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三章
壹、内容纲要
【神的定罪和称义】
一、神对犹太人的定罪:
1.人的不信不能废掉神的信(1~4节)
2.人的不义反倒显出神的义(5~8节)
二、神对普世之人的定罪:
1.普世都在罪恶败坏之下(9~18节)
2.普世都在律法审判之下(19~20节)
三、神在律法之外的称义:
1.称义的依据――神的恩典、耶稣基督的救赎(21,23~26节)
2.称义的方法――相信而非遵行律法(22,27~30节)
3.称义的结果――坚固了律法(31节)
贰、灵训要义
【人不能因行律法而称义】
一、神降律法是为显明祂的信实和公义(1~8节)
二、全世界的人都在定罪之下:
1.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9节)
2.「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10~12节)
3.人身体的各部分――喉咙、舌头、嘴唇、口、脚、手、心、眼――都沦为犯罪的工具(13~18节)
三、律法叫人知罪,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19~20节)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不能使人称义】
一、律法的好处――是为坚立神的信实和公义(1~8节)
二、律法的用处――是要显出全人类可怕的光景(9~18节)
三、律法的意义――是要叫人知罪而伏在神的审判之下(19~20节)
四、律法的目的――是要引人接受基督的救赎(21节)
【犹太人攻击神的义的四个问题】
一、涉及割礼的好处(1~2节)
二、人类的不信和神的信实(3~4节)
三、人的不义和神的公义(5~6节)
四、人的罪和神的荣耀(7~8节)
【神本性的绝对性(不需靠任何相对的事物来证实其存在)】
一、神的圣言是绝对的(2节)
二、神的信实是绝对的(3节)
三、神的公义是绝对的(5节)
四、神的真实是绝对的(7节)
五、神的荣耀是绝对的(7节)
【作恶以成善的错误论据】
一、人的不信不能废掉神的信实(3节)
二、人的不义反能显出神的公义(5节)
三、人的虚谎反能显出神的真实(6节)
四、人的作恶反能成全神的善良(8节)
【世人『都』】
一、「都在罪恶之下」(9节)――没有一个不是罪的奴仆
二、「都是偏离正路」(12节)――没有一个不是走迷了路
三、「都伏在神审判之下」(19节)――没有一个不被神定罪
【世人都犯了罪】
一、本性上的罪:
1.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10节)
2.没有明白的(11节)
3.没有寻求神的(11节)
4.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12节)
5.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12节)
二、话语上的罪:
1.喉咙是敞开的坟墓(13节)
2.用舌头弄诡诈(13节)
3.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13节)
4.满口是咒骂苦毒(14节)
三、行为上的罪:
1.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15节)
2.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16节)
3.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17节)
4.他们眼中不怕神(18节)
【世人的困境】
一、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10节)
二、没有明白的(11节)
三、没有寻求神的(11节)
四、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12节)
五、没有平安(17节)
六、不怕神(18节)
七、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不能申辩(19节)
【人身体的各部分都沦为犯罪的工具】
一、喉咙――是敞开的坟墓(13节)
二、舌头――玩弄诡诈(13节)
三、嘴唇――里面有虺蛇的毒气(13节)
四、口――满了咒骂苦毒(14节)
五、脚――杀人留血,快步如飞(15节)
六、手――所到之处,施行残暴(16节)
七、心――平安的路,未曾知道(17节)
八、眼――目中无神(18节)
【律法的功用】
一、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的人说的(19节)
二、律法可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19节)
三、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称义(20节)
四、律法本是叫人知罪(20节)
【神审判的胜利】
一、不服的口被堵住――口服(19节)
二、不屈的膝下跪,站立不住――身服(19节)
三、愚蒙的心知罪,再也不自称是义人――心服(20节)
【因信称义确定的理论的概论】
一、称义的时代――如今(21节)
二、称义的方法――在律法以外(21节)
三、称义的见证――有律法和先知为证(21节)
四、称义的定义――神把义加给人(22节)
五、称义的条件――因信耶稣基督(22节)
六、称义的范围――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3节)
七、称义的原因――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23节)
八、称义的根源――神的恩典(24节)
九、称义的完成――因基督耶稣的救赎(24节)
十、称义的代价――人是白白的称义,所凭的是耶稣的血(24节)
十一、称义的显明――神的公义(25~26节)
十二、称义的知识――知道神自己为义了(26节)
十三、称义的结果――人没有可夸的了:对自己,口已被堵住了;对神,只有开口赞美神(27节)
十四、称义之道是合理的――合乎独一的神,合乎人类平等的道理(28~30节)
十五、称义之道合乎旧约――不废掉律法,反坚固(31节)
【因信称义的界说】
一、因信称义的定义:将『神的义』加给一切相信的人(22节)
二、因信称义的条件:「信耶稣基督」(22节)
三、因信称义的范围:「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22节)
四、因信称义的根源:「神的恩典」(24节)
五、因信称义的成就:「因基督耶稣的救赎」(24节)
六、因信称义的代价:「白白的称义」(24节)
【神救恩成就的三个基本要素】
一、神的恩典――基督(24节)
二、耶稣基督的救赎――十字架(24~25节)
三、人的信――属灵的看见和接受(25节)
【耶稣基督的救赎】
一、恩典和公义的一个矛盾的局面(24节)
二、摆出耶稣作挽回祭(25~26节)
1.『先时』神一直宽容、忍耐;『今时』神在先时所积蓄的一切忿怒,都在今时在十字架上向祂发泄净尽
2.神的义得着了无限的满足和彰显
3.信的人也能因耶稣基督被称为义――信的人在基督里成了义的见证和标本
三、那里有挽回祭,那里就有施恩座(25节)――挽回祭另译施恩座
四、接受救赎的道路(27~31节)
【因信称义的根据】
一、第一个根据:「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25节)
二、第二个根据:「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5节)
三、第三个根据:「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26节)
【因信称义的途径】
一、不是用『立功之法』,乃是用『信主之法』(27节)
二、「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8节)
【神设立信主之法的用意】
一、使人无可夸口(27~28节)
二、使人相信神是独一的真神(29~30节)
三、使人因信更坚固律法(31节)
【因信称义的合理】
一、因信称义合乎全人类同有一位神的原则(29~30节)
二、犹太人是『本于信』被称义,外邦人是『借着信』被称义(30节)
三、因信称义不但不会废掉律法,反而更是坚固律法(31节)
── 黄迦勒《罗马书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