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音是从神而来的

    使徒保罗在许多书信中,清楚地说,福音是从神而来的。罗马书对福音给予最合科学的定义。在罗马书一章一节说:「神的福音」。在加拉大书他说:「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一11-12)。

    福音不是人创作的。历史上的哲学家是发展他们的思想成为一体系。他们办学授徒,与别的哲学家对话。他们发问题然后整理一套理论,他们的理论体系,常冠以自己的名字,如新柏拉图主义,孔子学说,伊壁鸠鲁哲学(享乐主义)等。福音却不是这样。我们说保罗神学,其实不是发明他的理论,他没有说这理论是他首创的。他仍多次说明这真理是从神来的:从圣父来的(加一15-16);从圣子来的(加一12);从圣灵来的(林前二9-14)。

    耶稣基督死在本丢彼拉多手下,这是历史上的一项事件。如果不是神自己启示我们,不会有人能知道,那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领我们到神而前。保罗对他所传讲基木的福音,他说:「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林前十五3)。论到主的晚餐,他也说了同样的话(林前十一23)。保罗没有发明或发展自己的神学,他所传的乃是直接从神而来的。

   (一)神以他的主权决定救恩  从在神创造世界,和人类堕落之前。神已有救赎人类的计划,这计划的中心就是基督的十字架(彼前19-20)。「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份」(弗一3-5)。

(二)神以他的慈爱计划救恩  神没有义务拯救世界。他拯救世人乃是出于他的爱。神单单爱人是不够的(约壹四8),为了表现他的爱,他赐下独生子给他们(约三16)。神是爱只是一个简单的观念,这不能救任何人。他赐下独生子,这是一个行动,这个行动就叫世人得到救恩。所以宣教事工是扎根在神的爱,有行动的爱。没有爱就没有福音;没有行动的爱,就没有宣教事工。

   (三)神在圣经中应许救恩  罗马书与加拉太书都清楚地说福音是预告耶稣基督的来临。「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加三8)。在罗马书也发现同样的信息,「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上帝的福音。这福音是上帝从前籍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罗一1-2)。罗马书第四章,保罗引用旧约中的亚伯拉罕和大卫,作为因信称义的例证。

    (四)神在基督里预备救恩「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来的」(约一17)。新约中对这个真理说明最清楚的是:「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同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罗三21-25)。

    神是救恩的创立者。从开始到未了都是他的工作。没有人寻求神,乃是慈爱的天父伸开慈爱的恩手,等候浪子回家。人永远不能完成救恩,救恩乃是神的恩赐。福音也不是人发明的。他乃是神的旨意、计划、应许和预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