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六章
壹、内容纲要
【藉与基督联合,得以脱离罪的奴役】
一、与基督联合的事实――受浸:
1.在罪上死了的人,不能再在罪中活着(1~2节)
2.受浸是归入基督的死,与祂一同埋葬(3~4节上)
3.目的是叫我们今后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4节下)
4.因为既联合于祂死的形状,也必联合于祂复活的形状(5节)
二、在基督里胜过罪的步骤:
1.「知道」:
(1)旧人既已和祂同钉死,就不再作罪的奴仆(6~7节)
(2)信必与祂同活,且是向神活着(8~10节)
2.「看」(原文作『算』)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的(11节)
3.将肢体「献给神」:
(1)作义的器具(12~14节)
(2)作义的奴仆(15~18节)
(3)作义奴仆的后果――成圣和永生(19~23节)
贰、灵训要义
【在基督里的事实――与基督联合】
一、罪恶锁炼已断开――死的人脱罪(1~2节)
二、受浸的意义――归入基督的死(3~5节)
1.受浸乃是浸入基督里
2.受浸死水乃人类的坟墓
3.被联合在祂死的形状上
4.与基督一同埋葬
5.被联合在祂复活的形状上
6.与基督一同在死人中起来
7.行动在新生命的新样中
三、与基督同钉十架的奥秘――包罗万有的死(6~7节)
1.旧人的问题
2.罪身的问题
3.旧人已经钉死
4.罪身已经失效
5.罪已失去了牠的权势
6.我们已得着了荣耀的释放
四、在信心中的取用(8~11节)
1.相信是一个属灵的看见
2.基督一次又永远的工作是信心的根据(10节)
(1)永永远远向罪死了
(2)永永远远向神活着
3.要学习数算神的事实――算就是信心的运用和态度
【与基督联合的豫表和实际】
一、与基督联合的豫表――受浸:
1.浸入水中豫表与主同死、同埋葬(3~4节上)
2.从水里上来豫表与主一同从死里复活(4节下)
二、在生命里与基督联合的实际:
1.在祂死和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5节)
2.在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上与祂联合(6节)
3.在已死并脱离了罪的事实上与祂联合(7节)
4.在既已和祂同死,也必因信和祂同活上与祂联合(8节)
5.在向罪死、向神活着之上与祂联合(9~11节)
【成圣的根基】
一、我们是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1~2节)
二、我们是受浸归入基督耶稣的人:
1.是「受浸归入祂的死」(3节)
2.「借着受浸…和祂一同埋葬」(4节上)
3.「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4节下~5节)
【在基督里为祂而活】
一、在基督里成圣(1~11节)
二、献给神经历成圣(12~14节)
三、离弃罪作义的奴仆,结成圣的果子(15~23节)
【我们不可以仍在罪中的理由】
一、你不能够犯罪,因为你已经与基督联合。这是评理(1~11节)
二、你毋须犯罪,因为恩典已将罪的权势摧毁。这是劝说(12~14节)
三、你不可以犯罪,因为这样会让罪在你的生命再次成为主宰。这是命令(15~19节)
四、你还是不要犯罪好了,否则结果就是祸患。这是警告(20~23节)
【成圣的秘诀】
一、『知道』已与基督同死――看见已经成就的客观事实:
1.「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6节)
2.「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7节)
二、『相信』必与基督同活――灵里有主观经历的把握:
1.「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8节)
2.「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9节)
3.祂「向罪死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着」(10节)
三、『计算』自己向罪死并向神活――记入人生的账上:
1.向罪「当算自己是死的」(11节上)
2.向神「当算自己是活的」(11节下)
四、『不要容罪』和『不要献给罪』――消极的拒绝:
1.「不要容罪在…必死的身上作王」(12节)
2.「不要将…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13节上)
五、『倒要献给神』――积极的献上:
1.「将自己献给神」(13节中)――献上全人
2.「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13节下)――个别点交
3.靠着恩典,罪必不再作主(14节)
六、『顺服』――实行奉献的生活:
1.「顺从…作顺命的奴仆」(16节)
2.「从心里顺服了…道理的模范」(17节)
3.「以至于成圣;…就有成圣的果子」(19,22节)
【信徒胜过罪的三个步骤】
一、第一步: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神看自己是活的(11节)
二、第二步:不容罪在我们的身上作王(12节)
三、第三步:将自己献给神(13节)
【献上肢体作主奴隶――我们的主人更换了】
一、人的意志在主救恩中的地位(12~13节)
二、我们的地位已经更换,罪再不能逞能(14节)
三、现在完全是我们意志选择的问题(15~16节)
四、需有一次确定的奉献把自己交给主(17~19节)
五、从前怎样罪罪的奴仆,现今就照样作神的奴仆(17~19节)
六、两种结局,两种收获(20~23节)
【成圣的理由】
一、因为不再作罪的奴仆,而作义的奴仆(15~18节):
(一)从前在律法之下,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
(二)现今是在恩典之下,从心里顺服了道理的模范,作义的奴仆,以至成义
二、既作义的奴仆,就必受义的约束(19~20节):
(一)从前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
(二)现今是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
(三)从前不被义约束,现今却被义约束了
三、既作神的奴仆,就必从神得恩赐(21~23节):
(一)当日羞耻之事的结局就是死,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二)现今既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
(三)惟有神的恩赐,在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犯罪的不合理】
一、与奉献给主的道理不合(15~20节)
二、与圣徒的结局不合(21~23节)
【义仆的三种情形】
一、新的自由(15~18节)――可以不受律法和罪的辖制
二、新的效忠(19~20节)――受义的约束
三、新的报偿(21~23节)――成圣和永生
── 黄迦勒《罗马书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