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廿三章
壹、内容纲要
【保罗在公会前的见证与其后果】
一、在公会前分诉:
1.刚开口就被大祭司吩咐人辱打(1~5节)
2.故意引起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为他而争论(6~9节)
3.被兵丁从众人中间抢出来(10节)
二、主在夜间向他显现并安慰(11节)
三、犹太人谋害保罗却未得逞:
1.犹太人同谋杀害保罗(12~15节)
2.被保罗的外甥听见而去报知千夫长(16~21节)
3.千夫长连夜派兵护送保罗到该撒利亚(22~33节)
4.巡抚接案将保罗看守在衙门里(34~35节)
贰、灵训要义
【保罗行事为人的要点(1节)】
一、『在神面前』行事――不是要讨人的喜欢,乃是要得神的心
二、『凭着良心』行事――合乎良心的感觉,毫无愧疚
三、『都是』在神面前凭着良心行事――无论在何地行何事,都没有例外
四、『直到如今』――无间时刻,一直如此在神面前凭着良心行事
【两类行事为人的对比】
一、保罗(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准则:
1.在神面前行事为人(1节中)
2.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1节下)
3.按着圣经的教训(5节下)
4.凭着智慧,灵巧像蛇(6节;太十16)
5.存着复活的盼望(6节下)
6.凭着主同在的印证(11节上)
7.随处为主作见证(11节)
8.善用公权的保护(17节)
二、世人行事为人的手段:
1.大祭司――表面是按律法行事,实则违背律法(3节)
2.撒都该人――只为今生,没有来世的盼望(8节上)
3.法利赛人――凭着死的字句,遵守传统规条(8节下)
4.同谋的犹太人――凭着宗教狂热,利用恐怖手段(12~14节)
5.知情的祭司长和长老――运用诡诈(14~15节)
6.千夫长――表面是在维护国法、保护公民,实则捏造事实,以图保护自己(27节)
【主向保罗显现并说话的意义(11节)】
一、当夜,主站在保罗旁边――在黑暗笼罩的境遇中,有主同在
二、说――主的话语,是信徒在苦难中的安慰
三、放心罢――有主同在,就有安息
四、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印证并嘉许他在此地所言所行,都是为主作见证
五、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应许必安全脱困,在更高、更广的层面为主作见证
── 黄迦勒《使徒行传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