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廿二章
【20.“外边的黑暗里?一词,指什么地方?是否地狱,抑一特殊拘留所?(太二十二章13节)】
“外边的黑暗里”一词,首见于马太福音八章12节,以后再现于此处与二十五章30节。综观三处经文所示,只提到这些被丢在“外边的黑暗里”的人的痛苦,乃是“哀哭切齿”,此处并未加上任何的话。
对于这神秘的“外边黑暗里”,有三种解释:
一、指地狱而言。认为这一段国王请宴的故事是比方救恩,不穿礼服的来宾,指未得救,即未穿义袍的假基督徒而言,他们将来要被丢在地狱,灵魂将受痛苦,那是一个永久受苦的地方。
二、指阴间的特殊拘留所,认为这是一个灵魂暂时受苦的地方。有些基督徒的灵魂在死后要拘留在此黑暗之处,等到主再来时要被释放受特殊的审判。这一派的人并引证犹大书6节说:“又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这节经文中永远二字非指永永远远,乃指一长久的时期,指大日审判前的时期)。许多不忠心的传道人(太二十五章30节),不守道的基督徒(太二十二章12一13节),和许多不虔诚的犹太人(太八章12节),将来都要在这特殊的黑暗里咬牙切齿。
三、指千禧年国的特殊拘留所,是肉体或复活后的灵体受苦之处。这种解释是根据当时的故事背景。以色列人大户人家请客人吃饭时,多在夜间,吃饭的客厅是灯光辉煌的,室外多不设灯。同日在外边院子有一特殊拘留所,请客的财主时常把不听话的仆人或客人,官长会把不遵命的兵士,用绳子捆起来,在众贵宾面前羞辱他。然后丢在院子的黑暗拘留所中,等候第二天天亮的时候,拉出来审判他,称为“天明的审判”。主那稣也曾受过无理的“天明的审判”(太二十七章l节)。
这故事所指的,乃是在主那稣临审判的时候,把许多人拘留在千年国中的特殊黑暗拘留所,然后等候千年后的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再作永久性的定罪。
以上三说,谁是谁非,读者可自由选择。在这里我们必须明白一个“解经的原则”。凡是有关人死后的事,肉眼看不见的事物,灵魂的种种问题,天上与阴间的-切事情,我们知道的太少,上主也不愿我们知道太多,因为“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申二十九章29节)。所以关于这些事情,任何解释都受到限制的,任何解经家都不能作绝对的与肯定的解释,而认为自己的解释为正确,别人的解释为错误。这是本书作者很客观的看法。――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21.复活后在天上无嫁娶,像天使一样,到底天使是男性抑女性,抑无性别?
(太二十二章30节)】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这就证明复活后的基督徒是无性别的,正如被造的千万大使一样,无性别,无嫁娶。请问,天使为什么需要嫁娶呢?人有嫁娶,因为上主命定,人要传种,生养众多,遍满全地(创一章28节)。天使单个被造,个需传种,圣经从来没有说过天使先生与天使小姐或小天使等名同。
但有人根据创世记六章1一4节所说:神的儿子与人的女儿结婚的记载,以为“神的儿子”是堕落的天使。但这种解释显然是“非神学性的”。请问,假如天使先生娶了人类小姐生了孩子之后,是带到天上去呢,还是留在地上好呢?
这里所说的“神的儿子”,在神学的解释上是指“塞特的后裔”,人的女儿,则指“该隐的后裔”而言。――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