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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后书第十二章

 

【林后十二1】许多弟兄姊妹经不起神的显现和启示,甚么时候得着了一点,他们就要吹号了,一下子甚么人都知道了。保罗写林后十二章的话,对于他自己是无益的,不过为着别人的缘故,他还得作。那是不得已的,那是因为有疑惑他是不是使徒,对于基督教的根基出了问题。今天的难处,就是在神的儿女中藏不了属灵的东西,藏不了特别的经历。── 倪柝声

 

【林后十二1,7】有特别『启示』的,就有特别的『刺』;这是神的安排,是不能挪开的命定。这不仅是要治死人的『自高』,更是要显出『基督的能力』,如何是人软弱中丰满完全的『恩典』。──《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2】这一个人就是保罗自己。他这个十四年前的经历,到今天才说,这是何等的深!保罗是一个有根的人。虽然他说了,但并没有把第三层天的经历全部说出来,他还是有所保留。他只题起这件事,他没有把经过告诉出来;他只说他得着了一个启示,听见了隐密的言语,他没有说他听见的是甚么话。一直到今天,三层天还是一个奥秘。── 倪柝声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这是说一个人是在基督里的。全人都在基督里。神的救法,不是作工在我们身上,而是把我们放在基督里。在基督里,就甚么都有了。── 倪柝声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去。』这个人就是保罗自己。他在十四年前就有被提到三层天上的经历,但是十四年来一次都没有题起过;就是十四年后题起,也不说出他的名字,因他恐怕自己骄傲。所以我们若在主里有一点属灵经历,实在是微乎其微,千万不可以此自夸自傲。──《读经指引》

 

【215.保罗说他曾被提到第三层天,到底天有那三层?是否天只  有三层?保罗在何时何地被提到三后天去?(林后十二章2节)】

    一、犹太人自古以来即以“多数字”称“天”,即“诸天”,从来不用“单数字”而说“天”,希伯来文旧约圣经均用“诸天”(HEAVENS),共398次。但英文圣经有三处(在诗篇)用单数字HEAvEN,可是原文这三处是指“云”而言。

    所罗门王奉献圣殿时,曾这样说:“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王上八章27节)。这句话原文乃是“诸天,和诸天上的诸天”。可见犹太人对于天的印象与别国不同。犹太人相信人去世时,他的灵魂是经过诸天才达到神那里去(保罗也有主那稣,“远升诸天

这上”之句,弗四章10节)。

    到底天有多少层,在犹太人的遗传中也说不出一个数字,但上升到“三层天”,乃是保罗特有的经验。可能天不只三层,不过保罗只到过第三层而已。至于有多少层,每层如何划分,除神以外,无人知晓,不过好奇的人们总喜欢找寻一个答案。以下是近数十年来科

学解经家不同的答案。

第一答案:

      ①第一层天,是雀鸟能飞翔的天空。

      ②第二层天,是太阳与九大行星所运转的天。

      ③第三层天,是�甯P所在的天。

第二答案:

      ①第一层天,是太阳与九大行星的天,可称为“太阳系的天”。

      ②第二层天,是无数的�甯P的天,可称为“�甯P的天”。

      ③第三层天,�甯P以外(或说以上)的一层,尚未为科学家所发现的天,称为“天外

        天”或“未知的天”。

第三答案;

      ①第一层天,是太阳系的天,九大行星绕太阳而旋转。

      ②第二层天,是无数�甯P的“宇宙”,太阳也在这�甯P宇宙中占重要的一份。

      ③第三层天,是许多星云的天(GALAXY),包括银河在内,科学家称为“外宇宙”。

第四答案:

      ①第一层天,是地球与其他八大�甯P绕着太阳旋转的天,称为“太阳系的天”。

      ②第二层天,是太阳也是�甯P与许多昔时称为“�甯P”,其实也是“行星”的“太阳”,

        一同绕“昴星座”(即七妹妹星座)一同旋转,称为“昂星座的天”。

      ③第三层天是昂星座与银河中许多与昂星座同型的星座围绕着尚未为人所知的宇宙中

        心旋转,称为“未知名的天”。

    然后,第三层天的中心与许多同型的宇宙中心绕着“神的宝座”旋转云。

    二、保罗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呢?

    请注意他所说的“前十四年”一语(十二章2节),在他的书信中,还有一次提到“十四年”,那是在加拉太书二章l节,他过了十四之后,同巴拿巴上耶路撒冷去。这件事大概是指使徒行传十五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首次大公会议”而言(一说是指使徒行传十一章30节所说的事)。

    保罗是说“十四年前”有效提的经验,到底“十四年前”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呢?亦即纪元后什么年代呢?保罗写哥林多后书是在腓立比,时为纪元后57年至59年之间,见200条。照此推算,往前推十四年,即纪元后43年至45年之间。当时保罗在什么地方呢?

    我们可以从加拉太书一章找到线索。保罗悔改归主后,他的行程如下:

    ①在大马色路上悔改后,即在大马色传道(从九章19节)。

②往亚拉伯去“灵修”(加一章17节,此节说保罗往耶路撒冷见使徒们以前,曾到大

  马色)。

    ③然后返回大马色(加一章17节)。后来从城墙上被缒下逃走(徒九章25节)。

    以上第二第三条应插在使徒行传九章22一23节中间,是路加所未记者。

    ④悔改后过了三年才首次上耶路撒冷(加一章18节;徒九章26一29节)。

    ⑤因犹太人要杀他,所以先到该撒利亚,后返原籍大数(徒九章29一39节)。

    ⑥巴拿巴到大数去找保罗,带他到安提阿去,住了一年(徒十一章24一26节)。

⑦保罗与巴拿巴带着安提阿信徒的捐款到耶路撒冷去,这是保罗悔改后,第二次上京    

  城去的旅程(徒十一章30节)。

⑧保罗与巴拿巴在安提阿被圣灵差派到海外去传福音,他们就在小亚西亚一带传道(徒

  十三章1一3节)。

⑨以后回到安提阿,因摩西律法的争辩,与巴拿巴再到耶路撒冷去(徒十五章1一4   

  节;加二章1一2节)。

    综观上面保罗的旅程,他在什么地方有可能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呢?只有两个地方:人在亚拉伯灵修时。B,在大数隐居时。约在纪元后43至45年之间。――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216.第三层天、乐园与天堂,是否相同?(林后十二章2、4节)】

    “第三层天”原文是TRITOU OURANOU(rpt touo乙pavo卜。“乐园”原文是PAR A DEISOS,英文PARADISE一词源出于此,至于“天堂”一词中文新约圣经只用过两次,即希伯来书九章24节及彼得前书三章22节,但这两处所译的“天堂”,与中文圣经其他各处所译为“天”字完全相同,不知何故中文早年圣经译者偏要在该两处经文改用佛教的名词而译为天堂。“天”,“天上”或这两处的“天堂”,原文均为OURAN OS(oupv乙,Q,即一般人的普通印象“向上指”之高空为“天”或“天上”。

    保罗在本章第2节说“被提到第三层天”,但在第4节则说“被提到乐园”。是否表示“第三层天”,就是“乐园”呢?还是“乐园”是在第三层天之内,抑在第三层天之上(第四层天呢?),多数解经家相信这两者是同一处所的不同名称。

    保罗所说的乐园,既是与第三层天相同,当然不是指着世界的乐园而言。主那稣被钉十字架时曾对那悔改的强盗说:今日要和他同在乐园里(路二十三章43节)。主所说的乐园,当然不是地上的乐园,一定是指天上的乐园而言,亦即与保罗被提到的乐园相同。约翰在拔摩海岛见异象时,也曾提及“得胜的人,将享受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启二章7节),这里的乐园当然也是天上的或是灵意的、而不是地上的乐园。

    保罗被提到乐园,竟然听过他不能明白、隐秘的、人不可说的言语,表示在那个与世界不同的境域里,是有另外的一种生活方式,包括言语在内。保罗懂得希伯来文、希腊文,相信也懂得罗马文(即拉丁文),因为他住在大数,是一个罗马帝国的都市。但他不懂乐园的隐秘言语,这就证明在乐园所用的言语不是上述三种言语,乃是神所赐的另外一种言语,亦称为“天上的言语”,未为世人所学过与了解。

    上文已经解释,中文两处所译的“天堂”,原文与“天”或“天上,相同,“天堂”一词既与“天上”相同,则与乐国应无分别。或者说“乐国”是在“天上”,而“天上”这种广泛的概念并不能指定一个有限制的“处所”。乐园是在天上,也就是第三层天,是神准许保罗所能到的处历,或即圣徒离开世界后所到的处所。

    至于“乐园”一词,本是波斯语,愿意为“王家公园”,希伯来文旧约圣经曾三次用过此字(的*),但均未译为“乐园”,可能是避免与伊甸园或人死后所去的乐园相同,恐生误会,这三处经文及其不同的译词乃是:

    一、尼希米记二章8节,译为“王园”(波斯王园)。

    二、传道书二章5节,译为“园囿”(所罗门的园囿)。

    三、雅歌四章19节,译为“园”(同上)。

    乐园一词与伊甸园在意义上相同。“伊甸”(EDEN)原意为“喜乐”,但亦有专家谓“伊甸”在波斯语意为“平原”。所谓“伊甸园”即在“其一个平原上的一个花园”之意。创世纪二章15节并非把“伊甸园”之名作为专有名词,只是说神在东方的“伊甸”立了一个园子。――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Section:TopicID=326}三层天与乐园(林后十二2~4)】

问:哥林多后书十二章二至四节:「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请详解此经文,何谓身内、身外?

答:保罗在此所说的,到底是指他自己,或是别人,经无明文,故难定论;不过,大概是指��他自己说的。保罗说,这人在前十四年被提上(原文)第三层天上去,得��别的经历。「身内身外」的意思就是:到底这人只是「灵」上天,或是也带��「体」上天,他不敢说。在身内意即有体,在身外意即没有体,只在灵中。

「乐园」与「三层天」不是相同的。乐园是在阴间里面,是在地的中心。这里说「提到」乐园,和上文的「提上」(原文)三层天有分别。并且这人在乐园「听见隐秘的言语」,在三层天则不然。保罗意思以为此人在「天上」得��特别的经历,在地下听见隐秘的言语。虽然如此得��主恩,尚当自卑(第5节再下)!多有特别恩赐的人,应当自卑阿!―― 倪柝声

 

【{\Section:TopicID=308}乐园(林后十二4;路廿三43)】

问: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节:「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启示录二章七节:「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哥林多后书十二章四节:「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这三个「乐园」有分别否?

答:启示录二章七节的乐园,是「神的乐园」,就是将来的新耶路撒冷。比较其中的生命树就知,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和哥林多后书十二章的乐园,乃是指在地中心的乐园,就是信徒死后的去处。―― 倪柝声

 

【林后十二4】『不可说的,』原义是不可能说的,是说不出的。── 牛述光

         我们属灵的经历,并非都是为着供应给别人的;其中明显有一些是『隐秘难言的』,是『人所不许可说的』(原意)。这是特为留着成为我们与主之间的秘密,成为『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歌四12),专一让主享受的。我们的属灵成就都是公开的吗?都是暴露的吗?或是保存了一部分,单为爱主留下?──《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6】『禁止不说,』原文是吝啬着说了,不到必要的时候不说。── 牛述光

         保罗禁止不说他的经历,是因为恐怕有人把他看高了,过于在他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是的,我们固然应当尊敬神的仆人,但也不可把他看得过高,越过了主在他身上的度量;以免产生一个后果,让他在我们身上,得着比主更高的地位。哦,历代以来,教会的难处,常是出在把神的仆人一昧弃绝,或者过份高举的上面!我们该在这事上警惕,学厉害的功课,也不盲目弃绝,也不盲从跟随。──《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7】『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这根刺,不管是眼睛的病也好,是其他的病也好,总是相当苦,相当软弱。不然的话,他不会说在肉体里有一根刺。刺是扎人的。不要说是大的刺,就是顶小的刺,不要说是扎在肉体里,就是直在手指头里,都使人觉得非常的不舒服。保罗用软弱的字眼,就可知这病是何等的叫他软弱!连保罗这样最好的弟兄,也没有得着医治,连他也得忍受了疾病。所以基督徒患病,有时和罪无关。有的人,神是特别借着疾病管教他,特别要摸着他的某一点。保罗的例子,神要叫他免得自高。── 倪柝声

         『过于自高,』原文是高抬自己。── 牛述光

 

【217.保罗说“有一根刺加在肉体上”,这根刺是什么?(林后十二章7节)】

    对于保罗“肉体上的这一根刺”,许多解经家对它发生浓厚的兴趣,他们设法要解释得十分圆满,希望使人相信他们所解释的就是保罗那一根刺,可是从来没有一种解释能使人满意,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一根刺到底是什么?

    认为保罗这一根刺是身体的疾病的,有如下的猜测:

    一、眼疾(加四章13一15节)。这种眼疾使他痛苦,以致面部表情也显得“气貌不扬”(林后十章10节)。

    二、急性的头痛。

    三、癫痫病(羊吊疯)。

    四、疟疾。

    五、甚至有人说他“失恋”。

    六、也有人说他是中气不足,讲道吃力。

    以上各种猜想,以第一说最多被采用。可是,让我们用冷静的头脑去分析,到底保罗这一根刺是否指身体的任何疾病而言。

    ①保罗是说在他“肉体”上有一根刺,并非在他“身体”上的一根刺,这两者在神学的解释上有很大的差别。

    “身体”是指可看可摸的有皮有骨之躯,但“肉体”是指“内在的人性”,亦即那喜欢犯罪和自私的存心,罗马书对此有很清楚的说明,特别是在该书第八章。

    保罗在“肉体”上受一根刺的痛苦,显然是他那个“老自我”的痛苦,而非身体的疾病。

    请注意哥林多后书十一章未一段的保罗痛苦纪录,他详述为传福音受尽许多痛苦(23一33节),但其中没有一项提到有关身体疾病之事,证明保罗不看重身体的疾病,即使有病的话,他也不以为是一种痛苦,可能保罗身体,除了眼疾之外,乃是一个铜皮铁骨

的勇土。

    ②到底他肉体的一根刺是什么呢?保罗自己已经回答,我们的猜测是多余的。他说那一根刺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这里说得非常清楚,他肉体上的刺,乃是撒但的差役,和这差役的攻击。

    至于撒但的差役如何攻击他,保罗未加解释,是否在十一章末段那些苦难就是保罗心目中认为是属于撒但差役的攻击呢?有些解经家同意这种说法。

    保罗曾为这“肉体上的刺”三次求主使它离开,表示撒但差役的攻击不止一次,乃是不断的。

神准许撒但差役不断攻击他,是有一崇高的目的,那就是“免得保罗过于自高”。当保罗遭遇某一种苦难时,他认为那是撒但差役的攻击,就马上谦卑下来。似乎这个差役跟着保罗周游布道。当保罗有意高抬自己时,这个差役就“刺”他一下,使他难过或灰心,但保罗马上谦卑下来。

请分清楚“免得我过于自高”一语,是神行动的目的,不是撒但行动的目的。撒但的目的是要使保罗“灰心”,用尽各种苦难来“刺”他。但保罗是一位属灵人,他虽被刺,但不灰心,却迎合神的心意,马上谦卑下来。

    保罗曾三次为这“刺”求主将它挪开。但主不用消极的方法将这刺除去,乃是用积极的方法,其方法乃是用够用的恩典,成为保罗的能力来应付这刺。主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9节)。

    保罗只有一根刺,主的恩典便够用,成为他人生的能力。如果你有十根刺,主的恩典岂非用不完,他在你身上的能力岂非成为涌流的江河么?

    保罗在这里所用的“刺”原文是SKOLOPSfalc*叩),指有力的尖刺而言,如刀、剑及锐利的木刺、铁刺等。但主那稣在大马色路上对保罗所说“你用脚踢刺是难的”一语中的“刺”字,原文是KENTRON(x三vrp…,指“毒钩”似的人字形尖刺而言,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5一56节的毒钩,启示录九章12节的毒钩同字。证明在大马色路上主所说的那句话应译为“你用脚踢毒钩是难的”。不是说那刺太小,保罗用脚难以踢得中,乃是那毒钩太可怕,用脚踢之,脚必痛楚不堪。

    保罗在第10节列举他认为可喜乐的事,那五件事乃是:

    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

    可是这五种痛苦的事就是保罗的“刺”,可称之为“五尾刺”或“五尾钩”,与罗马兵所用以责打犯人的“九尾鞭”相同。保罗不以此五事为痛苦,因为他已经支取了主所应许的那“够用的恩典”,所以破涕为笑,反以此为可喜乐的了。这正是今日我们基督徒与传道人

的良模。――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后十二7~10,「刺」并非无用】语云:「惶惑不安,犹如芒刺在背。」使徒保罗曾为身上的一根刺,三次求过主(林后十二7~8);主耶稣为着苦杯,也三次求神。但问题是在这里:你虽然不停地祷告,你的刺仍然存在。刺是撒但的差役,但可以成为神的使者。神将刺加在人的身上,总有祂的美意,绝对不会没有目的的;但神并非袖手旁观,让你去受磨折,死活不管。刺帮助人谦卑;刺叫人求助于神,承认自己的软弱;刺也叫人领会如何享用神的恩典,支取神的能力。── 桑安柱《这时候》

 

【林后十二8】『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祷告有一个秘诀,就是要『三次』祷告主。这一个『三』,不是一二三的三,乃是多数的意思。祷告三次的原则,就是要祷告透,要祷告通,直到清楚了神的旨意,直到得着了神的答复。── 倪柝声

 

【林后十二8~10】除非我们能有把握像保罗那样,一次、两次、三次求过主,好像那一个疾病留着是与他有益处。否则,我们还是求医治的好。一个人若没有清楚看见神要他背负那一个软弱,那一个疾病的时候,他可以大胆的向主求,求主背负他的软弱和疾病,求主医治。神的儿女活在地上,不是为着生病,乃是为着荣耀神。── 倪柝声

 

【林后十二9】「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

         保罗很少提及在林后十二章里所暗指的,那「主的启示和异象」的性质,这是很有意思的。保罗曾说过,若凭着这些而夸耀,这是毫无益处的。他是不得已被迫而后才将「十四年前」的经历透露出来。哦!十四年!然而我们中间有许多人,只要他们从神那里直接得着一些东西,全城的人就都知道了,如果要他们忍住两年,那就不知道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行!但保罗虽然等到这么久(十四年)还没有告诉我们,那异象到底是怎样的,不过只提及那是更进一步的看见基督。他告诉我们看见了异象引致的后果——「肉身上的一根剌」,并神对他三次祈求那恩惠的回答。不是异象本身,而是主对他那满有恩惠的回答,给多人带来得力的帮助。――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基督教不是除去软弱,也不是光要主的能力,乃是主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彰显出来。为着刺的存在,主就加增恩典;为着软弱的存在,主就加增能力。主不是把礁石挪去,乃是把水涨高,好让船开过去。主今天在我们身上所作的事,不是在消极方面除去我们的软弱,也不是在积极方面凭空给我们能力。── 倪柝声

         『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通常我们基督徒觉得我们不该软弱,所以请别人为自己的软弱祷告。但是保罗曾为软弱夸口。保罗说,一直到今天,我还在软弱里面。保罗在软弱里面,保罗也夸他的软弱。他说,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所以,软弱不是可恨的,软弱是可爱的;软弱不是可怕的,软弱是可夸的。受过主带领的人夸自己的短处,没有受过主带领的人夸自己的长处。── 倪柝声

         可见,软弱不是一件可悲、可流泪的事;软弱反而是可夸的事。『夸』字在原文就是荣耀。保罗说,我把这软弱当作我的荣耀。这是因为有机会给基督显出祂的能力来,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没有软弱的人,基督的能力不能覆庇他。有软弱的人,基督的能力才有机会覆庇他。── 倪柝声《得胜的生命》

         『够用的,』原文是足够、知足、富于能力、足以抵抗等意。── 牛述光

         『我的恩典够你用的。』这句话不知帮助了历代多少的圣徒,很多人都从这句话里得安慰和鼓励。直到今天,这句话向我们还是可以兑现的;无论我们环境多艰难,遭遇多痛苦,主的恩典都是够我们用的。但愿我们在这句话里,多有实际的经历。──《读经指引》

         『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们不怕软弱,只怕不认识主的能力,和不信靠主的能力。──《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0】「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甚么时候软弱,甚么时候就刚强了。」

         若是把这一节经文直译出来,是非常有力的。直译该是:「我为基督的缘故,就是没有力量,被人侮辱,受磨折,被追赶,关入绝境,还是喜乐的;因我甚么时候没有力量,甚么时候就像炸药一般猛烈。」

         这是得神够用恩典的秘诀,就是承认我们自己的一切都已到了尽头。当我们到了这种境地的时候,我们不要因所有的患难、痛苦而去寻求同情,因为这些都是我们得祝福的条件,我们可以藉此向神有所要求。── 宣信

         苏格兰的盲目布道家马得胜说:「我的神啊,我从来没有为我的刺感谢过你。我曾为我的玫瑰感谢过你一千次,却没有为我的刺感谢过你一次。我一直注目仰望那个因背十字架而得的奖赏,却从来没有想到十字架本身就是现在荣耀的奖赏。哦!求你让我知道十字架的荣耀,求你让我知道刺的价值,求你让我看见痛苦路径是到你那里去的阶梯,求你让我看见我的眼泪是筑成彩虹的材料。」── 选

         『当我软弱的时候,那时我正是刚强的』(新译)。── 牛述光

         神从不减少我们的软弱。祂的拯救,乃是以大能的基督,作我们丰满的恩典;好使我们『甚么时候软弱,甚么时候就刚强了』;甚么时哀愁,甚么时候就喜乐了;甚么时候空虚,甚么时候就满足了;甚么时候受压,甚么时候就高升了…这实在是似乎矛盾却又真确的奇妙故事。阿利路亚!──《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2】『神迹』是神不藉人手所行的,如提取腓利等等;『奇事』是藉人手所行的,如医病等等;『异能』是令人难以理解的一些奇事,如彼得的影子,保罗的手巾能治人病等等。或者说一件事的三方面,是神行的(神迹),是世界少有的事(奇事),是人理性解不通的(异能)。── 牛述光

         使徒的凭据,按生命说,是『百般的忍耐』;以工作说,是『神迹、奇事、异能』。不能『凡事忍耐』的,就证明他的生命被基督的爱充满得还不够(参林前十三7);没有显出异能的,就说出他的工作还缺乏圣灵的权能(参林前十二7~11)。这样的人,还不配作使徒。──《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4】保罗只愿为哥林多教会尽力摆上,却不愿『累着』他们。我们也该爱教会,为教会尽力摆上,却不可常去拖累教会(特别是在财物方面)。──《读经指引》

         哥林多人为此误会保罗,但他仍说,『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们那里去。』哦,这种永不止息的爱,真是流出基督的馨香!──《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5】『我也甘心乐意为你们的灵魂费财费力。』我们能够蒙恩是因为许多主内兄姊为我们的灵魂费财费力。因此我们也该为着那些尚未得救的亲友,或是蒙恩较少的弟兄姊妹,在主面前费财费力。──《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18】同灵就同心,同心就同行,同行就同踪。── 牛述光

   『同是一个心灵』的,才会『同有一个脚踪』。同有一个异象的,才会同作一个见证。保罗和提多这种同工的光景,何其美丽!──《读经指引》

 

【林后十二20~21】保罗说,哥林多教会如果有『分争、嫉妒、恼闹…』,他就要为他们感到惭愧。是的,我们属灵的情形若不好,就要使带领我们的弟兄姊妹,因我们而蒙羞。所以我们真该为着主,并那些因主的爱关切我们,帮助我们的兄姊们,好好活在主面前。──《读经指引》

         教会的光景不对,作工的人就当『惭愧』;弟兄姊妹没有转机,服事的人就当『忧愁』。如果我们的态度反而是定罪、弃绝、置之度外,那就不配作服事教会的人!──《读经指引》