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七章
壹、内容纲要
【脱离律法的认识与经历】
一、脱离律法的认识――妇人改嫁的比喻――藉死脱离:
1.妇人藉死脱离丈夫归于别人(1~3节)
2.我们藉死脱离律法归于基督(4~6节)
二、脱离律法反面的经历――律法捆绑下的痛苦:
1.律法引动罪恶,杀死我们(7~13节)
2.律法是属灵的,却对属乎肉体卖给罪的人无效(14~20节)
3.三律(或谓双律)交战的痛苦(21~24节)
三、脱离律法正面的经历――在基督耶稣里能够脱离(25节)
贰、灵训要义
【成圣的难处――律法和肉体】
一、地位上(或外在)的难处――律法
(一)信徒原已脱离了律法――客观的事实:
1.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就如婚姻关系(1~3节)
2.藉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在律法上已死,而归于基督(4~6节)
(二)律法原来的功用与性质:
1.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7节)
2.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12节)
3.律法是属乎灵的(14节上)
(三)信徒误陷自己于律法――主观的经历:
1.罪趁着机会,藉律法引诱我,并且杀了我(8~11节)
2.不是律法叫我死,乃是罪借着律法叫我死(13节)
二、本质上(或内在)的难处――肉体
(一)肉体已经卖给罪了:
1.我是属乎肉体的,肉体已经卖给罪了(14节下)
2.我所作的,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15~17节)
(二)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1.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18节)
2.我所愿意的善,我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19节)
(三)肉体顺服罪的律(20~23节,25节下)
1.我觉得有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0~21节)
2.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22节)
3.但肢体中犯罪律,与我心中的律交战,并把我掳去(23节)
4.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25节下)
(四)蒙拯救的路:
1.从失败的经验得知,问题的症结所在,乃是那『取死的身体』,所以必须脱离它(24节)
2.终于发现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25节上)
3.是那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八1~2)
【律法的概论】
一、律法的无权(1~6)――七章有两个家庭:亚当的、基督的。有两个丈夫:一个是罪,又名老亚当、老我、肉体,住在里头的另一个律、取死的身体。一个是主、生命的主、从死里复活的主。
二、律法的无力(7~25)――这律法只是罪恶的帮凶,而不是新我的保障,它不能拯救我,因此我必脱离它。律法的功用是显明罪、定罪罪,却不能救罪人脱离罪,所以是无力的。
【罗七章三大段】
一、藉与基督联合脱离捆绑(1~6节)
二、因违反了神圣洁的律法,罪带来了死亡(7~13节)
三、信徒向基督主权降服为要得脱罪的捆绑(14~25节)
【我们与罪之间的战斗】
一、恶欲…结成死亡的果子(5节)
二、罪又活了,我就死了(9节)
三、叫我死(10节)
四、引诱我,并且杀了我(11节)
五、叫我死的乃是罪(13节);我已经卖给罪了(14节)
六、律(的)交战,把我掳去(23节)
七、是主耶稣基督救我脱离(24节)
【本章所论的律法】
一、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的(12节)
二、律法的用途是把罪显的极恶(13节)
三、律法被罪利用而起反作用,激起人的欲心(7~8节)
四、律法被罪利用杀了我(11节)
五、律法无力救我,也无法束住人心中犯罪的律(23节)
六、我们在这律法上死了,脱离了;我们现今不在律法下,不属律法,也不行律法,只有靠圣灵(6节)
【三种的服事】
一、按灵的新样服事主(6节)
二、以心思『服事』(原文)神的律(25节)
三、以肉体『服事』(原文)罪的律(25节)
【律法所带给人的】
一、律法显明何为罪(7节)
二、律法给罪机会在人里面发动(8节)
三、律法显明定罪和死的事实(9~10节)
四、律法显明罪的欺诈(11节)
五、律法显明神的道路是圣洁、公义、良善的(12节)
六、律法显明罪的恶极,并罪最终是叫人死(13节)
【信徒挣扎中所发现的矛盾】
一、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14节)
二、律法是善的,但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14,18节)
三、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15,19节)
四、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18节)
五、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1节)
六、肢体中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23节)
七、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25节)
【信徒失败的原因】
一、并非因为他没有运用他的意志为善(18节)
二、并非因为他的心思不去寻求明白真道(15节)
三、并非因为他的情感不去恨恶罪(15节)
四、并非因为他的作与不作,乃是由不得自己(15~18节)
五、并非因为他里面的人不喜欢神的律(22节)
六、并非因为他的内心(悟性)不顺服神的律(25节)
七、而是因为他没有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25节)
── 黄迦勒《罗马书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