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四福音中的宣教神学
在第一本福音中,不大强调宣教的事业。他描述耶稣是以色列人的君王,其家谱追溯到亚伯拉罕和大卫。马太福音第二早第一节说:「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他注重基督对犹太人的使命,而不是对外邦世界的使命。
这是可以理解的。保罗告诉我们:「按着肉体说,他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一3)。所以他要「生在律法之下」(加四4)。他按着律法受割礼(路二21)。按着摩西的律法,当马利亚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献给主(路二22)。约瑟和马利亚照主的律法,办完了一切的事,就同加利利的拿撒勒去(路二39)。从此,他活在律法之下,也死在律法之下(加三13)。在他的教训中,他高举律法,尊重律法。他说:「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他警告其门徒,「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太五18)。
外邦最大的使徒保罗说:「基督是为上帝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罗十五8)。耶稣告诉撒玛利亚妇人说:r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约四22)。在推罗西顿的边境,耶稣对迦南妇人说:「我奉差遗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五24)。他公开的事奉,多数是限于巴勒斯坦,特别是在加利利地,专对犹太人。当他差遣十二使徒第一次去传福音时,他吩咐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5-6)。
上帝的受膏者弥赛亚,他首要的责任是对以色列人,这是正确的。因为「那儿子的名份,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都是他们的」(罗九4-5)。但他们不承认他,又拒绝他为他们所建立的国度。「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约一11)。
为了证实他的弥赛亚受膏者的职份,他行了许多胜过人力、魔鬼势力和自然界力量的神迹。虽然他行了质量俱佳的神迹(约十五24)。但仍不能感化犹太人悔改(太十一20-24)。因此他责备那些他常行神迹的城市说:「哥拉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哪,你有祸了!因为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十一21)。
这就划出他与以色列人关系的转拆点。「从此耶稣才指示门徒,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太十六21)。接着:耶稣用二个儿子(太廿一28-32)。凶恶的园户(太廿一33-35);及娶亲的筵席(太廿二1-14)的三个比喻公开正式地拒绝以色列人。并警告他们,国度要由他们中间转移到别的民族中去。这些仇敌听见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们说的。因此他们就计划如何杀他。
当这些事一一实现时,我们就看出,耶稣基督从开始时就是朝向普世宣教的计划,只有他自己和少数蒙拣选的人知道。耶稣向普世宣教事奉的生活,可以从几方面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