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廿四章
壹、内容纲要
【保罗在巡抚腓力斯前的见证】
一、大祭司雇请辩士向巡抚控告保罗:
1.大祭司等人来到该撒利亚见巡抚(1~2节)
2.卑鄙的谄媚(3~4节)
3.恶意的诬告(5~9节)
(1)
保罗到处扰乱治安
(2) 保罗是非法组织『拿撒勒教党』的领袖之一
(3)
保罗污辱圣殿
二、保罗的分诉:
1.指明他们所告的事无法证实(10~13节)
2.承认自己按着『那道』事奉神(14~16节)
3.在圣殿里被捉拿时并未犯法(17~20节)
4.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而受审(21节)
三、腓力斯的处置:
1.不立即审断,但吩咐人宽待保罗(22~23节)
2.听保罗讲道,甚觉恐惧(24~25节)
3.指望受贿,又因要讨犹太人的喜欢而把保罗拘监两年(26~27节)
贰、灵训要义
【世人的面貌】
一、能言善辩,向权势奉承,以达其目的(2~4节)
二、为求铲除异己,巧立名目,入人于罪(5~8节)
三、朋比为奸,同声附和,作假见证(9节)
四、外表追求善道,内心实则恋栈罪恶(24~25节)
五、金钱挂帅,行事以得利为动机(26节)
六、为保全自己不顾公义,牺牲弱者以讨好众人(27节)
【主的见证人所面临的四种指控】
一、如同瘟疫一般(5节上)――具有传染并改变他人人生的能力
二、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5节中)――企图扰乱并改变现有的社会秩序
三、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5节下)――隶属于不为现行政权所认可的邪教教派
四、连圣殿也想要污秽(6节)――不尊重别人的宗教信仰
【惟有一件事】
一、信徒只能作一件事――说真话(10~13节)
二、信徒只能承认一件事――信仰真神(14~16节)
三、信徒行事的动机只能有一件――帮助别人(17~20节)
四、信徒只能为一件事而被世人定罪――宣扬真道(21节)
【保罗为自己分诉的榜样】
一、尊重法纪,不亢不卑(10~13节)
二、有情有理,有具体事实(10~13节)
三、清楚表明自己所信所传是根据圣经的(14节)
四、清楚表明自己信仰的中心与重点(15节)
五、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行事光明正大(16节)
六、乐意造福同胞,济助有需要的人。所作的事,不自己表扬,却为人所共知(17节)
七、平铺直叙事实经过,对自己的行为充满自信(18~19节)
八、为自己所说的话语负责,没有任何妄言之处(20~21节)
【因循拖延的例证】
一、『支吾…且等』(22节)――案情明朗,却不肯下决断
二、『等我得便』(25节)――心里受感,却不肯决志
三、『屡次…过了两年』(26~27节)――迁延再三,终至失去机会
【世人沉沦的原因】
一、『详细晓得』却又『支吾』(22节)
二、『听道』却不肯『信道』(24~25节)
三、只顾『眼前的现实』(26节),忽略『将来的审判』(25节)
四、为私利而牺牲别人(27节)
── 黄迦勒《使徒行传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