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五章
壹、内容纲要
【教会应当维持圣洁的性质】
一、教会不可容忍淫乱的事(1~8节):
1.要把行淫的人赶出去(1~3节)
2.目的是为使他的灵魂可以得救(4~5节)
3.教会是新团,应当持守无酵的性质(6~8节)
二、教会如何维持圣洁的性质(9~13节):
1.不可与六种的人相交(9~11节)
2.教会有权施行审判(12~13节)
贰、灵训要义
【教会对于罪恶的职责】
一、应查证犯罪的事实(1节)
二、不可自高自大,反要哀痛(2节)
三、在灵里判断犯罪的人(3节)
四、必要时教会全体运用属灵的权能(4节)
五、把犯罪的人交给撒但(5节)
六、认识罪能玷污全教会(6节)
七、应当除净罪恶(7节)
八、应当守节――守住诚实真正的性质(8节)
九、不可与犯罪的信徒相交(9,11节)
十、世人的罪交给神去审判(10,12~13节)
十一、信徒犯严重的罪,经审判后将他革除(12~13节)
【信徒若是故意犯罪的可能后果】
一、被交给撒但,以败坏他的肉体(5节)
二、弟兄姊妹不与他相交(9,11节)
三、被教会开革――赶出去(13节)
── 黄迦勒《哥林多前书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