所说的都是真实。不论我们是否理解明白,是否欢喜或憎恶。只要是出于他的口,就是真理。不然基督为「真理之王」这句话就毫无意义了。

    我们所知道有关永生与天堂的真理,都是从基督所领受的。所以有关死亡和审判的真理也当从他那里领受。我们无权只接受所欢喜的教义,而拒绝所不欢喜的教义。如果耶稣是天堂教义的权威,当然他也是地狱教义的权威。

    有人以为耶稣的教导只是「爱」。这完全不符合事实。是的,他教导爱的真理,也将神的爱表露无遗(约三16,罗五8)。神诚爱世人,差基督为万人而死。神愿意与背叛者和好,赦免罪人,接纳流浪远方的浪子回家。但是,如果叛徒变本加厉,罪人拒绝赦免,浪子溜连忘返,那又如何?

    没有一个人传讲父神的爱像耶稣讲得那么完全。但他也讲解罪恶、忿怒、死亡、审判。他承认有一种顽抗的罪。但他警告,凡拒绝神慈爱的人,是自置于神的震怒之下(约三36)。基督教有二个标志:十字架与宝座。十字架表现神的爱;宝座表明神的公义审判。神不勉强人接受他的爱,人人可以自行选择。但要记得,拒绝神爱的人,是自置于神的震怒之下。神的爱有多大,他的恶怒也有多大(徒十七30-31;罗二35;帖后一7-10。

    全能的神,天地的掌权者能永远容忍那叛徒捣乱他的宇宙么?当然不能。耶稣宣告有最后的审判。他是良善诚实的,因此不得不把这真理坦白告诉我们。谁妄自修改或拒绝,便要咎由自取。

    我们传讲神的忿怒,不是因为我们欢喜讲,乃因为这真理是基督的教训。我们跟从他的人,无权自作取舍。路益斯(C.S.Lewis)在其「痛苦的问题」一书第一一八面中写道:「如果我有权力,我实在愿意将地狱的教义,从基督教的教义中取消。如果我能说,全人类都得救,我愿付上一切的代价来单讲这信息」。请注意「如果我有权力」这句话。我们没有权力更改地狱的教义,如同没有权力更改其他的教义一样。如果耶稣基督实在是我们生命的主,我们就当「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们都归顺基督」(林后十5)。

反对「永刑」的人主张基督所用的字句是象征性的,不能照字面解释。就算是象征的罢,但象征什么?如果一件事需要用这样可怕的字句来象征,这件事的本身也就够可怕了。不论怎样从宽解释,也无法否认这些字句所描述的含意。也不可抹杀这永刑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